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严防“一肩挑”变成“一言堂”
2020-11-25柯浩
柯浩
今年3月,我省顺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顺势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改革内容之一,即村级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对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基层治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彭州市纪委监委聚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会同组织、民政等部门創新出台《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健全完善村级权力配置和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引导村级党组织书记规范行权、廉洁用权。
以案促建,管住风险点。全面梳理近三年以来查处的125件村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逐案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位,找准问题高发风险点,并逐一进行防范,达到管在关键处、管住关键权的效果。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问题,完善“村财镇管”管理办法,要求各村(社区)处分集体资产、购置固定资产、使用大额资金等必须在15日内向镇(街道)备案。针对村级工程项目领域问题,要求镇(街道)对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对会计票据等原始资料进行全面公开。针对村级“两委”公章使用方面问题,要求包(驻)村干部每月定期检查公章使用审批及登记记录,坚决防止公章私用滥盖。
规范行权,划出边界线。紧盯“有权不用”和“有权滥用”问题,明确村级党组织书记的权责范围和行权规则,为规范行权划定“红线”。从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推进村(居)民自治等8个方面列出权力清单,督促保障村级党组织书记充分履职。同时,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尊重村(居)民主体地位确定为行权用权的三大基本原则,明确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事项5项、必须经村(居)民大会讨论决定事项12项,已经实现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彻底分离的,相关经济事务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据章程决策,防止 “一肩挑”变“一言堂”。
多元联动,完善监督网。在制度层面厘清镇(街道)党(工)委、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构的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督责任,并从候选资格联审、档案提级管理、信息互通共用、定期分析研判、加强建章立制等5个方面构建多元联动监管机制,构建起协同高效的监督网,一体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村级“三务”公开,在全市设置20个村(社区)廉情观察站实行信息直报,指导各镇(街道)纪(工)委探索与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监督模式,不断健全基层监督网络,为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基层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者系中共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责编/刘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