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信披粗糙 合同资产异常
2020-11-28薛宇
薛宇
2020年1-9月,泰格医药(300347.SZ)实现营收23亿元,同比增长13.27%;净利润13.18亿元,同比增长149.57%;扣非净利润4.98亿元,同比增长13.57%。
分季度来看,2020年第三季度,泰格医药实现营收8.48亿元,净利润3.19亿元,扣非净利润1.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1%、81.37%、29.35%。相比上半年,公司似乎已经重新回到业绩快速增长轨道。
但是,2019年起,泰格医药营收增速放缓,同时应收款项占收入比重却明显高于同行。
与同行相比,泰格医药合同资产远高于应收账款,相关风险可能在逐渐累积。另外,公司很大比例的利润来自于公允价值变动,但关于具体来源,公司没有做出详细披露,信披质量有待商榷,为此泰格医药还曾收到过监管部门的年报问询函。
“异常”之高的合同资产
从纵向来看,泰格医药的营收增速逐年下滑。2017-2019年,泰格医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87亿元、23.01亿元、28.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63%、36.37%、21.85%,2019年的收入增长相比之前明显放缓。
与此同时,2019年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却在明显增加,增幅远超营收。2017-2019年的年末和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之和(下称“应收款项”)分别为6.32亿元、7.82亿元、11.64亿元、13.77亿元,同比增长41.31%、23.74%、48.89%、30.19%。
并且,泰格医药应收款项占比也明显高于同行。2017-2019年,泰格医药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37.65%,而同行的药明康德(603259.SH)和康龙化成(300759.SZ)分别为23.77%、23.79%。
不仅如此,与同行相比,泰格医药的应收款项还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结构特征。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泰格医药应收账款为4.22亿元,但合同资产却高达9.50亿元,是应收账款面值的二倍之多。
然而,药明康德同期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分别为36.09亿元、5.1亿元,康龙化成为9.74亿元、1.12亿元,二者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均显著低于应收账款。
实际上,泰格医药的合同资产并非突然增加,根据泰格医药申请港股上市全文档案,公司2017-2019年年末的合同资产分别为4.69亿元、5.34亿元、7.56亿元。
为何泰格医药的合同资产“异常”之高?根据财报,泰格医药与同行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并无明显不同。作为应收款项,应收账款仅存在信用风险,但合同资产除信用风险外还存在履约风险。合同资产远高于应收账款很可能说明公司实际履约未完成但已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要高于履约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与同行相比,公司可能因高比例的合同资产而承担更多的风险。
关于合同资产风险,泰格医药在申请港股上市全文档案中表示,如果客户提早终止客户服务合同或工作订单,或公司未能在达致合同重要阶段后履行交付责任,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就所有或任何合同资产的金额向客户开立账单,或根本不能开立账单。因此,公司的客户可能不会按照预定付款时间付款。
关于上述情况是否会发生,一部分可能依赖于公司履约能力的强弱,如果泰格医药的合同资产此后继续增加并不断累积,投资者或许需要对其合同履约能力或者交付能力打上一个问号了。
信披“粗糙”
2019年,泰格医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5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8.42亿元)的比重为21.98%;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3.18亿元,但扣非后仅有4.98亿元,公司近三分之二(9.42亿元)的利润来自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泰格医药将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2019年起,公司原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项被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并且,此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但2019年起,重分类后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价值随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并计入当期损益。
2014年以前,泰格医药账面上没有任何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自2014年起,公司該项资产开始以较快的速度增长:2014-2018年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718万元、1.77亿元、4.28亿元、7.92亿元、12.22亿元;2019年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增至22.50亿元,其中有1.85亿元来自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具体而言,股票、基金、其他这三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71万元、8396万元、1.04亿元;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继续增至38.74亿元,其中有9.42亿元来自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具体地分别有1.08亿元、5.38亿元、-1346万元来自于股票、基金、其他这三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半年报,公司解释其对上市股本证券(上文所述“股票”)、非上市股权(上文所述“其他”)、非上市基金(上文所述“基金”)的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的原因为,公司所投资的若干创新型公司,以及通过投资基金(公司为该等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的若干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价有所上涨。
但关于具体哪些被投资标的成为上市公司,以及相应带来多少收益,泰格医药却是闭口不谈。外界已知的信息仅仅是,截至上半年末,泰格医药是57家医疗健康行业内创新型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以及39家医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信息披露是否充足?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中第26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27条规定,若本期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的重大变化源自非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营业外收支等,应当详细说明涉及金额、形成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泰格医药上半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贡献利润远不止一半,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有必要给出详细说明。但就目前已披露信息而言,公司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形成原因的说明是否足够“详细”,显然是有待商榷的。
并且,泰格医药对交易所问询的回复也是模棱两可。
公司2019年年报发布后不久,交易所即向其发去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该资产项下的被投资单位、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等做出说明。
在问询函回复中,对于被投资单位或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公司并没有做出完全的说明,给出的信息十分有限。例如,公司仅列出两家被投资单位,关于其股权结构、出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主要财务数据这些关键信息,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的说明;关于投资基金,公司仅以“……等6家”列示,对于基金的具体规模、资金投向、风险敞口等关键信息,公司却是只字未提。要知道,泰格医药2019年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超过22亿元,被投资单位远不止回复公告所提及的那几家。泰格医药对于问询函的回复明显诚意不足,或许在有意无意地掩盖相关信息。
根据现有信息,投资者难以一一厘清泰格医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
通过梳理公司发布的投资公告、财报披露的公司各类股权投资平台(企业)情况,并结合天眼查,《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泰格医药投资的各类合伙企业最终投资的已上市企业有九强生物(300406.SZ)、三友医疗(688085.SH)、大地熊(688077.SH)、永悦科技(603879.SH)、三棵树(603737.SH);IPO已过会的有安杰思(A20047.SH)和惠泰醫疗(A20070.SH);科创板已受理的有圣诺生物(A20222.SH)、纳微科技(A20182.SH)、珠海冠宇(A20591.SH);处于Pre-IPO阶段的有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此外还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璟泓科技(430222.OC)、长峰医院(870890.OC)、中浩紫云(831981.OC)、延安医药(839010.OC)。
但是,泰格医药对上述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似乎难以为公司带来9.42亿元的巨额收益。
对于文中所述问题,《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已向泰格医药发去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未得到公司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