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发展思考
2020-11-26张山雨吴永亮李小龙
张山雨 吴永亮 李小龙
(中国航天标准化与产品保证研究院,北京,100071)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对军民通用标准化工作要求有明确规定,即“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积极推动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并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军民通用工作的内容是将军工技术与民用技术结合起来,由此实现“军转民、民参军”。航天领域是军民通用工作的重要领域之一,通过开展标准化领域的“军转民、民参军”,可为国防事业提供持续动力和技术支撑。
1 国外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情况
1.1 美国标准化军民通用情况
美国推进军民通用时,首先是完善职能部门,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国家技术转移委员会,协调军民通用发展中相关事项,加强各部门间的整合利用。其次,出台相应的法规文件,用制度来保障军民通用产业发展。另外,美国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予军民通用科研机构很大支持,保障了军民通用的顺利开展。并于1994 年签署了《规范和标准——工作的新思路》,配套出台相应的法规和通告,其重点是采用民用标准作为行业推荐标准,提高民用标准的优先级[1-2]。
总体上,美国军民通用标准方面的改革就是要把军队专用标准降到最低,鼓励使用民用标准,以“基于性能的标准”为准则,推动民用技术在军民通用工作中发展,做到“民标军用”。经过多年发展,美军陆续废除了4000 余项军用规范和300 多项军用标准,现用标准中民用标准占比增高到60%左右,比例大幅上升,民用工业与军事工业间联系越来越密切。美国国防部面向未来提出了“国防部标准化战略计划”,旨在把民用标准放在重要战略地位。
1.2 俄罗斯标准化军民通用情况
俄罗斯在推进军民通用发展方面,非常重视政策法规、纲要标准等规范文件的制定与编制,用于保障相关工作的落实。
在法规方面,俄罗斯出台了“军转民”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制订了多项基础法律,从国防工业转型、国防订货等方面保障军民通用产业。另一方面,发布了多项推动军工转民用的直接法规,例如 《1998—2000 年国防工业“军转民”和改组专项规划》,致力于发展军民两用技术;《2001—2006 年俄罗斯国防工业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规定了经济建设中要做好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通过立法策略,改革科学产业发展模式,确保民用技术应用于军用技术,军用技术带动民用技术开发的良性循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其国防工业升级,加速军民发展。
从标准化方面,俄罗斯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 《俄罗斯联邦标准化法》 《俄罗斯联邦技术调整法》 等[3]。这些法规中明确提出要统筹发展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推进军民通用技术的发展。
1.3 其他国家和地区标准化军民通用情况
北约为推进标准化军民通用进程,发布了《北约关于民用标准的工作框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来协调和管理国防科技民用标准,推动发展民用工业。英国军民通用方面和美国类似,在保证需求的前提下,亦军亦民领域优先采用民用标准。并梳理整个标准体系,废除了大量的军工专用标准,有效保障了“军转民、民参军”[4]。
2 航天领域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情况
我国航天领域高度重视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确保落实军民通用发展战略,保障标准化对型号研究和生产的支撑能力。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的重点是技术上协调各标准化资源,实现军用和民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在机制上,协调标准化团体间的关系,加强国家标准化机构、军工行业标准化机构等的联系与合作;在合作对象上,将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各军工行业标准以及民用标准评估、转化后协调统一起来。结合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经验和航天行业特色,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现已在下述几方面开展对应工作。
a)推动军民通用标准体系统筹建设。在国家标准、国家军民标准、航天行业标准以及航天团体标准建设方面,统筹考虑军民通用标准制修订内容,从顶层体系角度开展军标民用、民标军用以及制订各类军民通用标准。
b)梳理现有军民通用标准属性。分类别梳理现行标准,梳理具有军民通用属性、军用和民用的标准清单,便于后续军民通用工作开展。
c)配合国家社会化大生产资源整合的需求,开展航天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将适合制定成为国家标准的军工行业标准或军工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d)采用民用标准。在编制航天领域标准体系时,积极采用国家民用标准,特别是对基础、管理、产品保证、工程技术等领域标准的采用;同时,积极采用其他行业民用标准,例如航空、机械、电子等行业标准,综合利用市场资源,做到协同发展。
e)开展军民通用标准制定。以北斗卫星导航、航天遥感、空间科学等军民通用度高的领域为平台,积极开展军民通用标准的制定。
3 航天遥感数据标准化军民通用应用思考
目前,我国有资源、海洋、气象、环境减灾等二十余颗在轨运行的遥感卫星。这些来自不同平台、不同数据中心的卫星遥感数据产品应用领域越来越广,军民之间的数据共享需求日益突出。但是众多的数据来源,对遥感数据军民共享与交换造成了巨大的挑战。
因为我国遥感数据应用传统,军用和民用数据中心的遥感数据的产品格式暂时无法统一,而不同格式的遥感数据产品在不同军民用户之间流动时,格式转换是必须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数据格式越多意味着不同格式相互转换的情况也越多;而数据不同的格式,也导致数据转换过程损失很多有用信息。如果能建立标准化的卫星遥感数据交换格式,可以保证军民遥感数据源之间信息交流时数据损失减小到最低,用户只需要掌握标准数据交换格式与自身常用的数据格式之间的转换即可,而不需要再去研究和学习其他的数据格式。因此,建立标准化的遥感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和建立军民遥感数据交换平台,是解决遥感数据军民通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遥感数据军民通用的重要支撑。
参考国外遥感数据共享的主要做法和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建立统一的军民通用数据共享平台和统一的数据获取接口,对数据获取、数据分发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分级、分类、分权限地向用户提供统一格式的遥感数据,使军民遥感数据中心与各用户之间的联系更畅通,最终提供标准化的卫星遥感数据产品,可以极大地促进军民遥感数据通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 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存在问题及建议
4.1 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问题
虽然现在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以下问题。
a)目前航天领域军民通用的法规体系尚未健全,航天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政策及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并出台政策法规保障军民通用工作。
b)标准化工作军与民之间还未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和沟通,未能真正的“融合贯通”,标准化资源未能高效协调利用起来;同时,军民两方的标准化工作网络和渠道暂无高效实用的数据共享平台,双方未能有效对接。
c)现在进行的军民通用工作主要是围绕装备研制和生产方面,而标准化军地人才建设方面存在很大的滞后性。人才的匮乏导致航天行业标准化军民通用事业推进速度较缓,难以高质高效地完成对应工作。
d)航天标准主要面向对象是军工装备的科研生产,对民用领域考虑较少。通过标准梳理工作,可以提出的军民通用属性的标准清单,跟踪调查民用单位是否采用及其应用效果。
e)军民两方在体制上各自独立,相关工作信息难以及时共享。已有的军用通用信息服务平台可为军民通用提供项目信息,但实现技术与产品的军用通用,还缺乏统一的格式、接口等标准化要素,需要建立各类的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
4.2 建议
a)做好顶层设计,用政策和法规作为抓手,促进军民通用标准化的深度发展。进一步落实和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各项工作要求,出台相关文件,在具体工作上给出指导意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提供依据。
b)建立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协调合作模式。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来加强非政府标准组织同军、政机构的联系。制定标准时,同时考虑军用和民用需求,做到互联共通,实现军民共享。编制军工重大标准项目目录,推动具备条件的民口机构参军,降低转化门槛,建立资源统筹使用和共享常态化机制,实现军民标准有效转化。
c)加大对标准化军民通用工作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背靠国家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要加强航天行业标准化军民通用智库建设,把符合要求的专家都吸纳进来。如政府相关政策专家、军工行业专家、大学学者及其他优秀从业者,从而为军民通用建设提供长久的人才支撑。
d)加强对民用标准的重视,清理落后的军用标准。做好军用标准的整顿和梳理工作,升级优化军工行业标准体系与立项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民用标准走在技术的前沿,提高对民标的重视程度,采用先进的民用技术和标准,做到军民共同发展,深度融合。
e)根据军民通用工作技术需求,建议统一军民通用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为军转民、民参军提供实际的标准化技术支撑,从标准化的角度打通技术、产品军民通用的现实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