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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之《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

2020-11-28岱旺叶莎车琳

现代阅读 2020年7期
关键词:儒勒凡尔纳游记

岱旺 叶莎 车琳

一般而言,《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不在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名作”之列。研究凡尔纳的专家也很少提及此书。在“奇幻之旅”系列中,这部小说排在第十九卷,地位十分特别:它是唯一一部故事完全发生在中国且主要人物都是亚洲人的小说。与儒勒·凡尔纳的大部分作品相反,这部小说中虽有现代物品出现,如金福用来和未婚妻娜娥通话的“留声机”,或是波顿船长的海上救生设备,但并没有某个神奇的发明。小说看似与贯穿凡尔纳所有作品的科学和“进步之梦”主题无关,但显然并非如此。在凡尔纳所处时代,中国正经历以政治和技术为主的现代化,其过程时常粗暴猛烈,这恰好为儒勒·凡尔纳提供了极为合适的舞台。在小说家眼里,这个“奇异的国度”有着“奇特的文明”,纲常严苛,风俗“迷信”;虽然早有发明创造,但“天朝帝国”处处显现出技术古旧和工业落后,与西方国家差距拉大,更与儒勒·凡尔纳的技术进步之梦相去甚远。小说家细心记录这一切,并编成故事。他所塑造的居住在中国的主人公形象在法国文学中独树一帜:金福是一个有钱的中国人,属于商人阶层,支持中国仿效欧洲模式进行现代化。他属于住在沿海地区、靠与西方商人往来而发家的那类中国人。金福住在上海的英租界,因而宣扬“欧式而非中式” 的政府。

他这类人在中国人当中仍属罕见,他对物理和化学饶有兴趣。儒勒·凡尔纳写道,这种介绍方式,以及年轻主人公(中国人,三十来岁)鲜明的西方人性格,都印证了以萨义德文学“东方主义”的研究为依据的保守分析。在此视域下,金福只是一个替身,其本质是承载西方所有价值观和视角的欧洲人。

首先看《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的文本依托,如此便知小说荟萃了1878年前后对中国的各种全新表述。儒勒·凡尔纳写此书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如典型意象、游记、带插画的报道、地理与历史研究。文本的“教育”价值的确也取决于为小读者呈现的内容:小说在叙事的同时,又仿佛在引导读者了解中国,或穿插介绍,或夹杂一些历史轶闻,使地点、人物变得鲜明生动。此外,儒勒·凡尔纳也说明了此书的部分参考来源,在文中有时直接引用。他偏好见闻游记类第一手材料:如卡特琳娜-范妮·德·布尔布隆的《中國游记》(1866);路多维克·德·波伏瓦《环游世界》最后两卷(主要描写广东和北京);英国旅行家兼摄影师约翰·汤姆森的见闻录《中国和印度支那十年游记》等等。卡特琳娜-范妮·德·布尔布隆和路多维克·德·波伏瓦都在1851至1867年间游历中国,其游记年代最为久远。但其它见闻录描述的是中国近况,可以为凡尔纳提供最新的信息。

凡尔纳从这些游记中取材,用以描绘中国大都市:某些描写让人联想起约翰·汤姆森书中关于广东和上海的章节,而且小说中一些细节似乎也来自这位英国作家的著述。例如,作者借用了“王”这个名字、“衙门”的形式,以及一些崇拜观音菩萨的内容。从莱昂·卢塞的书中,儒勒·凡尔纳主要获取了关于“民间风俗与迷信”的信息及对刑罚的描写。同时,凡尔纳始终在表现中西接触给传统臆想中的中国带来的变迁。他从阅读中所选取的通常是有关交通或工业发展的素材:在描写金福支持“法国工程师领导下的福州军械库工地”一段出现了莱昂·卢塞的见闻述录。书中亦有约翰·汤姆森游记中中国民众的敌视态度,譬如写到金福的父亲已然是进步人士:“推动进步的发明使清朝官员和政府的威望与日俱下,在他们的影响下,大部分中国人对蒸汽机和电动机这些发明顽固抗拒,但他与一般人不同。”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作者如何遣词用句:他不仅在所读游记中寻找“异域色彩”元素点缀故事,而且有意选用一些描写现代化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人对新生事物态度的素材。从对金福及其父亲这类“西式中国人”的刻画能够知道,老百姓出于迷信或畏惧而敌视进步事物,这些人物却与普罗大众迥然不同,而且对由“落伍”官员构成的皇权制度心怀不满。

小说出版于1879年,而书中所述事件仅发生在前一年。小说刻画了一位支持依照西方模式追求进步的中国青年,而在19世纪末,被称为“维新派”的一批先驱将初登中国政治舞台,其中最著名的有康有为,以及之后的谭嗣同。所以,《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既是一部冒险小说,也是对历史和政治,甚至可能是对“思想观念”的某种预演。儒勒·凡尔纳虽使用前人描绘的典型形象,却能标新创异,并展望中国之未来。他从各类素材中选取若干描写秀丽风景的内容,以表现中国风物,但书中寓意最深、最别出心裁之处,乃是有关技术与工业“进步”的内容。在凡尔纳这部小说中以更为现实的笔触描绘中国特征:太平天国的叛乱厮杀场景无处不在,故事气氛紧张恐怖,金福一心求死,一路险象环生。小说中还出现了西方人,主要是数度来华的英法远征军。当时的中国,满汉对立,当朝统治与民间各派(不论是太平天国“平民”起义,还是一直对当朝怀有敌意的显贵名流)对立,本已动荡不安,又因西方势力在外交、军事或工业等各个领域的长期介入,自此更加风雨飘摇。然而,新近游记或新闻时事中的这些乱象并不意味着中国已陷入一片混乱:趋势渐趋明朗,儒勒·凡尔纳似欲预示一个崭新中国的诞生。金福要求老王暗杀自己,随后却又追踪老王,经历了作者所称的“奇幻”历程,其中可大有深意:金福从南方一路沿着太平天国转战之地北上,尤其是南京和杭州,对这场平民起义屡发感慨。老王想在金福返回上海之前最后恐吓他一次,这个任务正是委托给一位已变得平和的前太平军战士老沈。凡尔纳并未在书中直接评判这场运动,却以史诗般恢弘的笔触描述之,似乎对其惨遭镇压深感惋惜:

老王对这座悲情城市(即南京)念念不舍。想当年,曾是小小塾师的洪秀全后来成为威震天下的太平天国天王,令清廷闻风丧胆。正是在此地,他攻城定都,抵御清军;正是在此地,他建号“太平天国”;正是在此地,他于1864年服毒自尽,以免落入敌手。他的幼子正是从这明故宫出逃,后被清军俘获斩首;敌人纵火焚城后,掘开洪秀全之墓,将尸身抛在这荒野废墟中,任野兽啮噬。正是在此省,老王当年的十多万弟兄在三天内尽数遭戮。

然而,作者并非不带个人情感地赞成中国及中国人西化,小说亦探讨主要人物个人生活的其他方面,这些不能仅用西方价值臆断。金福得天独厚,应有尽有,本应幸福:他年轻富有,知书达礼,聪明机智,深受中国文化熏陶,又能汲取以经济、工业和商业为先声的西方文明。他能评价欧洲的发明与工业,也对治国管理之道颇有见地,但从不发表对西方文化思想其他方面的看法。同时,金福虽相信进步有益,却似乎有点玩世不恭,自谓看淡了“福”与“祸”。知悉自己破产后,他未作丝毫挽救,决定自杀……儒勒·凡尔纳未道明金福为何如此绝望:是因频频接触西方文化而悲观茫然?还是恰恰相反,源于凡尔纳所说的中国人的典型生活观?抑或金福受某种亚洲宗教影响至深?譬如佛教?儒勒·凡尔纳将佛教描写为中国的主流宗教,在当时的西方人眼里,佛教思想即是超脱俗世,证悟“性空”。凡尔纳大概仍是从约翰·汤姆森的《中国和印度支那十年游》 中读到关于佛教的内容。以上猜想皆无明文印证。应当看到,作者始终以客观中立的笔调介绍佛教,甚至在介绍娜娥时带有善意。

应当注意到,为了让金福摆脱这种深刻的绝望,儒勒·凡尔纳选择将一位中国人安插在了金福身边:老王过去曾是“太平军”,而后成为“哲人”,或者更确切地说,变得更为“明哲”,若以重言式来强调,则是“中国化的中国人”。虽然参照与意象都被现代化,但凡尔纳这部小说仍落笔于这位“明哲的中国人”身上。他特意让从前的弟子、而今的挚友金福周游中国,使之成为体悟妙道之旅。金福这位“西化的中国人”,最终却受教于老王的一堂“哲学课”。

最后还应思考儒勒·凡尔纳虚构的这堂“中国式”教育涵义何在。金福虽是主角,却与王哲人形影不离。正是老王策划并组织了这场 “奇幻之旅”。此举并非如金福所想只为救他性命,而是旨在使金福体验“幸福”,不再厌世冷漠。老王的形象是一位“哲人”,甚至有点滑稽:一位爱取笑的朋友称其为“理论机器”,作者也对其冠以各种名称,如“戴眼镜的道学家”“明理的哲人”,老王还有“老实的哲学教师”的气质。他像是一位文士或鸿儒,但其身世却扑朔迷离,令人不安。他既曾是太平军战士,应当参加过叛乱厮杀,最终却逐渐趋向“哲学思辨之道”。老王较金福年长,他不是金福这类典型的“西化”的现代中国人,相反是一位“中国化”的中国人。第一章中金福聚友欢饮,席上老王的第一句话便是:“让我们成为哲人吧!”他探究生存意义何在,并发表了诸多见解,旁人视之为陈词滥调倒也不无道理。老王认为,只有先经历“忧患”,才懂得享受生活,品味“幸福”。因此,他举杯說了一句看似有悖常情的话:“祝我们的主人幸福不圆满,生活有缺憾!”从第一章开始,凡尔纳便极尽辞句形容老王“明哲”:他是“伊比鲁鸠式的”学者,不满足于抽象思辨,也是一位“务实的哲学家”。他提出的目标看似平淡无奇:要想获取幸福,必须克服生活中的重重困难和起伏波折。更何况艰难险阻并非坏事,恰恰相反,愈是艰难曲折,追求“积极幸福”的能力愈发提高。而从未经历“病痛”或苦难的人所拥有的只是“消极幸福”,独享其乐,不问世事,这种态度为王哲人所谴责。

老王既然追求尘世的幸福,那么他所代表的是怎样一种处世“智慧”?小说开篇的对话中出现了若干观点:其中一人对生活发一二赞美之词,另一人较为悲观,说人生多有“不如意事”;第三个人认为,安逸闲适方是生活;第四个人反驳道,“幸福在学习与劳动之中”,幸福就是“求知”;第三个人又进行反驳。老王的发言使谈话告一段落:

“最后认识到,自己竟一无所知!”

“这不正是智慧的开端吗?”

“那智慧的终极又是什么呢?”

“智慧无终极,”戴眼镜的人(即老王)侃侃而谈,“遵循常理便是无上乐事!”

智慧无“涯”,不可以某种超验追求一语蔽之。老王发言从不带宗教色彩,只有信佛的娜娥才会寻求观音菩萨的佑护,老沈也会祈求佛祖保佑。“常理”这一概念体现了某种人所共有的基本道德,老王并未加以解释,而是用行动给金福上了一堂“哲学课”。这个年轻人以为自己有性命之忧,因而体会到老王所说的“积极的幸福”,同时也学会重新审视为人处世之道。老王的这一堂“课”更像是“道德训诫”,对人伦道德和实际生活都产生了影响。这大概亦是儒勒·凡尔纳心中的儒家思想。

评论家注意到,凡尔纳借这部小说抨击了美国价值观及其表现形式:金福购买生命保险的百岁寿险公司是一家美国公司,为了保护投保人(合同中赔付保险也包括自杀一项),这家公司雇用了两名侦探——克莱格和弗莱。两人经常身陷窘境,丑态百出,但他们给人以好感,尤其对金福忠心耿耿,几番救他性命。但人们最终发现,这份忠诚完全是出于合约效应与商业利益,合同一到期,克莱格和弗莱便在深夜离开金福,任其身处险境而不顾。他们忠诚行事是为了薪酬,毫无仁爱之心;相反,其他人物即便以为金福已破产,却自始至终忠于他。对美国人的批评虽然含蓄,却显而易见。

金福以为自己命不长久,所以历经种种艰难“遭遇”后,重拾起对生活的热爱。但当他得知自己安然无恙时,庆幸的并不是可以继续活下去,而是能够重新见到朋友,并与心爱的娜娥重逢。所以,他最终领悟到了“幸福的奥秘”,说道:“我从前真傻!”他知道,幸福并不是经历苦难而获得个人的安逸,而是像老王一样,关爱他人,真诚奉献:

(老王高声说道:)“人只有为他人行善事时才会做得最好!”

“为他人行善事!”金福面色凝重,“对,就应当为他人尽心尽力!这就是幸福的奥秘!”

王哲人只有一次提及孔子,由此让金福认识到一种普世价值,其形式是“道德规诫”或“处事伦常”,仿佛平淡无奇,但在这部小说中,它远胜过金福的玩世不恭和美国人的唯利是图与虚情假意。

(摘自中央编译出版社《法国文学与中国文化:184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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