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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研究
——以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实践为例

2020-11-28闫朝霞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0年6期
关键词:分馆洛阳市总分

闫朝霞(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着更高的服务要求。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规定:“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1]公共图书馆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对自身的运行机制与服务模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探索。总分馆制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图书馆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是指在一个合适的地域单元内,由一个或多个建设主体建成一个 “公共图书馆集群”,形成图书馆服务体系,向公众提供普遍均等的服务。[2]在这种组织模式中,总馆通常主导协调多个分馆的共建共享,实行文献资源的统一采购、编目、配送,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政策和服务标准,实现图书在总分馆系统内的通借通还。[3]

总分馆的实际建设需要制度、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依赖于自身力量可能无法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需求,这就需要大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公共图书馆探索总分馆建设离不开政策的引领,国家在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011 年2月,文化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强调,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4]2015 年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指出,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其中在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条款中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在多个条款中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相关规定,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1]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和公共图书馆对总分馆建设进行了不断探索,并取得了诸多有益经验。公共图书馆在进行总分馆建设时,部分图书馆限于自身条件,需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根据相关政策的指引,借鉴国内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成功经验,灵活地借助社会力量对总分馆建设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总分馆服务体系。

2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概况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成立于2011 年8 月,建筑面积约700m2,阅览室3 个。截至2014 年底,图书馆持证读者数量不足1,500 名,年图书借还量不足5万册次,读者服务覆盖范围为周围紧邻地区,知名度相对较小,接待读者的数量有限,图书馆的地理位置和馆舍面积严重制约着图书馆的运行和读者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馆舍面积小、经费少的情况下,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因地制宜,借助外界力量,与社会机构共同合作,探索少年儿童图书馆总分馆建设。

2016 年初,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尝试与洛阳市高新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利用该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内的一处角落,开设了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第一家分馆。该分馆占地面积80m2,配备图书8,000册、工作人员2 名,建成后吸引了大量的读者前来参观和借阅图书,半年内总分馆服务体系新增办证读者2,925 名,服务成效超过了预期。此种合作方式是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突破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方式的初步尝试。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不仅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还提高了服务效率,读者办证的积极性明显增加,图书流转率得到提升,进一步扩大了图书馆服务范围。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尝试初见成效后,馆方更加积极地谋求社会力量进行合作,除企业之外,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还与政府机关、社会组织机构、中小学以及商业机构等联合协作,多方共建。经过四年的实践,截至2019 年底,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分馆21 家(见下表),其中繁华城区12 家、偏远城区3 家、县城3家、乡镇3 家,初步形成了覆盖洛阳市城乡的少年儿童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服务效能通过总分馆制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效持证读者数量从2015 年的14,000 余人增加到2018 年的48,000 余人,2018 年图书借还量达到106 万册次,图书借还量呈逐年大幅递增趋势。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总分馆制建设解决了馆舍面积和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增强了服务能力,服务效能逐年攀升,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表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分馆建设情况概览

3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总分馆的具体运行模式

目前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已经建成的总分馆体系包含1 家总馆、21 家分馆、15 个服务车流动服务点,运行模式属于 “多元投入、统一管理” 的四统一模式,由总馆统一构建图书馆业务操作系统、统一借阅规范、统一业务人员管理,同时实现了图书在总分馆系统内的通借通还服务。[6]

3.1 政府机关+ 少年儿童图书馆+ 企业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尝试从 “政府机关+ 少年儿童图书馆+ 企业” 这种模式开始,借助分馆所在地的文化行政单位的支持和有关企业的帮助,三方合作共同建设。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制定总分馆运行制度,向分馆提供图书、自助借还书机、工作站、消毒机等设备,不定期对分馆的图书进行更新,分馆的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接入总馆的业务系统,实现图书的通借通还。分馆所在地的文化行政单位负责聘用分馆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总馆培训合格后上岗,负责分馆的日常运转和开展各类阅读推广活动。合作企业主要承担分馆场所的改建,包括对场馆按照图书馆馆舍的标准进行装修改造,提供基本的水、电、暖、网络等设施必备,购置阅览座椅和书架等基础硬件设施。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希望路分馆、大北门分馆、回族分馆均属于此种建设模式。其中大北门分馆面积约260m2,开馆6 个月内总分馆体系新增办证读者9,069 名。由于选址合适,管理到位,2017 年起大北门分馆加入到洛阳市惠民文化工程 “城市书房” 体系,在165 座城市书房的服务效能排名位列前茅。

三方共建的模式首先将图书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高度提升到政府层面,有关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给予政策性的支持和保障,在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指导的同时也增强了图书馆继续开展总分馆建设的信心。其次,可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以争取后期扶持政策的出台,而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有利于从公共文化服务整体出发,提升自身价值。最后,通过政府的牵线搭桥,企业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分馆的建设中,可以提供较好的场地和硬件,吸引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企业还可以利用分馆进行配套的文创商业开发,有助于提升其文化形象,从中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

3.2 少年儿童图书馆+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社区

乡镇分馆和社区分馆主要依托当地乡镇政府或办事处或社区建设,由当地乡镇政府选择场馆或利用现有的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 进行改造,并配备阅览座椅和书架等设施,同时聘用2-3 名工作人员负责分馆的日常业务管理。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向分馆提供图书、自助借还书机等设备,同时负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图书馆管理工作。2016 年6 月建成的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诸葛分馆就属于与当地乡镇政府共同办馆模式,这所分馆的设立进一步扩大了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服务范围,将文化服务延伸到农村地区,将更多的图书送到农村地区儿童手中,为留守儿童带来了精神安慰和心理关怀。在诸葛分馆取得成效后,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又先后成立了会盟分馆、麻屯分馆,共覆盖66 个自然村,服务读者近8 万余名,有效解决了洛阳市部分农村地区儿童缺书源、借书难、借书远的难题。

与乡镇政府合作办馆的同时,市内社区分馆也进行了布局。从2016 年9 月开始,重二社区分馆、佃庄分馆、延秋分馆、华林分馆相继建成,共配套图书28,000 册,有效服务社区11 个,打通了城市社区儿童读书最后一公里,给读者借还图书带来了极大便利。

3.3 少年儿童图书馆+ 企业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企业的共建模式与上述第一种建设模式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直接与企业进行合作,在选择合作对象时需要更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在互助共赢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效应。2017 年4 月建成的会客厅分馆是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洛阳汉风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该公司主要经营文创产品、书店、旅游产品等,由于图书馆的服务与公司经营业务形成互补,极大地提高了该公司的知名度和客流量,在开馆当月该公司营销中心所属书店的营业额直线增加了16万余元,让企业切实体会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带来的附加利益。该公司还积极联合图书馆开展公益课堂、科普展、儿童剧场、创客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吸引了大量客户参加,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在馆企共建的合作中,图书馆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具有明确的公共职责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图书馆与企业合作能够大幅提升企业的文化形象,为企业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4 其他合作方式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还与文化、旅游和教育系统内的兄弟单位开展合作,行政事业单位在场馆投入、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与其他性质的机构相比更加稳定长远。如,洛龙区教育分馆是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洛龙区教育局合作建设的,孙旗屯分馆是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学校合作建设的,嵩县分馆是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嵩县图书馆合作建设的。此种合作建馆模式有助于不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之间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提升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合作单位在文化系统内的知名度。

4 思考与启示

4.1 改变办馆理念,引入企业管理运营模式

图书馆从业者应当改变办馆理念,打破依靠政府支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在办馆之初面临的问题极大地限制了图书馆的工作和发展,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在尝试改造馆内固有空间之外勇于跳出僵局,打破常规思维,主动尝试建立 “连锁分馆”。从坐等读者上门到主动出击,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借用外力,引入了企业管理运营模式,将公共图书馆置于社会生产经营的环节中,考虑图书馆这个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能给予社会合作机构哪些支持,为对方带来何种效益,站在合作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样才能带动更多的机构投身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

4.2 关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

政府的资金支持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起关键性作用。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分馆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分馆的图书、自助设备、管理软件等均由总馆提供,部分分馆的工作人员薪酬也由总馆支付。在总分馆建设过程中,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紧盯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动态,及时申报各类相关项目以获取财政支持,其中获得 “中央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国家补助地方经费500 万元,该项资金为总分馆建设提供了基础保证;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还借助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机会,申请到洛阳市市财政支持资金270 万元。

4.3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多种力量参与

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十分注重与媒体的合作关系,通过不断与媒体联合举办活动、请媒体进馆体验、与媒体共享信息等活动形式,对参与共建的社会合作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在提升合作伙伴的知名度的同时,吸引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如,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通过与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网、洛阳电视台、洛阳交通广播等媒体单位进行合作,共同开展 “书香伴成长”“寻找最美读书声”“最美阅读瞬间” 等阅读推广活动,在对活动本身进行宣传时增加了对分馆建设运营情况的报道;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洛阳交通广播、洛阳银行共同成立洛阳市图书捐赠中心,在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 “萤火虫书房”,增加了合作伙伴的新闻曝光量,提升其社会形象。

4.4 利用文化系统工程,扩大服务范围

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指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在现有的图书馆、文化馆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在中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同时依托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等。2016 年12 月发布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出,因地制宜推进总分馆制建设,主要依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 综合文化站、村(社区)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进行建设。[7]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有8 家分馆均依托于乡镇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此种建设模式一是可以提高文化场馆的使用效能,二是增强本级政府的服务能力,三是有利于分馆后期的运行管理。

5 不足与展望

由于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总分馆制建设主要以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为主体,建设推进过程较快,合作方式多种多样,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和不确定性,尚未形成特别稳定的可复制性强的模式。在长期的运维管理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问题,期待通过不断的摸索和努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的运维流程和管理模式,方便推广和其他图书馆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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