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产品“小仙炖燕窝”资质真假风波
2020-11-25刘回春
刘回春
日前,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收到投诉,消费者苗女士称,在6月22日从京东购买鲜炖燕窝,购买后才看到网上有消息爆光:小仙炖燕窝无证生产,生产地是假的,工厂图也是假的,产品投料是假的,鲜炖工艺是假的,小仙炖鲜炖燕窝只是一个概念炒做。不知这个消息是真是假,费了很大功夫选择并购买的小仙炖燕窝也不敢吃了。
针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小仙炖燕窝可以放心吃吗”,中国质量万里行展开了调查。
6月12日,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佳”)通过官方微信公号发布声明称,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声明人控股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榕树堂公司及其开办的北京市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小仙炖),公然使用佳明佳公司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委托佳明佳公司加工”名义销售“小仙炖”品牌鲜炖燕窝,而实际上该公司自2016年已停业。
借助明星建军速成网红
小仙炖燕窝创始人为苗树和林小仙(本名为“林芙蓉”)夫妇。起初,林小仙通过发朋友圈的方式售卖自己炖的燕窝。在创投节目《中国合伙人》上,周鸿祎出价360万元,要求占股10%。
小仙炖成功融资后,提出了“明星们都在吃的鲜炖燕窝”的宣传口号,开始刻意与明星接触,并获得演员章子怡、陈数投资,迅速成为网红燕窝产品。
小仙炖与委托生产加工单位佳明佳的法务纠纷及职业打假人王海的举报使“小仙炖”生产资质“造假”风波不断发酵,已经购买了小仙炖燕窝产品的消费听闻消息,对小仙炖燕窝产品食品安全产生质疑,不敢食用。
苗女士咨询网上消息是否属实,现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小仙炖鲜炖燕窝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是否可以安全放心食用?希望能得到答复,也希望中国质量万里行调查并向消费者公开公布准确消息,让喜欢燕窝产品的消费者能明明白白消费。
“小仙炖”生产资质有问题?
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8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技术开发;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普通货运;生产豆制品、罐头;生产食品。是一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快餐食品企业,主要以早餐车的形式经营。由于2016年北京市对早餐车予以清退,佳明佳就进入歇业状态。
小仙炖在后来的声明中称,与佳明佳公司存在委托生产加工合格关系,向佳明佳按约支付了加工费用,佳明佳亦发布并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中备案了以小仙炖公司为委托生产单位的燕窝食品企业标准。双方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小仙炖公司协助佳明佳公司办理了燕窝食品生产资质,获得了生产燕窝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佳明佳声明称,停业期间该公司不可能生产燕窝,没有燕窝生产员工和管理团队;没有购置过燕窝加工设备;没有采购过燕窝原料;没有进行过燕窝产品品控检验。
为此,该公司还晒出“社保信息”,以佐证自己这期间确实仅有2名员工。
“我们只是将厂房一层约218平方米出租出去,年租金30万元”,佳明佳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庆军说。
在2016年9月前,“小仙炖”鲜炖燕窝玻璃瓶上标注的信息显示,佳明佳是小仙炖被委托生产方,而佳明佳称从来没有签署委托加工协议。
佳明佳声明称,2019年4月18日,佳明佳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仙炖公司和榕树堂公司停止生产、赔偿损失,此案正在审理中。声明人提起诉讼后,榕树堂公司和小仙炖公司自行搬离了厂区,主动停止了对声明人名称和生产许可信息的使用,主动销毁了涉及佳明佳公司的包装材料和瓶体。
委托加工协议是假的?
佳明佳申明称,“小仙炖”未出示所谓的“委托加工协议”,也未出示所谓的“委托加工费”支付凭证。
“所谓的委托生产并不存在”,佳明佳公司控股股东洪筵表示,佳明佳提起诉讼之后,她才第一次看到所谓的2016年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
“这份委托加工协议漏洞百出。一是2016年签的协议,竟然出现了2017年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二是既然是委托加工协议,付款方式约定却是无论生产量是多少,只支付30万元的费用”,洪筵说,“之后,我们曾多次要求小仙炖撤出厂房、停止违法生产,但是对方仍坚持拒不退出”。
2018年6月,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佳明佳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980元并罚款人民币23000元。
2018年9月,因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佳明佳公司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书由小仙炖品控经理签字确认。
“我们公司2016年来都是停业的状态,已经被监管机构多次处罚”,朱庆军表示,现在公司之所以发声是为了“自保”,和小仙炖撇清关系,并赔偿带给佳明佳公司的损失。
佳明佳声明中表示,“小仙炖”品牌燕窝产品均是榕树堂公司和小仙炖公司自行生产的。小仙炖公司自行采购原材料,自行组织员工从事燕窝加工。
“小仙炖”自行加工燕窝的情况,也与“小仙炖”官方网站上的宣传内容相互印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自建工厂”是经过PS处理的照片?
佳明佳称,“小仙炖”在2018年9月版网页上曾写到“林小仙做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自建工厂”,網页配图是一张经过PS处理照片。照片中,佳明佳公司的厂房上赫然长出“小仙炖”三个字。
佳明佳提出,小仙炖商务公司把原本是佳明佳公司厂房的照片PS上“小仙炖”的LOGO,并宣传自建了“全国首家SC认证的鲜炖燕窝工厂”,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佳明佳指称其修改厂房照片问题,声明中称“系我司宣传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已进行了删除处理。
被资本与明星捧红的“小仙炖”?
2014年4月,小仙炖获得2000万元A轮投资,由影视明星陈数领投,梦泉时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跟投。
2014年7月,榕树堂公司通过对深圳市运动用品公司更名之后开始了其创业之旅。
资料显示,2015年3月,榕树堂公司获得了洪泰基金和天使投资人刘峻的天使轮投资。彼时,榕树堂公司的估值是1500万元,其获得了285万元的融资。
2016年,苗树和的林小仙亮相创投节目《中国合伙人》,周鸿祎现场出价360万元。之后小仙炖获得1000万元的Pre-A融资,周鸿祎领投,2049基金、36氪众筹股东、新余立梅资本等跟投。
2020年5月,小仙炖宣布演员章子怡成为其投资人。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北京市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榕树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榕树堂公司的股权結构中,苗树和林芙蓉分别持股48.55%、12.99%,北京洪泰启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23%;新余立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35%;贰零四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5%;陈数(原名:陈澍)持股2%;章子怡占股99%的共青城大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榕树堂公司0.33%的股权。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资本的本性改变不了迅速逐利的本质。
在王海看来,小仙炖冒用生产资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王海认为,小仙炖产品涉及到两个核心问题:一是2019年6月以前生产的产品是“套牌车”,属于无证生产;二是小仙炖产品存在“标签欺诈”,其产品实际上是一种“燕窝罐头”,而不是所谓的“鲜炖燕窝”。
不光彩的发展史成为“小仙炖”品牌的硬伤
历史永远无法改变。佳明佳的声明和起诉,“小仙炖”陷入生产资质“造假”风波。
虽然“生产资质造假”、“委托加工协议造假”、“PS自建工厂”等问题还需要法院的判决或者相关部门的调查认定,但其事件不容质疑的给“小仙炖”品牌形象蒙上了阴影,成为小仙炖一段不光彩的发展历程。
2019年小仙炖被佳明佳公司起诉之后,小仙炖成立了小仙炖霸州食品有限公司,将公司厂房搬迁至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并在2019年11月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了自主生产。
尽管如此,由于此前各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消费者对“小仙炖”食品安全的怀疑,“可不可以放心吃”的顾虑深深扎根于消费者心中,这已经是无可争论的事实。
接下来,就看小仙炖如何自证清白,还消费者以信任。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分析指出,如果查实小仙炖公司在无食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租用厂房等方式签订虚假“委托加工”协议,自行生产燕窝加工产品,“那除了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邱宝昌说,“如果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却自行生产食品,其产品应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主张十倍赔偿”。
在此,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苗女士及所有“小仙炖”燕窝的消费者,为了保证食品绝对安全,在事件还没有完全弄明白之前,暂时尽量停止食用“小仙炖”燕窝。
就小仙炖事件及“小仙炖”燕窝食品安全,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