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人类学*
——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2020-11-25范可
范 可
(南京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1102)
体育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sport)是文化人类学里方兴未艾的一个研究领域。为什么这么说?首先,体育人类学在社会文化人类学里一直处于边缘地位,到了近些年,我们才看到了较多的专题性研究出现。其次,作为社会文化人类学旗下的一个领域比之于其他领域,如医疗人类学(medical anthropology)、族群性与政治人类学(ethnicity and political anthropology)等,体育人类学显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体育人类学之所以陷于如此局面,其原因与常规意义上的人类学通常研究的是“他者”有关。而所谓的“他者”在人类学领域里构成了研究主体(research subject),通常指研究者所不从属的社会与文化,以及其他研究对象。为何如此?想必大家都很清楚。更有甚者,传统人类学声称,不仅研究“他者”,而且是研究“他者”中的小型或者简单社会(simple society)。毋庸讳言,这种观念直到今天还在影响相当部分的外国人类学家。
然而,在过去的30多年来,体育人类学却人气渐旺。由于人类学理论关注的如身体、现代性、民族主义、国家(the state)、公民权(citizenship)、跨国主义(transnationalism)、全球化、性别等课题,体育运动在人类学中心关怀中也居于重要地位。在实践理论(practice theory)的基础上,运动中的身体(body)被视为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客体,而且是在流动中展现了许多动力性的,对殖民主义、全球化、重大赛事、外劳这类主题是颇有意义的课题(Besnier and Brownell 2012)。
尽管如此,相比之下,体育社会学(sociology of sport)则在社会学领域内独树一帜,许多社会学家也乐意以体育社会学家自命。体育社会学在西方国家吸引了大量的学术投入,每年以体育社会学为题的各种学术会议、工作坊、论坛等难以计数。单就出版书目和文目来看,与体育人类学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如果在谷歌上点击“体育人类学”和“体育社会学”,二者相差之巨一目了然。体育运动在两门姐妹学科中的不同“地位”值得我们思考。
本文首先讨论体育人类学在学科设置分类中略显尴尬的处境。笔者认为,这种处境的成因可以归咎到人类学的学科主体,包括长期以来人类学者对自己的定位,也就是作为人类学者,何者才为其研究对象的问题。其次,本文将论证体育人类学作为社会文化人类学学科之下的研究领域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正如其他领域都是形成在跨学科的语境里,体育人类学同样是跨学科的,它与体育学的关系密不可分。如果考虑到运动是其主要研究对象,那么交叉和跨越的学科领域可能更多,甚至涉及自然科学的一些方面。在这一部分里,笔者将通过对社会理论家对体育的论述和体育人类学迄今为止的一些成就作扼要梳理,强调作为一个分支领域,体育人类学已有自身的理论基础和学术积累。其三,作为以上的延续,本部分讨论体育人类学在哪些方面可以对一般人类学有所贡献。最后,本文从前述有关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转到“何以可为”的讨论上来。鉴于当下体育已经在国家社会政策里列入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部门,我们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来发展体育人类学和进一步完善这一领域。鉴于因学科建制不同,体育学在我国有着较为庞大的科研队伍,这支队伍中的许多研究者对体育人类学的兴趣甚至超过了人类学者。笔者因此相信,如果加强理论建设和方法论研讨,并在研究实践中扩大我们的视野,体育人类学在我国学界必然有着美好的前景。
1 处境尴尬?
体育人类学处境是否尴尬?很多人不这么认为。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如此。这种尴尬处境主要见于美国人类学界。而之所以如此则与人类学传统的自身定位有一定关系(Dyck,2000)。长期以来,人类学一直强调自己研究的是“简单社会”(simple society)。以拉德克利夫-布朗和埃文斯-普里查德为代表的英国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甚至宣称人类学研究的是“原始社会”,因而应该是“比较社会学”。简单社会之谓大概是在政治正确开始之后出现的,取代“原始社会”的说法。后来,简单社会也有问题,因为有些社会虽然简单其实挺复杂,比如非西方的许多农业社会。这是出现了另外一种说法——“前工业社会”或谓“非西方社会”。总之,万变不离其宗,人类学研究的对象是“他者”。这一他者当然是对研究者而言的,指的是被研究的对象在文化上与研究者是不一样的。这点倒是体现了人类学历史与殖民扩张历史难以切割,尽管人类学家并不是为殖民主义服务。
今天,在研究对象上,人类学已经与之前大异其趣。但是研究非西方文化,尤其是无文字社会,在许多人类学家的眼里,依然是这一学科的正统所在。这自然会导致一听到体育人类学就觉得这不是人类学家做的——这样一种反应。此外,这种反应也可能与英文里的体育人类学所用的“体育”——sport有些关系。按照英文的理解,此运动与彼运动(movement)是不一样的。后者更多的指物体的空间的位移。当然,我们可以将这个字用在体育报道和描写中,但却无法取代sport这一抽象范畴。 在英文里,sport的概念在19世纪下半叶发展起来,特指在规则下进行比赛,而且必须要有一系列标准(如时间、距离等)作为衡量成绩标准作为记录(Besnier, Brownell, Carter,2018:3)。仅此就足以使人认为在大部分人类学参与观察的社会里,不存在着这种形式的运动。
但事实并不一定如此。人类学家很早就发现,在北美洲的原住民部落里,存在着一些“符合”这样的标准的“游戏”。也有个别项目经过改造,在美国的一些大学里开展起来。我们都知道,当代体育运动或者竞技体育起源于英国上流社会。但英国为什么会成为当代的竞技体育的鼻祖?难道这仅仅是出自英国贵族的尚武本性?这是否与殖民扩张时期殖民主义者与殖民地当地民众的文化接触有关系?体育史家几乎无人考虑到最后一个问题。这其实是韦伯式的问题(the Weberian question):为什么发生在这儿而不是在其他地方?为什么发生在这个时间点上而不是在其他时间点上?回答这些问题本文力所不逮,但的确值得我们思考。作为竞技的体育运动诞生于19世纪,而且起源于老牌殖民帝国——英国的上流社会,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想到现代竞技体育究竟与殖民地文化之间有无关系的问题。
虽说当前的人类学已经与传统人类学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体育人类学似乎也欣欣向荣,但从近些年的文献来看,英语世界里声称自己是体育人类学家的学者屈指可数。这个原因可能因为许多人类学者还是很难从人类学的传统观念里扭转过来。新兴领域诸如认同、多元文化主义、性别、医疗人类学、全球化、流动性、科学技术研究(STS)等等,都是在近几十年来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在体育运动领域里,构成社会问题的话题较少,至少不是那么明显,相对也就较少引起人类学家的关注。 而且竞技体育特殊的职业构成和技术内容也会使一些人类学家觉得与他们的兴趣相差太远。
此外,长期以来,人类学有关文化的各种定义都没有把体育包括进来。人类学上最广为接受的定义,到目前为止,依然来自爱德华·泰勒(Edward B. Tylor) ,即:文化是一个综合的整体,它包括了“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之一,通过学习所获的的任何技巧与习惯”(参见:科塔克2014: 199)。他这种清单式的文化定义没有体育也没有游戏之类。后来的如格尔兹(Clifford Geertz 1973)则给予文化十分抽象的定义。他说,文化就是我们悬挂在其上的意义之网,这种说法来自马克斯·韦伯,过于形而上。这种对文化的界定和理解也可能会使人类学家忽视:体育运动也是一种文化存在。
诚然,在许多前工业化社会里,体育如音乐那样,在社会生活里并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realm)。音乐往往与舞蹈、演戏、仪式等杂糅不分,这会让许多人类学家觉得研究这些社会的音乐不知从何处做起之感。体育也是如此。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前工业化社会有体育运动这样的概念。即便在我国,到了20世纪70和80年代,依然还有些老人觉得体育运动是“吃饱换饿”无聊之极。虽然严格意义上的体育运动在大部分非西方的传统社会中并不存在,但并不是说在这些社会里,体育运动完全缺位。有些社会是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带有竞争性的比赛,但它们都是嵌入在社会生活当中而非单独存在;它们往往是作为其他仪式和庆典或者仪式活动的组成部分。例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上的赛马和博克就是如此。今天的那达慕已经有了与传统上的那达慕完全不同的意义,传统体育活动也就有了当代竞技体育的意义,但这是一种现代性嵌入之后的转化。可能因为这样的原因,学者们即便对所研究社会的体育运动之类的活动如游戏等感兴趣,但也只能是他们研究主题的副产品,而且预设这些活动都是服务于更为中心性的社区活动。非西方社会或者非工业化社会的体育运动显示出的杂糅性其实没有阻碍人类学者的研究,只不过因其嵌入其他社会生活当中,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所以一些人类学者还是不愿意把他们的研究从文化人类学中析出冠以体育人类学之名。
2 何以可能?
作为社会文化人类学的一个领域, 体育人类学致力于理解体育与社会文化的关系、体育运动如何受到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以及体育运动如何反过来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等等。19世纪是人类学得以奠定并迎来第一个知识增长期的世纪。那个时代的人类学家大多不从事田野工作,他们所关心的是人类社会与文化的宏观演化,以及人类文明何以能发展到西方的水平。欧洲中心论是其基本预设,欧洲文明是为人类文明的顶峰。在一个体育运动还是达官贵人和贵族们休闲玩乐活动的时代,人类学家在考虑何为文化时自然不会想到体育,但也并非没有例外。在进入20世纪之后,情况有了变化。时至今日,人类学家们已经不太拘泥于特定的文化定义。当必须考虑到给自己文本里的文化下定义时,一种最为常见的表述就是:文化是人们作为社会成员所习得的思考、行动、互动的方式。这样的理解便于我们将体育放在文化的维度中来思考:体育运动无论作为休闲方式或者其他,都不是我们生来既定之物,而是必须得通过学习和社会性参与来获得的存在。这就在理论上回答了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的问题。
人类学既有的一些研究积累也是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的前提条件。虽然泰勒在他的文化定义中没有提到体育,但他却是最早对这一主题感兴趣的学者之一。他将体育运动置于“比赛”(game)的类别内。在社会人文学科领域,泰勒可能是最早认识到游戏和比赛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的人类学家。他认为游戏为人类学家提供了史前人类文化接触的线索。泰勒指出,有些游戏显然是世界的不同文化中心历史上接触和传播的证据。泰勒叙述了马球和槌球(croquet)的历史,还观察到日常英语中的一些语汇来自于运动中的言语(见:Blanchard, 1995:10)。泰勒将运动现象作为载体来分析文化过程,尽管他的游戏研究为理解体育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但他毕竟没有提供系统的理论与研究框架(同上)。
与泰勒同时代或者稍后一些的学者关心文化的宏大叙事,他们将一些社会的游戏和比赛置于从“矇昧”(savage)到“文明”的单线演化的框架里。在这中演化理论消亡之前,游戏或者比赛总是从属于其他文化而被理解的。比较例外的是美洲原住民。例如,美索美洲球赛(Whittington 2001)、塔拉胡马拉(Tarahumara)仪式性赛跑(McDougall 2009),以及切诺基棍球(Cherokee stickball)都较早受到人类学家关注(Zogry 2010)。美国人类学家莫尼(James Mooney)在1890年发表一篇关于“切诺基人球赛”(Cherokee Ball Play)的论文(Mooney,1890)。他指出,这类球赛在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部落分布很广。根据他的观察,这种游戏是重要的社区活动,伴有重要的宗教性仪式和大量的赌注。莫尼将这种球赛视为切诺基文化整合的重要因素。在莫尼之后,关于切诺基球赛最重要的研究是弗格森(Raymond Fogelson)的博士论文,该文写于1962年。
人类学历史上关注运动和游戏的另一位人物是库林(Stewart Cunlin)。他对人类学的贡献也是关于游戏。他的《北美印第安人的游戏》(Cunlin,1907)一书对225个印第安部落的游戏和体育活动做了分类(Blanchard,1995:14)。由于他所记载的大量游戏今天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他收集的大量第一手资料对于了解北美印第安人的文化和精神生活至为重要。
库林之后,在20世纪的上半叶,人类学有关体育或者游戏仅见于一些零星的记载。其中,英国人类学家雷蒙德·弗斯(Raymond Firth)发表了一篇文章,对太平洋岛屿上的提科皮亚(Tikopia)的飞镖比赛(dart match)做了研究,强调了运动在提科皮亚社会的重要角色和功用。在20世纪,许多关于游戏的研究在结构功能主义的框架里发展起来。1974年,美国人类学家建立“游戏人类学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the Anthropological Studies of Play)并出版了第一本体育人类学导论性专著(Blanchard &Cheska 1985)。这是人类学家定义这一领域的第一次尝试(Besier and Brownell 2012)。
大体在这一时期,格尔兹初露锋芒。他对巴厘岛斗鸡的研究不仅是活生生的“深描”方法论,也被认为是体育人类学研究的经典案例 (Besier and Brownell 2012)。在我看来,把“斗鸡”视为体育人类学研究有些牵强,但是一种游戏(play)或者比赛(game)则毫无疑问——尽管在客观上“鸡”是主体。格尔兹通过他的观察对斗鸡游戏的文化意义做了诠释。在他的分析里,斗鸡是一种深度游戏(deep play),丰厚的奖金几乎是非理性但却揭示巴厘人赌的不是钱而是身份,因而是一种告诉他们自己是何许人也的故事(Geertz 1972: 26,转引自Besier and Brownell 2012)。格尔兹这种将游戏考虑为人们告诉自我是谁的故事的方法论,一时成为范式,不仅为体育人类学而且为整个文化人类学研究都起了激励作用(Besier and Brownell 2012)。当然,在格尔兹影响下的人类学研究是否整体“身心健康”是另一个问题。
另一位在方法论上影响体育人类学研究的是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 1969.1982)。特纳以研究仪式见长,两个他所创造的概念,阈限(liminality)和交融(communitas)在学术界产生很大的影响。他用这两个概念来刻画仪式过程中的两个阶段。阈限说明的是仪式参与者所处的一种在身份上模棱两可(betwixt and between)不受原先社会结构限制的状况。这种“反结构”(antistructure)制造了一种平等主义的社会氛围——“交融”。特纳强调,这两个概念也可以用以分析现代“表演性体裁”(performance genres),如戏剧、艺术、音乐、比赛,以及体育。但特纳不主张用阈限的体裁来分析体育运动,而是发展出一种演化图式(evolutionary schema),如传统仪式在现代社会里衍化为多元的“类中介”(liminoid)体裁。但是,正如人类学家包苏珊所指出的那样,特纳的阈限和交融两个概念时至今日依然保持其学术影响力,但是“类中介”却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Brownell 2001: 30-33)。在贝斯尼尔(Niko Besnier)与她合作的论文中也指出了这一点(Besnierand Brownell 2012)。在特纳的影响下,许多关于仪式表演性研究出版,比赛,乃至于当代竞技体育的本质也被理解为表演。他的学生马克阿隆(MacAloon 1984, 2006)就将表演理论解释为四,即:壮观的(spectacle)、节庆的(festival)、仪式的(ritual)和比赛的(game)。奥林匹克运动可以被理解为结合上述四种的“表演体系”(performance system)。
限于篇幅,本文无法就近些年来体育人类学的发展做全面叙述。但有一点十分清楚,体育人类学的发展离不开整体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发展。有些课题则是现在社会文化人类学中并非涉及体育的课题中出现(如身体、实践、生命政治等等),而被体育人类学家所采纳而成为体育人类学研究中的核心概念。这些我们应该得专门进行讨论。
近30年来,体育人类学在我国获得长足的进步。以“体育人类学”为题出版专著或者教材的有胡小明和陈华(2005)、席焕久(2002)、饶远(2005)等学者。这些著作有的侧重文献与问题的解释,有的注重介绍国外理论和国内外研究成果;有的是作者个人多年的亲身经历的田野调查的结晶,从而具有很强的现实感。在众多的研究论文中,涌现出了大量的研究我国各民族的民族体育活动的作品。这些作品体现了学者们脚踏实地从事田野研究的过程(狐鸣、谭广鑫,2008),有的则运用文化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从结构功能角度分析了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提出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健身价值、娱乐价值、教育价值、竞赛价值、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等(钟宁,1998)。总体而言,与其他社会人文学科领域一样,我们的体育人类学理论水平有待提升。但体育人类学所特有的社会文化人类学洞见和视角,当有助于改善有的学者所批评的,体育学各分支学科“内容空心化”的现象(胡小明,2013)。
综上所述,尽管体育人类学作为文化人类学的领域之一地位还有一点尴尬,但在人类学历史上,早就有涉及体育的民族志研究,而且到了20世纪下半叶以降,体育人类学也渐成气候。然而,即便如此,能有多少人类学者愿意专门研究体育运动在国际学术界还是个问题。相较而言,这在我国反倒是个优势。我们因为有多所体育院校和师范院校中的体育专业的存在,总是有足够的研究者对体育人类学感兴趣。这是在我国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的现实条件。而且,我们所希望的体育人类学是涵盖包括体育教育在内的所有与运动有关的课题。这在我国学界是有共识的,而且应当成为体育人类学的中国特色之一。我国体育人类学最需要的未必是壮大研究队伍,而应该是加强学术素养和问题意识,扩大视野。因而强调和学习社会理论在体育人类学的学科建设中地位至关重要。只有重视社会理论,多从事具体的实地研究方能与国外同行一起推动体育人类学的进展。
3 何以可为?
体育人类学领域国际性的学术积累和我们自身的研究人力资源保证了这一领域存在的条件,即回答了何以可能的问题。但我们还得追问体育人类学何以可为?这就是体育人类学能做些什么,这是这一领域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笔者看来,体育人类学能做的事情很多,从基础理论建设、文化理解、社会治理到应用,体育人类学都能有所贡献。为了知悉体育人类学何以可为,了解一些社会理论是很有必要的。所谓社会理论当然是指这些理论来自学者的社会洞察力,是一种生产性的(generative)理论。
在诸多的社会理论家当中,对体育人类学最为重要的是著名的德国流亡学者埃里亚斯(Nobert Elias)和法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埃里亚斯与他的学生杜宁(Eric Dunning)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出版了在体育社会学和体育人类学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追寻振奋》。他们提出,现代竞技体育为社会提供了控制紧张(tension)的空间,将原先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情绪或者争执引导到了具有高度竞争的体育比赛中,通过一套旨在强调公平竞赛的制度,起到了对竞赛参与者的规训作用。因此,竞技体育构成了现代文明进程的重要环节。对此,作者用“竞技化”(sportification)来加以定义。体育运动的规训作用与体育场馆的出现息息相关。专门体育场馆的出现使体育竞赛必须服从于具有法律意义的规则(Elias and Cunning,1986)。
在布迪厄的眼里,社会如何造就对体育运动感的颂扬(celebration)或者体育运动场域如何造就社会名流,涉及到社会分层(阶级)、性别(gender)、价值等问题。因而探寻体育运动——尤其是竞技体育——如何成为一种“力量”(force),强化或者改进社会的一些方面。布迪厄因此认为,社会科学研究体育必须在一个更具深度的社会和政治经济学语境展开。
随着体育的商业化,体育运动已经无法在经济、政治,甚至宗教力量四处渗透的全球化的空间中独善其身。布迪厄就此认为,社会分层和社会阶级再生产的过程中,体育成为某种仪式化的因素参与社会阶级的生产与再生产。参与或者观看不同的运动项目体现了不同的“文化品味”(cultural taste),是一种“具身化的文化资本”(embodied cultural capital),可用以体现不同的社会身份和地位(Bourdieu,1984,1988)。在这类关于体育运动于社会阶级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布迪厄归纳出三个主要论点:1.体育必须考虑为一个“场域”(field)因其有自己的动力、历史、事件以及相对自治;2.体育是统治阶层不同派别和社会阶级之间斗争的工具;3.我们必须理解究竟是什么使原先精英的业余爱好的体育成为供公众消费、由专业人士创造的场景,以及与之伴随的所有个人、与之相关的所有产业与行政的政治经济;4.不同社会阶级与参加体育运动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余暇、经济和文化资本,以及不同社会阶级所热衷的运动项目所产生的意义和功能(Bourdieu,1991:361-369)。
布迪厄的洞见使我们认识到,在西方社会,何以蓝领工人阶层的健身者热衷于追求壮硕的肌肉,而上流社会人士追求强壮、健康、“合适”的体魄——身居社会上层的人士无需以硕大的肌肉来表现自己是强者。布迪厄也指出,蓝领阶层爱好身体接触频繁的项目,中产阶层则喜欢那些吸引人关注自己的项目,而上流社会则是喜欢在自己的俱乐部玩少有身体接触的项目,如高尔夫球和马球等。因此,体育运动也起了制造社会区隔(social distinction)的作用(Bourdieu,1984:212-217)。
布迪厄的表述高度契合了埃里亚斯和杜宁的观点。他的著作中关于“身体”的讨论则受到了马歇尔·莫斯(Marcel Mauss)关于“人体技艺”(Mauss,1973)理论的影响。那些要求更多技能的项目,如网球、高尔夫球、马球等除了参与者的经济能力外,还需要较多的余暇来进行练习,因为从事这些项目的动力定型需要反复练习方能掌握。网球也是这样的项目,在过去只有家境富裕者才玩得起。今天,网球之所以在许多社会都成为中产阶层家庭喜欢的运动项目与社会的客观物质条件的改善有关。
以上引述埃里亚斯和布迪厄旨在说明体育人类学大有可为。今天,人类社会处于高科技信息化时代,通讯和交通成本前所未有地降低,人口在各大洲相互流动已成常态。流动性是这个时代的特点甚至可以被认定为这个时代的“主体”(subject)。尽管近年来呈现出某种“去全球化”态势,但当今世界的“流动性”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在流动性的时代,窃以为体育人类学可以就一些问题进行开拓研究:
3.1 体育与身体。身体(body)是体育人类学的焦点所在之一,接受最为严格的检视——被训练、规训、改变、展陈、评估、出售;运动的身体不仅是“人(person)之所在”,而且也是观众、教练、“拥有者“之所在(Besnier and Brownell, 2012; Wacquant 2003,1998)。身体是后现代主义人类学兴起之后的话题,而且并非所有的身体话语都和体育人类学有关系。许多关于身体的话语内容空洞,身体仿佛从物理性的存在成为一种形而上的似是而非的抽象虚拟。但在后现代主义兴起之前,身体在英美学术界里完全是一种生物性的实体,它被限制在自然科学如体育科学的范围内。在非英语的欧洲大陆情况则有所不同,兴趣所在是“传统的”体育或者比赛,而且主要集中在依然保持着19世纪单线现代化范式的民俗学(folklore)领域。后现代主义者颠覆了这一切,将身体视为文化建构,从而超越了生物学范式的限制,并生产了一种对于表述的综合理解,将竞技体育、比赛等从本质化的嵌于民族或者族群特质的表述中“解救”出来,并以更为复杂的社会发展理论来取代现代化范式。
3.2 体育与全球化。全球化时代中的竞技体育界无论从各体育组织和比赛本身的组织形式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全球化加快脚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虽然这是资本的贪婪所使然和高科技的发展,但也受到了两个重要因素的驱动。其一,新自由主义开始流行;其二,苏联东欧集团解体,原先的国家失效而被抛弃。由于各种通讯技术和交通费用的极大降低,流动(mobility)成为时代特点。这两个因素促成了资本和人口的跨界或者无边界流动加剧。各国职业球会里边的球员已经很少都是由纯粹的本国运动员构成了。来自异国他乡的职业选手在侨居国如何适应当地的制度和文化?如何与不同国家的队友和教练员交往?他们的职业态度,以及他们对侨居国的职业体育制度的看法如何?这些,都是体育人类学能做的课课。对国外运动员的研究有助于提高本国职业化的水平。而了解国外的职业体育文化和制度有助于完善自己国家职业体育体系。
3.3 体育与商品化。这与体育与全球化的关系是反身性的(reflexive)。体育全球化的过程就是市场推动苏联东欧国家举国体制造就的体育机器彻底解体,致使美国的职业、半职业,甚至业余体育经营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攻城掠地。美国职业体育比赛所特有的技术统计也开始在世界各种职业、半职业甚至业余体育比赛中流行起来。体育统计本身也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方式。有了统计之后,无形中增加了观众的乐趣,成为了积累粉丝的利器。棒球虽然是美国国球,但如果没有那套统计,不知道一个运动员的各种记录,那一定乏味许多。棒球的统计不仅是棒球迷和明星粉丝们的谈资,它本身可谓“自带流量”,许多棒球迷不上球场也整天追踪这些统计数字,所以竞技统计可以给项目本身带来经济效益。
职业体育原先在美国最为发达,几大体育联盟(职蓝、美足、冰球、棒球)从很早的时候起就一直是像公司那样运作。但在现在连NCAA——美国大学体育联盟旗下的大学体育也基本进入半职业化。它们不仅成为未来职业球员的储水池,在许多比赛操作上也有职业体育的特点。如许多比赛都进行全国直播。每年三月是NCAA篮球决赛的时间,但也成为了重要的商机。NCAA 美足更是如此。每年分别在西部和东部举行的决赛——“玫瑰碗”(Rose Bowl)和“糖碗”(Sugar Bowl)——的日子,如同举国过节。NFL的“超级碗”(Super Bowl)就更不用说了,那是连超级影视歌星都为之服务,从总统、政要到一般民众都热切关注的重大赛事。
体育商品化使得许多美足传统强校的整个学校的体育机器几乎都靠美足校队的比赛养活。换言之,商业化的高校美足在事实上不仅是其他运动队的衣食父母,而且还是发展学校体育的推手——所带来的大量收入还支持了学校建立起一些缺乏市场化但却是学校体育应当有的项目。在大部分美国大学里,工资最高的不是校长、医学院院长、明星教授,而是美足校队的教练。这些人收入往往高达几百万美元年薪,还得外加各种红利补贴等等。全球化是信息弗所不届的时代。职业体育比赛通过卫星电视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为球队老板在世界范围内带来了大量的球迷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商机。当下,NBA季前赛和淘汰赛(paly off)之前的比赛常有安排在国外的场次。英超、西甲、意甲也紧随其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比赛。由于美国职业体育的高度商业化,原先分为上下半场的比赛,在电视普及之后为了便于插入广告都改成分节。今天,世界范围内篮球比赛已经采用了这样的做法,而欧洲一些足球联盟也开始讨论在足球比赛中采取分节是否可行的问题。
在我国,我们称体育商品化为市场化。这可能因为商品化总是引起一些负面的联想。 在这方面的研究我们还很缺乏,因而也可以成为我们的研究课题。我们可以针对一个体育品牌、一个俱乐部的建立和营运来了解市场化和竞技体育运动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了解何以竞技体育会成为重要商机,其产品(包括各类赛事和体育服饰鞋袜、器材等)在世界范围内的营销总额达数千亿美元之巨。这种状况也可以解释体育运动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3.4 体育与流行文化。这一话题与上述紧密关联。今天的流行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商家精心设计的结果,其目的在于盈利。因此流行文化的出现是文化商品化的必然。体育在流行文化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许多运动明星都是商家的摇钱树,因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在媒体上引发大量关注。他们代言的服装鞋袜更是热销,这是其他娱乐明星所无法取代的。曾几何时,运动服装也成为“时尚”?如果体育在流行文化中毫无地位,运动服饰鞋袜根本不可能形成如此庞大的市场,而且这个市场吸引的主要是青少年。另外,研究体育与流行文化的关系也有助于建立健康的体育市场和引导青少年建立起相互尊敬和培养对尊严的珍视等等。
3.5 体育与道德伦理。体育运动不仅型塑人的身体,提高人的健康水平和运动能力。体育运动还通过对人的规训培养和提高人的道德水平。例如,尊敬对手个人及其文化背景,呵护对手的个人尊严和价值等等。这是作为运动家所应具备的精神品德和基本道德。毫无疑问,体育的商品化在某种程度上对这种原先来自欧美上流社会的体育道德传统有些消弱,但那是另一回事。体育运动对人的身心训练的帮助和伦理道德的规训显然是有帮助的。笔者留学期间因为担任助教之故,与学校的女篮、美足、田径、游泳运动员多有接触,发现他们学习都十分认真,教授布置的作业一次都没拉下。尤其是女篮和游泳运动员。平均而言,他们的学习成绩好于一般学生。美国大学球类比赛也采用主客场制。客场比赛的日子里,我会在半夜收到女篮队员通过电邮提交的作业。
在一些运动项目高度职业化的西方国家,优秀职业体育明星的影响力已经大到所在俱乐部与之签约时以条款来要求他们必须在社会中成为起模范表率作用的“角色模式”(role model)。因此如勒布朗·詹姆斯这样的明星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参加大量的公益活动,还得谨言慎行。美职篮(NBA)甚至规定运动员比赛时不得露出他们身上某类纹身。有些运动员们在比赛服内套着紧身裤或者长长的臂套(如当年76人队的球星艾弗森)就是因为这一规定。今天,这种对运动员的束缚在国际职业体育中越来越严格,因为在互联网甚至自媒体普及的全球化时代条,几乎所有的体育名人都有来自全球的狂热的追随者。因此,在全球化和多媒体时代,体育和体育明星行为及其对流行文化产生的影响和意义,也是人类学研究的对象(科塔克,2014)。
3.6 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我认为职业体育和专业体育二者是不同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职业体育,但专业体育却大量存在。那个时期遗留至今的问题集中在如何看待举国体制的问题上。专业体育如体工队建制下的运动队伍,不是为了盈利,而仅仅是为了比赛,因此不免有些意识形态色彩。职业体育纯粹为了盈利,这是为什么直到20多年前国际奥委会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赛。职业体育本身是与奥林匹克宗旨相违背的,如果不是职业体育形成如此庞大的市场和国际奥委会考虑到自身经济效益的问题,职业体育选手不可能进入奥林匹克运动。
计划经济国家都有专门用以比赛的体工队的存在。过去的苏联东欧国家建设起强大的体育机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在比赛场地中击败资本主义国家。事实上,他们也基本做到。苏联东欧集团解体之前,大部分的奥运比赛总分名列前矛的都是这些国家。强大的美国经常瞠乎其后。到了20世纪的晚期,除了洛杉矶奥运会这些国家抵制缺席之外,人口仅1700余万的民主德国竟然数次获得总分第一,由此可见举国体制的威力,这也是我国体育界至今有人信赖举国体制的原因。
当然,对举国体制也不应彻底否定。对于中国来讲,保留一定程度的举国体制队伍还是有必要的。中国的体育设施不如发达国家完备,一般民众的运动热情远为缺乏,一般人的运动素质不强,而且国内许多项目的赛制不利于非体制内的运动员,等等。如果没有举国体制,在一些奥运项目上大概永无出头之日。因此,对于举国体制的讨论不应该是该不该存在的问题,而应该是职业体育和专业体育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上来。保留一定的举国体制特色,但对一些具有市场化潜力的项目应予推动;对那些已经“半市场化”或中国特色的“市场化”的项目,得真正俱乐部化以求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行政上不应对之过多干预。这里有个如体育总局之类机构如何与之协调的问题,但这也应当是我国体育人类学所应当进行讨论。
3.7 体育与治理。这是一个在学术界少有人关注的问题,但值得深入研究。体育如何成为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有效工具?如何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人们如何通过参与运动来建设和谐社会?社会治理与管理是不一样的。管理体现的是当权者的意志,治理必须得考虑被治理者的利益,必须站在被治理者的立场上来想问题看问题。所以,治理是治理者与被治理者共同参与的事情。换言之,治理,按照福科(Michel Foucault)的看法,是17世纪以降,欧洲主权国家把民生视为政府首要任务以后才有的,因此是现代国家所独有的。他用治理术(governmentality)即“政府的艺术”(arts of government)来说明政府主要职能的现代性转变(Foucault,2000)。
既然把民生放在治国理政的第一位,民众的福祉当然是重中之重。许多国家将改善国民的健康状况作为福利国家的重要组成,除了建立各种普惠的医保制度之外,就是建设最基本的体育设施,而且免费供民众享用。巴西是一个并不十分富裕的国家,但体育设施相当好,城市里有大量供群众运动的设施,在里约热内卢沿着海边的公路边上设有便民的不锈钢制成的基本运动设施,还有跑道,而且从起点开始标明距离,非常便利跑者。几乎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有排球场、篮球场。一眼望去几乎是一种全民健身的场景。一位圣保罗大学的教授告诉我,巴西施行全民医保,这对国家是巨大的负担。为了减负,有关方面做了周密的研究和统计,论证了国民健康水平提高将减少国家在医保上的负担。因此鼓励公民的运动参与,对于整合社会,推动不同阶层民众的往来等等,都有很大的帮助。美国哈佛大学的政治哲学家桑德尔(Michael Sandel)曾写了一本《什么是金钱买不到的》的书,该书就强调了人与人共同参与包括各类体育项目在内的各种活动有利于社会的和解和人们彼此之间的和谐共处,促进相互理解(Sandel,2012, 范可,2019)。按照这样的看法,体育运动还具有降低社会风险的作用。由于体育也在我国的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所以体育与治理之间的关系很值得深入讨论。这样的研究具有应用的意义,对于国家治理有益。
3.8 体育与民族主义与族群性。毫无疑问,布迪厄、埃利亚斯等社会理论家的论述在体育人类学或者体育社会学理具有理论标杆的作用,但他们的研究也忽略一些应该予以关注的问题。例如埃利亚斯虽然关注到了体育与文化、法律、阶层等的关系,布迪厄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等级、品味,以及如何参入社会阶级再生产的问题,但他们对竞技体育如何服务于民族主义“种族”、族群性(ethnicity)这类重要的社会政治议题,或者如何被这类政治势力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所利用和操纵未见有深入讨论。这可能是在英国和法国甚至在欧洲其他国家,阶级区隔的重要性超越了种族区隔,而体育又通常被视作与民众生活的选择有关系。
我国情况则有所不同。国家相信,竞技体育为宣传国家实力,体现国家精神,强化民众国家认同能够有所作为,因此体育运动在我国不啻为国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在这样的条件下,体育比赛很容易与政治话语或者民族主义话语联系在一起。我国还有对公民的民族识别,每个民族都有自身的一些文化特点。这些有些当然是后来建构出来的,但也值得我们研究。许多少数民族的民俗活动现在都有了一些比赛,这些比赛在民族识别之前与之后意义是不一样的;对于相关民众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3.9 竞技体育与人类生物多样性。这是个涉及到种族(race)的话题。美国学者也不敢轻易讨论,唯恐触犯“政治正确”天条。这点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目前为止,似乎没多大改观,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大概都局限在自然科学的领域里。种族虽然在科学上已经被证明是无效的概念,但是必须承认,人类的遗传在不同人群里是存在差异的。比如,在西非后裔人口涌现出99%以上百米在10秒之内的田径运动员,而东非的肯尼亚和埃塞俄比亚、北非的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国家则涌现了全世界最为出色的中长距离跑运动员等等。了解人类多生物多样性(human biological diversity)和体育之间的关系对于运动员选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虽然“种族”状况与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差别很大(我们只有所谓的“黄种人”),但由于过去交往不变,不同地区的人口相对而言较为隔离,这可能也造成了不同遗传的不同分布的状况。例如,我国南方人普遍在跑跳方面的能力较强,如果对此有进一步深入研究,对于寻找体育人才很有帮助。天赋不是靠艰苦的训练获得的。如果“三从一大”能造就天赋,那苏联和中国早在田径运动上把美国抛在身后。我们由于地方多样性、复杂性也会存在着人的生物多样性,从这样的视角看问题,研究人类多样性与体育的关系,对于发现天赋异禀的运动人才、并根据不同地区人们的身体素质特点确定适宜当地人口从事的运动项目,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水平的提升。
3.10 体育与社会工程。这是个结合体育与治理和体育与民生的问题。“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指的是政府的社会政策(social policy)的具体实践计划,它通过社会建设来实现。如果政府把建设各种公众体育设施作为落实社会福利政策的组成部分,那就与我们所讨论的体育与社会工程有关,因为各种相关建设应当看成是落实社会福祉的一种方式。如果这么说可以接受,那么体育与社会工程必然与治理有关系,甚至可以说是构成治理的一部分。前面已经提及治理与管理之不同就在于治理应该是治理者与被治理者(governed)共同参与,这样就要求治理者必须从被治理者的立场想问题、做计划。在这样的维度之内,体育与民生也就成为了核心。体育人类学在这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4 结语
综上,本文回答了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何以可为的问题。首先,虽然体育人类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但毕竟已经形成了一个领域。这个领域在许多方面延续了社会文化人类学的传统,对非工业化社会的比赛和体育活动做了许多民族志研究。而在其他课题的研究当中,涉及比赛、游戏的就更多了。体育人类学因此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由于传统上和常规上,人类学宣称所研究的是“他者”,也就是异族、异文化、前工业社会、简单社会、小社区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方人类学参与到研究现代竞技体育和其他体育人类学的课题上来,因为在现代社会里,体育已经成为社会生活里一个独立领域(realm),这与人类学家希望面临的社会是不一样的,他们更希望面对的是一个社会生活里各个部门和领域杂糅在一起的前工业化的社会或者社区,这是长期以来体育人类学鲜有人类学家全身心参与并愿意宣称自己是体育人类学家的症结所在。然而,体育人类学虽然规模较小但毕竟已经做了许多出色的工作。尤其在近几十年来,有些人类学家们逐渐抛弃人类学必须研究前工业化社会和他者的陈规,也将注意力转到了自己的社会中来,体育运动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容小觑,也因此进一步推动的体育人类学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体育人类学得以可能的第一个理由。
其次,就我国而言,热心于体育人类学的队伍规模应该是不小的。我们大学里的人类学和民族学专业队伍有一定的规模,从中应当不难找到热心于体育人类学者。此外,有一点是国外所不如的,那就是我们有着众多的专业体育院校,而且除了师范院校之外,不少综合性大学甚至地方性大学,也有从事体育人类学研究者。我们还有众多的体育研究刊物,这些都是发展体育人类学的园地。因此,只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问题意识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我国发展体育人类学还是大有希望的。这是体育人类学之所以可能的第二个理由。
再次,本文回答体育人类学何以可为的问题亦即究竟体育人类学可以做什么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应当通过了解一些社会理论家的思想结合我们的现实社会来归纳出或者寻找出一些问题或者领域,以此来提升体育人类学的学理性,以及对社会作出一个学科领域所应有的贡献。我们为什么需要阅读社会理论,因为社会理论家能给我们提供一种生产性的理论模式,通过学习这些理论模式,新的思想可以从中衍生或者产生。他们丰富的洞见可以为我们打开思路,寻找问题。在此基础上,笔者参照其他学者的研究,尝试性地提出体育人类学在我国所应当思考的十个方面,而且对于体育教育方面的讨论亦付之阙如,因而仅具抛砖引玉之作用,尚待方家补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