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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于对“职业差评师”亮剑

2020-12-01王庆峰

工友 2020年2期
关键词:卖家吃货商家

文_王庆峰

一个被称为职业“吃货”的群体,活跃在“撸口子”界。他们在收到商家货物后,申请“仅退款”,花式“威逼”、“吃掉”货物。

无论是网购平台,还是外卖、点评网站等,客观、真实的用户评价都是非常重要的经营指标,也是消费者在网上甄别商品和服务是否靠谱的主要依据。但在现实中,这种评价单一的体系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典型如“刷单炒信”,一些人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对顾客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而“刷单炒信”另一面就是“职业差评师”,由于差评对店铺销量影响较大,个别人就以“套路”要挟人,达到“吃货”甚至索赔目的。这种恶意差评不仅侵犯商家利益,更侵犯互联网公平交易的秩序,损害了电子商务的营商环境,亟待进行矫治。

对“刷单炒信”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但对于“职业差评师”,目前来看仍处于监管盲区。去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39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评价”。这虽保障了用户评论能完整呈现,让评价体系更加客观,但某种程度上,也让一些“职业差评师”嗅到了牟利空间。一个正常的市场,应该是买卖平衡的体系,平台固然要对卖家严格规范,但也要敢于对恶意评价亮剑。如此,才能让卖家底气足,让买家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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