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现状及建议
2020-11-30杜红
杜红
摘要:最近几年以来,城镇建设取得较好发展,基于基础设施,其建设与开发力度得以加大,很多违法建设问题随之发生。基于此,针对于监察执法工作而言,面对着极大的挑战,另外,在监察执法的过程中,突出诸多问题,有碍于监察执法更好发展。基于城建监察执法,本文对其现状进行了概述,对影响城建监察工作质量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强化城建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建监察;执法意识;执法环境;执法理念
引言:对于国内城建监察而言,仍处在发展时期,需不断进行探索,在经过多年发展之后,在城建监察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有关部门应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对执法理念不断进行转变,加大对执法主体的培训力度,建立并健全执法体系,将有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便在工作中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为城建监察更好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现状
执法方式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针对于监察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依据经验来处理事情,执法方式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在工作中,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意识不够高,执法中带有消极态度,未认真做好群众工作,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碍于执法工作的开展。部分执法人员,缺乏人性化的理念,执法所采用的方式不够科学,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针对性,在处理问题,没有充分结合实际情况,致使处理效果并不理想。执法意识不够高:部分监察人员,工作责任意识不高,在工作中存在怕事、畏难的心理,针对于监察执法工作,未努力学习与其相关的知识,比如法律法规等,没有充分掌握相关的技术,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在监察执法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为获取个人利益,执法目标不明确,进而丧失监察执法的公平与公正性。此外,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落实,缺少主观意识,工作中不够积极,遇事互相推诿,这些现状的存在,极大降低监察执法工作的质量[1]。
執法行为需加强规范:对于部分监察人员而言,对有关法律法规,欠缺了解,在某些方面执法中,比如建筑市场等,基于裁量标准,不能对其有效掌握,对于违法建设行为,未能准确认定,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规范进行,在此情况下,极大影响监察执法的效果。
2、影响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因素
对于影响城建监察工作质量的因素,本文主要从执法的环境、执法的主体、执法的机制、执法的资源等方面进行分析,以供参考。执法的环境:基于监察执法工作,在影响其质量的因素中,执法环境是主要因素。由于执法环境不够理想,遭受传统氛围的约束,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不高,因此,在监察执法中,极容易存在推卸责任的现象。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事情,需层层上报,进而难以确保工作效率,执法环境中法制氛围。现如今,人们的民主与法制意识逐渐提高,向监察执法提出更高要求,在执法中,需遵守三公原则,也就是公平、公正以及公开,基于此,需注重执法环境,需为监察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
执法的主体:在监察执法中,执法主体占据重要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其能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质量。现如今,违法建设的项目愈多,执法人员面临较大的挑战,需承受更大的工作压力,在这样超常态的环境下,部分监察人员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针对于执法人员而言,若其工作能力以及职业素养,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求,在执法队伍中,团队意识不够高,工作上缺乏合作,在此情况下,不利于提高执法工作质量[2]。
执法的机制:基于监察执法工作,在影响其质量的因素中,执法机制是根本性因素,为提高执法工作质量,不断完善执法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在监察执法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人员编制存在很大不足,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执法所需经费不充足,部门之间缺少沟通交流等,同时针对于拆迁,相关政策较为宽松,在此情况下,给违法建设创造机会。另外,在监察执法部门内部,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甚至有的地方并未建立激励机制,在工作中,难以激发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进而不利于提高执法工作质量。
执法的资源:何谓执法资源,主要是指在执法过程中,所需使用的信息、物质以及装备等,基于监察执法工作,在影响其质量的因素中,执法资源是基础性因素。对于监察人员的引进,主要源于退转军人,急需专业人员,比如懂法律的人员,部分地区执法设备不够先进,执法所需经费得不到保障,科技含量不够高等。此外,执法资源较为单一,未得到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未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此情况下,执法资源得不到积极使用。
3、强化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建议
对于如何强化城建监察执法工作,本文主要从对执法理念的转变、加大对执法主体的培育力度、对执法资源进行整合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供参考。对执法理念的转变:在监察执法中,执法理念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执法效率的提升,先进的执法理念是中心。针对于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将服务意识融入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意识。基于工作人员,加大对其的教育以及培训力度,促使执法理念得以转变,向执法人员灌输文明执法的知识,执法文化的先进,可激发执法人员的主动性,凝聚执法团队的力量,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使城建监察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基于监察人员,不断强化其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敢担当、敢作为,认真做好城建监察工作。
加大对执法主体的培育力度:在提升城建监察工作质量的过程中,执法主体占据重要位置。要促使执法团队整体水平得以提高,需从多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比如相关的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等,定期对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在结束培训之后,应进行相应的考核,加大多方面的教育力度,比如道德等,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努力组建一批敢作为、敢担当的监察执法团队,基于执法主体,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考核,经过有效的对比以及全面的评价,便于找出主体存在的问题,其及时进行纠正;选取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监察人员,将这样的人员视为培育执法主体[3]。
对执法资源进行整合:一般而言,执法资源越多,越利于提高监察执法效果。为更好满足城建监察发展的需求,基于监察人员,需对其制定业务培训体系,将有关资源进行整合及管理,在城建监察工作中,有效利用群众的优势,若存在违法建设的,可通过乡镇联合的方式,来开展监察执法;基于城建监察,将与其有关的资源进行整合,对于违法占地以及建设的行为,连同国土部门进行执法;将有关的组织资源进行整合,对于违法建房行为,联合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共同执行;加大对政法资源的整合力度,借助于有关部门的优势,比如公安以及检察院等,促使执法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为城建监察长远发展,发挥一定的推动作用。
结论: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基于执法人员,加大对其的教育以及培训力度,促使执法理念得以转变,向执法人员灌输文明执法的知识,凝聚执法团队的力量,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使城建监察更加公正、公平、公开;要选取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监察人员,以视为培育执法主体;建立并健全执法体系,将有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城建监察更好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提高监察水平。
参考文献:
[1]曹文化.浅谈城建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工作思路[J].智能城市,2019,5(23):106-107.
[2]蒋林.加强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思考[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08):143.
[3]刘岩波.城建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展望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1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