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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应用岸电政策研究

2020-11-29李坤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珠江水运 2020年12期
关键词:靠港印发码头

李坤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陈一奇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需求逐步改变,由原来的满足温饱逐步转变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大气污染不断严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船舶作为能源消耗大户,每年排放了大量的空气污染物,特别是港口城市,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国际不断推进绿色减排工作,促进船舶绿色发展,岸电作为目前最为有效的控制船舶排放的方式之一,国家不断出台政策促进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2.国家层面岸电政策

“十二五”期,国家层面对于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的推广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31号)明确规定“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标志着我国不但从国家政策上促进岸电示范应用,同时上升为了法律,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和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发布使得港航主管部门在开展顶层设计制定岸电建设规划方案推动港口岸电建设时有了法律依据,以此为基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岸电相关政策文件,为推动岸电系统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

2016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1号),将控制船舶尾气排放和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作为“十三五”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程,作为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交水发〔2015〕133号)提出的岸电建设目标作为国家层面十三五节能减排主要任务,有助于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的推广。

3.部委层面岸电政策

3.1 交通运输部

2010年6月28日,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在秦皇岛召开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研讨会,会议交流了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在我国开展的情况,探讨了船舶岸电在技术、标准、资金、法规、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建议。

交通运输部是港口船舶岸电的推动应用的行业主导单位,交通运输部交政法发〔2010〕185号《关于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港航开展船舶接用岸电要求。

“十二五”以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文件,明确提出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建设。

2011 年6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港口船舶岸电建设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推进此项工作。

2011年发布的《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1〕53号)提出了在国际邮轮码头、主要客运码头、内河主要港口以及30%大型集装箱码头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具体发展目标。

2015 年,《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发布与实施,促进岸电应用进入新阶段,方案提出“推动建立船舶使用岸电的供售电机制和激励机制,降低岸电使用成本,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要求,并制订了“十三五”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新的目标:“到2020年,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可以看出,目标更加具体,要求也更加的高,同时,也制订了保障机制,以确保目标得以实现。

“十三五”期是我国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港口船舶岸电系统建设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交通运输部相继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9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17〕4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7〕28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交政研发〔2017〕186号)等政策法规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同时也将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作为重点推进工作。2017年7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17〕105号)中以推动水运绿色发展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总体布局,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港口岸电布局方案。

2017年10月20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共同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交水发〔2017〕159号),三方通过相互协作,共同推进船舶岸电应用。

3.2 其他相关部委岸电政策

2015 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推进实施岸电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电能替代行动,并提出加快制定船舶岸电相关技术标准,推进船舶岸电工程建设,加快关键技术、设备研发,规范岸基配套供电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同时《行动计划》还制定了到2020年,累计完成不少于50%港口岸电工程建设的目标。

“十三五”以来,国家发改委以及国家能源局加大了对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的推进力度。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在沿海、沿江、沿河港口码头,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重点任务,以及到2020年,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总量约1.3亿吨标煤的发展目标。

4.结语

综上看,交通运输部是推广岸电应用的主要部门,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制订了岸电的发展目标,同时也在不断的完善标准规范、试点示范应用等措施,提升了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利用率。笔者相信随着我国环保力度的不断增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将不断为我国建设绿色航运做出贡献,为建设交通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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