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工匠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11-27付晓梅
付晓梅
山东威海市委党校 山东威海 2642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高质量发展需要工匠精神,工匠精神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能。
1 工匠精神的内涵
1.1 中国工匠精神的历史溯源
在我国,工匠精神早在远古时代就已存在。《诗经·卫风·淇奥》中“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解读为“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工匠始祖鲁班技艺精湛,秦代李冰主持修建都江堰历经千年仍能泽被后世,北宋预浩利用环境因素设计高塔之巧妙令人叹为观止……这些都是我国古代工匠精神的体现[1]。
1.2 德国的工匠精神
德国现代制造业的发达举世闻名,伴随而来的工匠精神更加令人折服。这种精神体现在对职业始终如一的热爱,对产品极致严谨、一丝不苟,止于至善的追求。他们兢兢业业苦心钻研,大到机器设备小到零件辅料,力图实现从99%到99.99%的完美跨越。德国伍尔特集团,自1945年成立以来专注生产单一产品——螺丝,几十年如一日,精雕细琢,终于成为无可替代的行业翘楚。
1.3 日本的工匠精神
日本的工匠精神体现在工匠对自己的每一件产品都力求尽善尽美。日本工匠精神最大的特点是“执着”和“忠诚”。他们能够为所从事的事业倾其一生,对完美作品和高超技艺的不懈追求,达到超乎寻常甚至可以说痴迷的程度。
从以上国内外工匠精神的表现来看,可以归纳出工匠精神具有以下特点:精益求精、追求极致、持之以恒、勇于创新。它体现的是一种职业态度和精神理念。由此,对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凡是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无不热爱自己的职业,对所从事的职业有一种敬畏之心,视职业为自己的生命。
第二,精益求精、追求极致。这也是工匠精神的目标,从业者对每件产品、每道工序都凝神聚力、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凡是国内外工匠大师,他们在行业细分领域都做到了国内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第三是持之以恒、守正创新。具备工匠精神的人对所从事的职业一定会有一种担当精神、不急功近利、不贪图名利。在坚持守正的基础上力求不断创新,紧跟时代步伐。
2 弘扬工匠精神提出的背景
工匠精神是随着我国时代发展的需要被高度重视起来的,具体表现如下:
2.1 弘扬工匠精神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往靠拼规模、拼速度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刻不容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与新发展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重叠性。通过弘扬与践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各行各业涵养一种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完美、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品质与精神,使其升华为全社会、全民族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
2.2 弘扬工匠精神是我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尤其是制造业高速发展。虽然我国制造的产品遍及世界各地,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处在加工地位,几乎没有引领全球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产品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很少有属于自己的专利和品牌,导致消费者大量需求在国内得不到满足,只好跑到国外去消费。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企业摒弃追求“短、平、快”带来的即时利益,立足长远发展目标,弘扬工匠精神,实现产品由“重量”到“重质”的根本性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由制造业第一大国发展成为制造业强国。
3 工匠队伍建设滞后的原因
3.1 “官本位”的传统思想阻碍工匠精神的弘扬传承
工匠精神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社会阶层排序为士农工商。“工”被视为“末业”,是“奇淫巧技君子不为”,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工匠的社会地位低下,工匠精神难以得到社会认可。相反人们崇尚科举制度下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并且这种传统的糟粕观念至今仍然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职业选择。
3.2 弘扬传承工匠精神的市场导向机制缺失
我国工业化起步晚,起点低。由于快速实现现代化的急切需求,在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更加注重发展规模、速度和利润,导致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变化。挣快钱、快挣钱的逐利思想充斥人们的头脑,许多企业为了短期利益甚至不择手段生产出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同时由于工匠要成为高技能人才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时间和精力,可实际回报却不高,导致许多人认为工匠是低人一等的职业,更谈不上工匠精神的弘扬。
3.3 教育体制不完善导致工匠精神难以传承
职业院校是培养技师的摇篮。可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对职业院校学生报考大学本科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等限制条件过高且比例过低,导致职业院校许多学生学历偏低,毕业生工作后晋升机会少。
(2)教育实践环节薄弱,产教融合不够深入。教育体系中的实践环节不受重视,许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从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职业院校,教育普遍重理论轻实践。产教融合模式单一。
3.4 在职技师缺少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成长空间受限。
工匠不是机械重复的劳动者,工匠需要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和升华。产品质量要求越高越需要工匠具有与时俱进的高超技术水平。而我国许多企业不注重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4 弘扬工匠精神壮大工匠队伍的举措
4.1 建立健全相应市场导向机制,提高工匠的社会地位
工匠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其社会地位的高低,所以要通过一定途径提高工匠的工资待遇:
(1)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解除工匠身份、学历的束缚,引导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在政策制定中,应考虑梯次渐进的制度安排和评价体系,使不同层次级别的技工有宽松的成长空间。
(2)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和本土专家相关部门与机构,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特殊奖励。
4.2 完善职业技能培养机制
(1)对于脱产在校学生,建立和完善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读本科高等院校的升学比例;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学生毕业后入职享有同等国民待遇等。通过上述措施改变社会普遍歧视职业院校的传统观念,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自我意识,让他们有尊严的努力学习。
(2)从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两方面一起抓。思想教育以古今中外著名工匠典型事迹为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能够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教育务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在学习一段时间的理论知识后,即到企业接受相应的实践培训,使其切实掌握该项技术。
(3)对于在岗技工制定硬性继续教育考核制度。由于企业在岗技工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但理论知识相对匮乏,势必影响其技能的进一步提升,所以对于在岗技工培训应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教学。为保证培训效果,继续教育结束时应进行相应测试[2]。
4.3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搭建弘扬工匠精神的理想平台
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应该为工匠搭建专心于技术的理想平台,调动技工们勤学苦练、比学赶超的积极性。比如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成立相关技术研究组织,举办各种技术交流会,进行技术大比武等,给予技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在经营管理决策中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畅通其成长发展通道。
4.4 对特殊技艺采取“一对一”学徒制
对于一些特殊技艺,比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在工业化大生产条件下无法很好的传承时,可采取“一对一”学徒制。对涉及到匠人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的保护工作,国家要通过完善相应法规政策,最大程度地保护传统工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于这些身怀绝技的匠人,政府应给予其一定的荣誉并不断提高他们的薪金报酬,让他们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能。
4.5 营造崇尚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在解决工匠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发展通道的同时,媒体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就人就事多加报道;政府可以举办各种活动,如某某才艺大赛,小则地方大到国家甚至国际级别。一方面激发本地技能人才爱岗敬业、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利用机会吸引外地高技能人才,并逐渐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精神”的氛围。
高质量发展需要工匠精神的发扬光大。虽然不可能人人都能够成为工匠大师,但人人都可以成为工匠精神的践行者。让我们以工匠精神面对工作,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努力奋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