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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实践与思考

2020-11-24文_许

工友 2020年11期
关键词:集体合同劳动保护女工

文_许 莉

当前,铁路企业正处于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阶段,这是一个机遇与矛盾凸显的时期。为了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女职工,现对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的维权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思考。

主要做法

强化宣传,凝聚女职工群体强大力量

武汉局《铁路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出台后,围绕落实该实施办法展开调研,基本掌握女职工所思所想所盼及其在职业、身心方面的需求。为此,公司各级女工组织积极行动,细化落实措施,重点向站段的管理人员讲清维护女职工权益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上的统一性;讲清依法维权对营造企业发展、激发女职工效能的重要性,在集团公司和站段两级管理层形成了“维护权益就是维护稳定、保障服务就是保障发展”的思想共识。

需求导向,搭建女职工权益平台

搭建权益维护平台。将女职工特殊保护作为单独章节纳入公司集体合同,明确规定不得因结婚、怀孕、生育、产假、哺乳等情形,影响女职工福利待遇;严格执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

搭建健康关爱平台。坚持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乳腺、宫颈等专项妇科检查;年度配备卫生保健用品、月度发放卫生补贴、夏购防暑用品冬购御寒用品;重点关爱单亲、患癌、生活困难等三类女职工;定期开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行动及文体活动等系列工作,搭建女职工健康关爱平台。

搭建健康成长平台。制定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规划》,组织女职工围绕生产实际,开展常规性、季节性、突发性业务比赛,通过模拟演练比赛,培养大批女性业务尖兵;针对个别女干部工作经历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等问题,加强生产一线、重点岗位调整淬炼,提高女干部的管理及业务能力,促进职业发展。

健全机制,提供合法权益制度保障

健全女工工作机制。根据《工会法》《全国铁路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建立了集团公司、地区(片)、基层单位三级女工工作与活动网络,挑选所在地区单位女工委员担任片长,负责本地区女工活动的开展以及女工工作的检查、调研与交流。建立女工委专业组工作制度,成立了宣传教育组、权益维护组、劳动保护组,不断加强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

健全源头参与机制。修订《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选举集团公司级职工代表时,必须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代表,维护女职工参政议政权利。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纳入公司集体合同。

健全督促检查机制。积极开展关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的专题调研,修订完善女职工维权工作专项检查制度。在女职工维权工作专项检查中,督促基层站段将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有关内容纳入单位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促进企业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年度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对涉及女职工权益问题现场协商解决;对女职工在“四期”中法定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进行督办,协调解决。

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正确认识工作及生活、学习的压力的关系,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压力,以积极的正能量面对生活。

赋予维护女职工权益者一定的职权,持续强化女工维权组织的权威,最大限度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突出问题

女职工维权的紧迫性。随着国铁集团改革发展以及用工体制变化、人员结构调整等,铁路运输企业适合女职工的岗位不断增多。许多岗位不再是简单的体力劳动,高危作业岗位减少,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如室内检车员、超声波探伤、新媒体运营、市场营销和物流等进一步扩大,其权益维护的广泛性、多样性、复杂性更加显现,女职工维权面临新的课题。

因病、因单致困问题增多。武汉局集团公司67%的女职工在客运、货运一线倒班工作,不仅面临着安全生产、经营任务、服务质量等诸多压力,还要扮演着家务劳动和哺育下一代、赡养上一代的责任及多重角色,许多女职工很难两全其美。有的女职工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转岗困难;有的单亲女职工体弱多病,长期用药治疗,独自抚养子女,家庭负担沉重、生活困难。

禁忌劳动保护落实困难。虽然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铁路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等文件,但具体到每个铁路基层站段,除从事户外列检作业比较直观外,有些岗位体力劳动的强度、高温、粉尘、噪音等部分的分级难以现场核查,有毒有害等作业需凭专业仪器才能测定清楚,是否适合女职工工作的岗位不详实。此外对执法主体的不确定和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执法不力。

思考和建议

强化法治思维。各级工会组织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展板、橱窗及新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铁路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等,增强女职工法制观念,树立自保意识。各级女工组织要积极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内容“本土化”,纳入单位集体合同时,工会和女工组织提前介入,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源头上为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依据和保障。

构建预警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应灵活运用网络问卷调查、面对面、思想动态分析等手段定期对女职工心理健康进行摸底排查,对未在岗、特殊生理期、困难女职工等分类建立动态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或帮扶救助,维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要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正确认识工作及生活、学习的压力的关系,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压力,以积极的正能量面对生活。

增强组织权威。由于铁路基层工会组织和女工委受企业发展的制约,使得工会组织和女工委在女工维权中缺乏一个相对独立的、强有力的专门机构或部门。为此,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机构定编、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赋予维护女职工权益者一定的职权,持续强化女工维权组织的权威,最大限度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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