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权益何处安放?
2020-11-29策划廖巧玲
工友 2020年12期
策划_廖巧玲
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凭借从事劳动或从事过劳动这一客观存在而享有应有的权益。
很显然, 我们对物质权益的关注度远超过精神权益。但遗憾的是, 人的深层次痛苦往往来自精神的溃败。
职场中人乐于探讨薪资高低、工作时长、职位晋升、工作量大小……很少听到有人说:“这是一份让我感到幸福的工作。”似乎表明, 许多人并不对工作有太多奢求, 幸福与否关键在于工作之外的时光。可惜这是一厢情愿。
事实是,很多工作不仅没有给我们带来幸福感,反而在悄悄地侵蚀我们的心理健康。调查显示, 北上广深四大城市的打工族中, 六成以上的人因为工作压力导致“心理亚健康”。常常从新闻报道里看某某明星罹患抑郁。殊不知,在我们身边,可能有同事正默默承受着心理疾病的煎熬,迫于生计却只能隐瞒,在黑暗里独自舔舐伤口,走到阳光下又与人笑脸相对……
更糟的情况是, 我们有时会忽略自己。
心理疾病的出现悄无声息,有时觉得压力太大、经常失眠健忘、烦躁不安、无意识地做同一件事,你不以为意,其实已经种下了心理疾病的种子。
在职场中,维护心灵健康需要的是人性化的用工环境、专业的心理辅导,还有我们自身对职场心理疾病的觉醒和关注。
希望通过本期策划, 能让我们重新审视、重视职场心理健康。在这方面,企业应该做什么?劳动者自己能做什么?始终为职工服务的工会组织又能做什么……
工会维权工作不止是物质上的。监督企业改善用工环境,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样是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工会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