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水泥EPC 项目第三国设备管理关键环节把控(四)
——货物单据流转及运输风险防范
2020-11-26冯文毓
冯文毓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安徽 合肥 230051)
0 引言
第三国设备采购属于转口贸易,通常采用信用证结算,设备运输工作除对整个EPC 项目的安装进度产生影响外,货物单据在运输过程中的流转更是与供应商和总承包商之间、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顺利结汇密切相关。为实现项目整体目标,总承包商应在充分了解设备运输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通过精心组织发运,严控运输风险,确保货物单据顺利流转,实现设备信用证、项目信用证的顺利解付和设备的及时交付。
1 运输方式概述
第三国设备的运输属于国际运输范畴,主要由两段内陆运输和一段海洋运输组成,两段内陆运输分别是从设备工厂到起运港及从目的港到项目现场的运输,运输方式多为汽运,海洋运输则是从设备工厂的所在国到项目所在国的运输,多为船运。此外,在EPC 项目安装、调试及试生产阶段有可能急需备品备件,在陆运和海运无法满足工程进度时,备件只能空运到现场,因运输成本高,空运通常作为应急措施。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不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供应商、总承包商及业主都是主要参与者,由总承包商负责制定运输方案并协调各方,共同完成设备的运输工作。
2 货物单据的流转
第三国设备的运输不仅仅是设备实体的交付过程,更是货物单据流转的过程。设备实体的交付影响EPC 项目的进度,而货物单据的流转不但影响设备交付的进度,还决定着项目信用证及设备信用证能否顺利解付。项目信用证是项目业主开具给总承包商的信用证,用于项目业主与总承包商进行工程款的结算;设备信用证由总承包商开具给供应商,是项目信用证的子证,供应商凭相关单据与总承包商进行设备款的结算,信用证要求提交的单证大部分由货物单据构成,因此管理货物单据的流转成为运输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2.1 货物单据组成及提交
以海运为例,广义的货物单据由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构成,对于第三国设备发运而言,基本单据为:商业发票、保险单、海运提单;主要的附属单据有:装箱单、木制品熏蒸证明(如需要)、原产地证明、品质和数量证明等。上述附属单据由供应商按采购合同的约定提交,对于基本单据,解付设备信用证的商业发票由供应商缮制,解付项目信用证的商业发票由总承包商制单。海运提单由负责订舱的合同一方负责取得,保险单由总承包商负责取得。
2.2 货物单据流转管理
货物单据的流转伴随着设备运输进程同步开展,在其管理过程中应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及时性,二是正确性。及时性是指在运输各阶段应及时获取相应单据,以CFR 交货为例,在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应完成订舱工作,并在设备备妥发运前取得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和数量的检验证明、设备所在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木箱熏蒸证明等,并完成最终装箱单、商业发票的缮制;在设备装船后供应商应及时取得船东签发的提单,并在最迟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货物单据。单据流转的正确性是指,应保证进入流转的货物单据的内容是正确的,并与采购合同的规定及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各单据之间对设备的描述也应是一致的,否则产生信用证不符点,将直接影响信用证的解付及设备的顺利交付。
3 运输风险及规避措施
第三国设备运输为国际海陆联运,具有参与主体多、运输环节复杂、运输线路长且耗时较多、货物单据流转影响信用证解付等特点,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风险,例如组织风险、货物单据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总承包商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在实务操作时能识别并有效规避风险,方能确保运输的设备顺利交付。
3.1 组织风险
成功的发运离不开精心的组织和周密的安排。如果组织工作不到位,例如未建立专业人员队伍、决策不当、工作计划不周密等都将引发组织风险。首先,国际运输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进出口贸易知识、了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和物流规则、熟练掌握各种运输方式下的仓储、报检、报关、结汇等业务流程,并且熟知各种单证的格式、内容和编制方法等,可以说建立专业队伍是保障运输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业务人员专业性不强,将严重影响运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极有可能发生设备延误或因单据出现错误导致结汇失败。
其次,国际运输的环节多,首先需要对各环节的复杂情况进行预判并正确决策,例如某EPC项目的总承包商在DDU 交货模式下,其在制定运输方案时,首先对项目所在国内陆运输的必经路线进行了路堪,勘察到存在超大件无法运输的路况,并据此否定了原来根据经验预设的超大件运输路线,从而避免了工期和经济的双重损失。其次,运输过程中因自然条件或不当装卸易发生设备破损、受潮、生锈、渗漏等风险,因此在决策包装方案时,应将如何保证设备安全运输列为首要考虑因素,对包装成本的节约应把控在适度范围内。此外,对于采购合同中相关交货条款的约定、装卸港的确定、选择散货船还是集装箱运输等都需要根据项目及设备的实际情况,并考虑相关国家的形势变化进行决策。
第三,由于国际运输具有时限性,制定的工作计划应严密周全,应明确提出把控运输进度的具体措施,做到提早安排、及时沟通、合理调度。例如,在订舱租船环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收集准确货量信息,同时随时了解市场动态,尽快下达订舱通知,使货物代理公司有足够的时间寻找适用船舶,确保货物按时出运;此外,应提前了解项目所在国对于清关程序及清关单据的要求,掌握所缴税费尤其是该国特别要求的某些特殊关税的种类和比例,一定要避免因准备不足影响清关进程。
3.2 货物单据风险
由于货物单据的流转直接影响设备信用证及项目信用证的解付,供应商和总承包商应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单据流转的及时性及单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如果因向银行提交单据不及时或提交单据种类不齐、单据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例如供应商未提交木箱熏蒸证明或品质证书,或者因供应商在交单期内未向银行提交货物单据,或者提交单据不完整、内容不正确,都将直接引发拒付风险,在种类繁多的货物单据中,尤以海运提单引发的风险最为突出。
(1) 海运提单的作用。海运提单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承运人向发货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其次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即提单持有人可在目的港凭单向船公司提货,同时指示提单还是可转让的提单;此外,海运提单也是承运人与发货人之间的运输契约证明。
(2) 海运提单的风险。对于第三国设备而言,常见的海运提单风险有:
(a) 不清洁提单。鉴于项目业主要求运输到现场的设备是质量合格及全新的设备,因此信用证规定提单必须是清洁提单。按法律规定,如果装船设备有包装破损或设备外表状况不良,承运人有义务在提单上对货物外观情况进行记载。如果供应商提交给银行的提单上有“设备存在包装破损、包装不牢、潮损、锈蚀等缺陷”的批注,那么此提单为不清洁提单,将被银行直接拒付。因此在发运第三国设备时,应保证取得的是清洁提单。一旦设备包装或货物表面有缺陷,为避免签发不清洁提单影响结汇,CFR 交货时,通常供应商会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来换取清洁提单。用保函换取清洁提单虽然被经常使用,但有可能被收货人视为欺诈,因此存在一定风险。此外,除非信用证另有要求,还要注意不能接受舱面货提单。
(b) 倒签提单。倒签提单即提单签发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的装船日期,主要原因是由于供应商的设备未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船日期前装船完毕,若提单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将直接产生信用证不符点,总承包商和供应商都无法顺利结汇,基于此,当CFR 交货时,供应商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倒签提单的风险在于,如果项目业主得知提单为倒签提单,有权对承运人和总承包商进行索赔。因此,总承包商应加强设备发运的协调和沟通,确保设备按时出运,避免因倒签提单面临索赔风险。
(c) 提单填写内容有误。应确保提单填写的内容符合信用证规定,例如收货人、被通知人、起运港及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支付、货物品名描述、唛头、货物批次以及提单是否需要有备注等等,如果存在填写错误,很可能被银行以单据有不符点拒付设备款。此外,提单的份数也应跟信用证要求一致。
3.3 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三国设备在三段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有:自然灾害,例如恶劣天气、地震、台风、海啸或者火山活动等;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如进入紧急状态、检疫限制、罢工、骚乱等;战争、恐怖主义、入侵或者武装冲突等。
尽管引发不可抗力风险概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则破坏力巨大,常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甚至解除,因此合同各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在采购合同中应包括不可抗力条款,其次要有转移不可抗力风险的措施,例如可约定合同一方购买运输保险,根据设备运输具体路线、供应商及项目业主所在国的自然环境、政治形势等选择保险险种。为规避各类风险,办理运输保险通常是项目业主要求总承包商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
4 结语
国际运输是第三国设备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其运输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保持动态平衡的过程,专业的实务操作和有效协调各方关系都是获取平衡的重要手段。负责组织发运的总承包商除组建专业队伍完成海陆运输涉及到的集并订舱、报关清关、制单审单、单据流转、装卸货管理等专业工作外,还应与供应商、货物代理公司、项目业主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只有通过与各方密切合作方能确保运输工作按计划开展,实现设备的顺利交付及设备款的顺利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