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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背景下创新民办高校法律实践教学的探索*

2020-11-30

法制博览 2020年8期
关键词:法务学分民办高校

罗 平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民办高校法律专业相较于公立高校而言,其影响力和专业性均存在较大差距,但在课程设置灵活性和变更性上较公立高校更强,有利于教学内容与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培养与时俱进的法律专业人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如何创新民办高校法律实践教学,有利于快速培养一批适应性较强的法律专业人才,为司法改革制度的实施和发展做出贡献。

一、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现状

法律专业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教学专业,要求学习者除了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以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1]。现阶段法律专业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实践教学学分少

目前我国的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以理论学习和试卷考核的方式为主,无论是民办高校还是公立高校,在设置法律及法学课程和学分的时候,侧重点都主要放在了理论课程的学习上,引导学生学习我国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并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理论学习的学分一般在10-20 分左右。对于法律实践教学而言,由于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活动开展较少,其学分仅为2-4 分,与法律课程理论学习学分相差甚远。在部分高校内法律实践教学是必修科目,而在部分高校内法律实践教学设置为选修,这与法律实践教学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法律实践教学过程不规范

当前,各高校对法律实践教学的时间约束不规范。由于实践教学的时间和教学的场所无法形成有效统一,对法律实践教学造成了一定困扰。在部分高校内,为了避免法律实践教学对正常教学活动造成冲突和影响,安排学生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进行法律实践教学,对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标准没有统一的规范。部分高校则安排学生利用周末或课外时间进入指定的法律相关机构,完成实践课时即视为完成法律实践教学内容。还有的高校对法律实践教学的开展更加不重视,仅仅将学校内部开展的法律相关活动即视为法律实践教学内容,完全达不到法律实践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三)法律实践教学竞争压力大

由于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如计算机、机械、控制、医学等)相比需求量更少,使得法律实践教学竞争力压力大。首先,法律实践教学学生不仅要与本专业已毕业的法律求职人员竞争实习岗位,还要与相近专业的学生竞争实践教学机会;其次,民办高校法律实践的学生与老牌公立法律高校的学生相比,在竞争同一实践岗位时,其竞争力严重不足;最后,由于司法考试对非法学法律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限制不高,因此有许多非法学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进入了法律及法律相关领域工作,因此专业的法律工作岗位对法律实践学生的需求并不是特别的高。

二、民办高校法律实践创新的优势

基于上述法律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老牌公立高校由于其规模大、影响深远等原因,无法灵活转变和改革法律实践教学内容,民办高校因其办学规模小,课程设置相对灵活,实践教学内容变更性和创新性更强,因此具有老牌公办高校不具备的优势。

老牌公立高校办学规模大,教师理论教学经验丰富,其教学模式根深蒂固,不易转变。民办高校虽然从规模和教师经验上比不上老牌公立高校,但正是由于其办学规模小,师资力量来源广泛,教学模式才相对灵活可调节,具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此外,民办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更贴近社会需求,在人才培养方式上更注重与市场接轨,为了不被市场需求淘汰,民办高校法律专业实践课程具有良好的市场适应性和变革性,民办高校更有动力进行法律实践教学课程的改革和创新[2]。

三、创新民办高校法律实践教学的途径

民办高校法律实践教学要进行改革,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和市场需求进行创新,可以从增加法律实践课学分,扩大法律实践范围等方面进行考虑。

(一)分层次法律实践教学

法律实践教学应当与法律理论教学进度相匹配,让“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法律实践教学的功能性作用,传统法律实践教学仅在大三或大四学年中安排较少时间进行,无法有效结合法律理论教学。分层次法律实践教学,就是将法律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大学法律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在大一、大二、大三和大四阶段都进行法律实践教学活动,增加法律实践教学学分和学习时间,扩大法律实践教学范围。

例如,在初步接触法律理论学习,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理论学习阶段,可以在学校内部开展法律相关的活动,如宪法学习周、法治案例讲解、法律知识竞赛等法律实践课程;在学习法律制度和法令法规课程阶段,可以开展法庭旁听、法律研讨等法律实践课程;在大三或大四阶段,可以安排学生进入企业法务部门、国家法律机构、法律相关单位进行法律应用实践工作。

(二)以基层法律实践为主,走底层路线

传统法律实践教学大多以法律机构,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或者以企业单位法务工作,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法务工作,公司法务部门(合同法务、财务法务、行政法务、知识产权法务、诉讼法务等)为法律实践单位,这些单位的特点是法律专业性及适用性较强,能够有效锻炼实践人员的法律专业应用能力,但进入门槛高,法律实践机会难得[3]。

民办高校法律实践教学可以考虑从司法体制改革的最底层着手,以完善司法制度、普及司法理念等内容为实践目标,可以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社区法律咨询及援助工作等方面开展法律实践。通过学校与基层管理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等)进行对接,法律专业学生可以较快进入法律实践教学过程,学习和传达司法改革的新内容、新制度,向底层民众普及法律法规,引导和增强基层民众的知法和守法意识,维护国家司法制度的神圣权威,有效缓解和改善基层组织中法律专员不足的现状。

(三)开展卓越人才法律实践教学

针对法律市场的动态需求,民办高校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卓越人才法律实践教学,培养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处理人才,以满足法律市场对定向型人才的需求。

民办高校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计划,在计划期内,对律师方向的学生进行定向法律实践教学活动,例如推荐他们进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或进入法院进行庭审案件的实践教学活动;再如针对知识产权代理与保护的法律人才培养,开展进入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专利局等机构进行法律实践教学,以便更好地培养学生在知识产权代理与保护方面的专业技能应用能力。

总体而言,由于民办高校课程设置与师资力量的灵活性和开放性,使得民办高校具备了一些老牌公立大学所不具备的法律实践教学优势,民办高校可以利用这些优势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大胆地进行法律实践教学的改革和创新,大胆地提出和改进法律实践教学方式方法,以其时代适应性和实践应用能力拉近与老牌公立大学的差距,在法律实践教学领域中另辟蹊径、独树一帜,展现民办高校的法律办学特色,吸引更多更优质的生源报考,提升其生存力。

四、总结

民办高校由于其办学时间短、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等不足,导致其招生生源和就业认可度与老牌公立大学相差甚远。随着司法改革的开展和进行,民办高校法律专业由于其课程设置灵活、课程改革高效等特点,通过加快法律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可以有效拉近与传统大学法律专业的差距,实现弯道超车。本文通过对法律实践教学现状与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法律实践教学现状中主要存在实践课程学分少、过程不规范、实践竞争压力大等问题,分析了民办高校在法律实践教学创新中的优势,提出了分层次实践教学、基层实践教学和卓越人才实践教学等途径,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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