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
2020-11-29林项佳
林项佳
(山东女子学院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一、前言
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新农村的建设力度,在此过程当中需要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才能达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转型速度的目的。然而,我国针对农村一些贫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却遇到了不同的问题,陷入了重重困境。为了尽快走出困境,提高对新农村经济与建设的服务质量,要求有关农村金融扶贫工作人员正视当前存在的诸多缺陷和不足,结合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目标,制定出科学的解决方案,对增加广大农民的经济收益非常有利。为此,系统思考与分析金融扶贫过程当中存在的困境与解决对策显得尤为必要,拥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当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分析
(一)有关信贷担保机制不够健全,缺少良好的信用环境
对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来说,信用担保机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不过,以当前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状况而言,表现出相关信贷担保机制不够健全、缺少良好的信用环境的情况。正是因为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民在申请资金方面的信用担保不足,增加了有关金融机构为向农村地区贫困户给予扶贫资金的难度,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开展的速度缓慢。此外,因为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较为薄弱,缺少较为健全的个人信用档案,形成了较差的信用环境,进而影响到有关金融机构对债权维护工作的开展,无法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1]。
(二)有关部门间合作制度存在缺陷,相应配套政策的落实度不足
进行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的过程当中,虽然制定出不同部门间的合作制度,不过实际上,其中的很多部门仅以达到既定的工作目标作为任务。通常情况下,农村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十分复杂,一些部门过于急功近利,缺少积极的工作态度与金融扶贫工作的调查,再加上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及时,逐渐形成了不同部门之间独自开展工作的现象,缺少科学的信息交流制度[2]。
从目前国内开展的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情况来看,对于金融扶贫政策而言,以财政、信贷与直接扶贫为主。在这当中,财政扶贫的相关政策涵盖了涉农贷款的增量奖赏、定向费用的相应补贴、农业保险等。信贷相关扶贫政策则涵盖了定向降准、再贴现等有关政策。而扶贫扶弱相关政策则需要以贫困户在资金方面的需要特征情况作为有效依据,进而颁布针对小额贷款与扶贫互助资金的相关政策[3]。实际上,因为部分政策适用的范围很小,造成扶持偏差的情况,例如,有关金融机构相应的定向补贴包含在金融扶贫的范畴当中,不过农信社、邮储银行等相关机构却并未获得扶持。与此同时,一些相关政策中的要求过于粗略,缺少细化处理,在有关金融机构中尚未形成共识,降低了金融扶贫工作的效率。例如:部分金融机构在涉农贷款方面的概念与覆盖范围均存在很大的差别,导致相关政策出现权责混乱与奖罚模糊的现象。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扶贫政策所设置的门槛太高,致使很多真正需要扶贫的人群无法获取相应扶贫资金,影响到金融扶贫工作的成效。
(三)相关财政资金与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较小
从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农村地区相关财政资金与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较小,尤其对于有关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上的扶持严重不足,无法有效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再加上部分金融扶贫的门槛是很高的,导致难以满足那些在资金具有很大需求的农民,失去了金融扶贫的作用,阻碍到农民创业的开展。实际上,究其原因,有关政府部门并未意识到对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重要性与功效,缺少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因为预算资金存在限制,干扰到金融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4]。
三、针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存在困境的有效解决对策
(一)注重对有关信用担保机制的健全,创建适宜的信用环境
开展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的过程当中,应该注重对有关信用担保机制的健全,创建适宜的信用环境。具体而言:第一,有关政府部门应该结合相关金融扶贫政策,科学构建农村信用担保组织,使农村信用制度获得进一步完善,能够给予那些存在需求的农民相应的信用担保证明,实现有关金融机构和农民之间的有效沟通,使更多的贫困农民能够及时收到相应的金融扶贫资金,使农民申请扶贫资金的门槛下降,确保金融扶贫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有关金融机构采用定点推广的形式,组织农民进行信用意识的教育,完善相关的农村征信系统,帮助农民建立自身的信用档案,在总体上优化信用环境[5]。
(二)构建科学的政府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制度
对于我国而言,开展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虽然已经很多年,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不过却显示出诸多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作为农村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构成内容,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有关政府部门与其他金融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6]。因此,应该构建科学的政府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制度,以便获取良好的管理效果。通过利用此项举措,不但能够使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传递渠道保持通畅无阻,而且避免了不同部门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挥出良好的协同合作作用。
与此同时,详细调查和分析那些贫闲地区的具体情况,将获取的相关数据信息准确录入到系统当中,然后依靠有关政府部门的上级领导负责科学规划金融扶 贫工作不同的责任区域,落实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自身的职能与责任,与此同时,构建有关金融扶贫主办银行制度,并明确不同银行在金融扶贫方面的扶持方法与具体的任务。由相关政府部门设置独立的监管组织,实时监控具体的资金流向与应用情况,充分发挥出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的作用。
(三)做好财政资金与相关政策的扶持工作
为了加快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开展的速度,应该做好财政资金与相关政策的扶持工作。从有关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应该加大在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方面的关注力度,积极落实金融扶贫工作,在建设新农村经济的过程当中贡献出自身的作用,给予更大的财政扶持与政策优惠。借助此项举措,可以激发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开展的热情,提高扶贫资金的数量。通过从经济方面入手,凸显出有关财政资金与政策支持的优势与作用,推进相关金融扶贫工程项目的建设进程。
对于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情况而言,要求建立针对农村地区的相关要素交易制度,例如,常见的农村三权与大宗农产品交易等等,借助市场的力量,完成农村经济发展转型的任务,并有效抵抗风险,健全现阶段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结构。与此同时,还需要构建较为健全的金融抵押、担保制度,引入全新的金融扶贫业务,进一步增强相关政策与财政资金在其中的利用效果[7]。
四、结论
从此次论文的阐述与分析当中,可以看出,系统分析和思考金融扶贫过程当中存在的困境与解决对策显得尤为必要,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与实施价值。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境,提出了针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工作存在困境的合理解决对策:注重对有关信用担保机制的健全,创建适宜的信用环境、构建科学的政府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制度、做好财政资金与相关政策的扶持工作。希望此次研究和分析的内容与结果,可以得到有关农村金融扶贫工作人员的关注和重视,并且从中获取到相应的启发与帮助,以便增强金融扶贫工作的实际成效,进而推动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