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视域下侦查工作的创新发展
2020-11-29
我国迎来全新的教育大环境。在全新教育环境中,要想实现新课改教学目标,校方要改变以往保守教学思想、单一教学理念,引进大数据技术,开展互联网信息教学,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总的来说,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新型技术的应用降低了侦查教学工作难度,应用新型科学技术,利于学生步入工作岗位后,及时获取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锁定犯罪嫌疑人侦查的范围,有效部署侦查力量,提高破案率。
一、大数据技术概述
大数据技术是行业术语,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其他常规软件而无法完成的任务,有效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集合进行捕捉管理以及处理,是一种全新的处理模式,具有较强的决策力以及洞察力,可以优化数据的处理流程,对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精准和高效的捕捉与处理。大数据技术具有自身优势,其容量较大、种类繁多,获取数据的速度较快,能够真实反映数据。大数据技术在当下凭借自身优势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
二、大数据视域下侦查工作的转变
从以往的侦查工作模式到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以信息为主导的工作模式,我国侦查工作主要出现以下几个不同方面的转变,下文详细进行分析:
1.侦查工作理念的转变
以往侦查理念把人放在主要位置,把证人、线人、目击人、犯罪嫌疑人作为证据的主要线索,由于没有监控录像,侦查机关需要对案发现场的目击人进行询问,询问其发生了什么、事件如何发生,若没有找到相关记录,侦查机关要进一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问其跟谁联系较多、联系过程中说了什么重要信息。此外,数据信息获取难度较大时,各类犯罪相关信息容易被遗漏。
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可以把海量信息联系在一起,并获取刑事案件中各类重要信息,通过侦查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获取实时、全面的数据信息,利于工作人员把海量信息作为依托和支撑,降低侦查难度,扩展侦查思路,多角度和全方位开展侦查工作。
2.侦查工作方式的转变
以往侦查机关在侦查工作过程中,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一是从案例到人的侦查模式,二是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在侦查工作期间,侦查工作人员为了一个线索,不停转换场所与不同线索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侦查工作难度大,过程较为烦琐。侦查工作以点到点的模式开展,受二维模型的影响,无法扩张和传递信息。
应用大数据技术可改变以往侦查模式,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强化情报捕捉,通过多样化的方法获取海量数据,提高侦查效率,降低侦查工作难度。
三、大数据视域下侦查教学工作的开展
以往公安教育过程中,常应用单一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导致公安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对公安专业教学工作带来一定影响。高校管理者及教学人员在实际教学期间应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学习大数据技术理论知识,并构建公安机关信息数据交流平台,利于学生接受全新事物。
大数据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以往的侦查教学模式,也影响了人才思维的培养,改变以往依据经验和直觉、跑断腿的侦查思维,把信息化、数据化融入侦查工作中,培养侦查人员利用数据思维、应用各类新型技术来采集信息、数据,利于培养出高素质、能力强、善于应用新鲜事物及新技术的人才。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把技术过硬作为目标,课程设置和安排均与公安工作有较大联系,且每个公安院校均有公安类的专业,依据专业课程设置配套教学课程、学科。尽管以往公安院校学科设置及教学体系构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一体化的侦查模式下,当下公共科目的学习无法满足目前公安工作的实际需求。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把大数据技术作为公安工作的支撑,应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全新的教学体系,做好学科的设置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侦查工作,实现各个警种的有效配合。需要注意的是,教学人员切莫把刑事侦查理论知识简单地认为是专业的基础性学科,而应把其看作公安专业的必修教学课程,把逻辑学、统计学及计算机学等全面结合,创新公安院校学生的侦查理念,加强侦查意识,落实一体化侦查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把大数据技术和侦查工作相结合,利用大数据进行预测和全景式记录工作,明确侦查范围并部署侦查力量,有效提升办案率。
为更好地应用大数据技术,发挥技术优势,做好侦查工作,高校在教学期间应具备大数据意识,大力宣传新思维和新技术,探索侦查教学的有效途径,利用新技术创新教学。
此外,也要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效果,做好学科的设置工作,把刑事侦查相关基本理论作为基础,并把理论知识融入到公安教育课程中,优化教学体系,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