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 互利共赢
2020-11-30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际,突然遭遇疫情和灾情的双重挑战。从中央到省市,各地明确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如今,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新疆羊肉、贵州天麻、广西芒果……送到足不出户的“老广”桌面上。仅今年上半年,广东采购销售来自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扶贫协作地区农畜产品金额超过96亿元。城市居民吃上贫困地区的优质特产,既满足了消费升级的需求,又能为贫困群众带来增收效应,消费扶贫可谓一举两得。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一头连着广阔市场。它的最大特点是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让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的新平台。
于消费者而言,既是购买日常所需,买到好东西,又能助人,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扶贫消费是一种高尚的消费行为。于贫困户而言,消费扶贫帮助农特产品卖出好价钱,销售有渠道,增收有门路,发展有盼头,日子就有了劲头。于扶贫事业而言,消费扶贫属于“造血式”、可持续的扶贫方式,是鞏固成果防止返贫的新举措,比简单的给钱给物、解决眼前问题的粗放式扶贫更有利于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
当前,消费扶贫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不少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产品,一些地方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实践中,消费扶贫不仅纳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的工作内容,而且被列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政策框架内,坚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相结合。“粤企入黔 黔货进粤”的经贸往来,彰显了广东和贵州从单向帮扶到合作共赢的转变。消费扶贫—定程度上实现了不同地区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成为广东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格局的一个缩影。
以产品为媒介、用消费搭桥梁,说到底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唯有买卖双方能够实现互利共赢,消费扶贫才能可持续发展,才能把消费潜力变成脱贫动力。要实现双赢,就要找到贫困户需要可销售的渠道,找到消费者需要可保证的品质。
可销售的渠道,关键在于常态化、规模化、便利化、规范化的交易平台和机制,这就需要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通电、难点和堵点,让贫困地区的产品真正流动起来,让贫困户感受到脱贫的机会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从而增强干事动力。
可保证的品质,重点在于生产过程中进行供给侧改革。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发力,形成合力。政府部门需要提升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用制度为特色产品的安全和品质保驾护航;企业和贫困户更需坚持诚信原则、品质为先,树立良好口碑,形成长期效应。只有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开心,消费扶贫才能走得更稳,行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