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与对策
2020-11-29鲍健青阙建勇胡俊杰程晓伟
鲍健青,阙建勇,胡俊杰,程晓伟
(浙江省松阳县林村林场,浙江 松阳 323400)
1 引言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复合型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还包括林上产业。
2 丽水市林下经济基本情况
丽水市是中国生态第一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市,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全省第一,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优良率95.4%,是全国空气质量十佳城市中唯一的非沿海、低海拔城市[1]。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5年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全省第一,生态文明总指数全省第一。同时,丽水作为浙江省的重点林区市,森林覆盖率81.70%,森林总蓄积近8600 m3,林地和物种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全市147万hm2集体林地中,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45万hm2,发展林下经济具有良好的自然禀赋和有效空间。2018年,全市林业产值534.3亿元,推广“林-药”、“林-菌”、“林-粮(油)”、“林-旅”、林下养殖等“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模式技术,累计完成示范基地建设10.9万亩,巩固深化模式基地7.5万亩[2]。
3 丽水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丽水市发展林下经济已有多年历史,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农民自主发展而初步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3]等林下经济发展的几个模式。
3.1 林菌复合经营模式
竹林+竹荪(姬松茸、金福菇)、油茶+竹荪、松林+牛肝菌(松乳菇)等模式,既充分利用竹林遮荫的特点为食用菌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又利用生产食用菌后的基质废料为竹林生产提供了有机肥,同时需要进行松土、除草等工作,也无形中改善了林地条件,每亩增收2000元以上[4]。
3.2 林药套种模式
杉木林+肿节风、板栗林+三叶青、板栗林+鱼腥草、香榧+百合、山茱萸和吴茱萸+白术、毛竹林和新建油茶基地+黄精、元胡、贝母、白术等中药材。2003年开始肿节风林下套种技术研究与推广,在龙泉市、庆元市等地推广600余亩,每亩增效益1000元。
3.3 林粮(茶)套种模式
利用油茶、果园、厚朴、杉木等林间空地套种山稻、油菜、马铃薯、豆类、吊果等经济作物或茶叶,达到“以短养长,以耕代抚”的效果,促进林木生长,每亩新增效益1000元以上。
3.4 林禽(畜)循环种养模式
主要是利用竹林、油茶、板栗、香榧、桃林、南方红豆杉等林下发展林禽经济,在林下圈养鸡、鸭、鹅等禽类或放养猪、牛、羊等牲畜。尤其是经济价值较高的鹊山鸡养殖产业,鹊山鸡自主觅食性强,可从山地果林里觅食大量的天然青饲料、昆虫,且养殖地远离村庄,隔离条件好,鸡群产蛋率和免疫力都有明显提高,从而降低了养殖成本和风险,直接增加了养殖经济效益[5]。
3.5 野生动物驯养
丽水市核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企业121家、驯养繁殖企业69家(以梅花鹿、石蛙、野猪为重点)。 如松阳市玉岩镇青山绿水石蛙养殖合作社,因地制宜利用深山谷地特殊的地理环境,营造适合蛙类栖息活动的场所养殖石蛙,年产石蛙1万kg,年产值可达100万元。
4 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林下经济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丽水市虽然已形成了多种模式,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基础条件差,建设成本高
一是丽水市山地立地条件适宜规模发展的林地不多,发展空间不多,同时基础条件较差,建设成本较高。二是现存的竹林、经济林低产低效林多,分散经营多,规模经营少,改造提升任务繁重。三是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滞后,政策性保险推动难,抗市场 风险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弱[6]。
4.2 认识有偏差,缺乏科学的总体规划
一是对发展林下经济的效益认识不足,尤其是对发展林下经济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认识不到位。二是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研究分析还不充分,定位不清,没有形成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4.3 产业规模偏小,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
一是经营主体多为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模式以及市场营销能力较弱,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难以做大做强。二是丽水市林地多为农户个体所有,规模流转难度较大。且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生产经营条件差,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下经济规模发展。三是社会资本对林下经济参与程度还不高。虽有一些企业参与,但大多面临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诸多困难,产品品牌不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规模效应[7]。
4.4 管理服务偏散,缺乏政策保障支撑
一是林下经济发展涉及林业、农业、水利、畜牧、科技、旅游、环保等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间未形成联动管理机制,服务缺乏协调性。二是各级政府扶持政策措施还不够系统、具体,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政策对产业的推动作用没有显现。
5 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与建议
5.1 吃透产业政策,明确发展思路
一是确定发展的可行性。要吃透相关政策和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了丽水市林下经济,建立浙西浙南山区健康养生产业带,打造一批健康产业园区,开展一批试点示范,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二是确定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林下经济是丽水市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的重要方式,把林下经济纳入生态精品农业和农旅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统一认识,认真谋划,持续推进[8]。
5.2 科学统筹规划,突出发展重点
林下种植方面,可以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重点推进铁皮石斛、三叶青和多花黄精等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森林景观利用方面,应积极推进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开展珍贵彩色树种局长示范林、示范段、珍贵彩色树种示范村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不断提升丽水市森林的景观质量、经济价值、生态功能和旅游功能。总之,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要结合丽水市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规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5.3 开展试点示范,健全服务体系
要做大做强林下产业,一是要通过招商引资,借助外来资金和先进管理经验推动林下经济发展。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导向作用,以“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带动农户发展,实现产品和市场的有效对接,降低农户的投资风险。二是要积极引导和扶持专业合作社和典型示范户,形成一批专业的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下产业。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下经济产业,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参与丽水市林下经济产业的开发。四是政府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做好实用技术指导培训、项目扶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项服务工作,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9]。
5.4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
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合力推进。要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引导更多的农民参与到林下经济发展中来[10]。一是出台地方扶持政策,根据现有上级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相关政策;二是帮助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申请国家、省级扶持资金,市里也应给予相应补助;三是强化对林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引导,加强流转平台、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资本和各种生产要素“进山入林”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