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安徽省合肥市四辖区261 户居民的调查
2020-11-21章甜甜王斗斗张贺新
章甜甜,王斗斗,张贺新,田 涛
(安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伴随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养老负担愈发严重,如何满足老年人晚年的身心需要成为学术界广泛讨论的议题。一方面,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养老需求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另一方面,伴随着传统家庭模式的转变、范畴的缩小,传统的家庭养老逐渐被弱化[1],同时以政府为主的养老服务购买者和提供者的传统养老模式已经存在严重供给不足[2]。在此背景下,亟须整合资源,构建具有针对性较强、服务方式有效、资源利用充足的社会养老方式。我国从“十一五”重视机构养老,到“十三五”确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模式,实践证明,居家养老是一种符合老年人偏好,能够维系家庭关系且经济节约的养老模式[3]。然而,居家养老服务仍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社区内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增加并未使老年人从中获得充分的需求服务;另一方面,老年人不断接受居家养老服务,但未能获得切实满足感。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存在巨大潜力,其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社区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以此保障社区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本研究以安徽省合肥市为例,对合肥市四个辖区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展开问卷调查,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为相关主体部门对居家老年人提供符合实际需求服务的养老体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一、文献综述
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家庭养老和新兴机构养老的公益养老模式,近年我国学者对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丁志宏等指出我国养老服务存在供大于求、但利用率较低的现状,进一步论证市场上的供需矛盾约束着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4]。为更好地解决该矛盾,较多学者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进行研究。英国社区照顾所提倡的理念被认为是社区养老的标准[5],P Schopflin 认为社区照顾要重视并满足老年人生活日常照顾需求[6]。亚当·帕菲论证得出社区照顾可以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照顾这两种途径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一结论[7]。周伟文通过深入调查城市老年人生活,分析数据得出老年人对社区养老需求主要为医疗、文化生活以及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8]。
已有的学者进一步探讨了社区养老需求的影响因素,Meinow B 和Barnay T 从个人特征因素入手,考察具体因素对养老需要是否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得出相关需求结论[9-10]。王琼基于城市老年人数据,分析得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受限于“节俭、不拖累子女”传统文化现状和自身的健康状况[2]。王怡等依据南充市辖3 区的老年人的调查数据,分析论证得出老年人自身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最大结论[11]。
国内外学者在研究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大多偏向于居家养老的社会意义与价值理论研究,没能准确抓住老年人的切实生活需要。面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仍然有较大的研究空间。以往较多文献的研究对象主要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较成熟的发达地区,本文将研究样本设为安徽省合肥市四辖区老年人。合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仍处于发展初期,其研究结果更有代表性,政策建议更有推广意义。
综上所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要扎实于居家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因自身状况不同而存在差异性。本文根据实际的调查数据,分析样本中老年人的自身状况及其对四类服务的需求程度。通过数据探析,建立计量模型分析得出影响合肥市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偏好的因素。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9 年7—9 月项目组针对合肥市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四个辖区内部分社区中的50 岁及以上居民的调查问卷。之所以选择合肥市四辖区社区展开调研,是在合肥市老龄化、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的发展不充分以及养老需求的井喷式爆发和供给不足的矛盾背景下,居家养老因其独特的服务优势成为合肥市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项目组发放问卷280 份,收回有效问卷共计261 份,有效率为93.21%。
(二)样本基本特征
在调查的261 名老人中,男性占59.4%,女性占40.6%。男性比例高于女性,基本与合肥市老年人男女比例相一致,样本数据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在年龄结构方面,70 岁以下老年人占54%,各年龄段分布比例较合理。在文化程度方面,初中及以下占54%,高中及专科占36.8%,本科及以上占9.2%。在健康状况方面,健康或能自理的占67%。在子女数量分布上,两个或三个子女及以上的占52.8%。在退休前职业调查中,有14.5%的老人退休前是党政机关职务,38.6%在企事业单位工作,6.8%为个体工商户,22.6%从事其他职业,17.2%无职业。子女回家看望老人的频率每周一次占31.4%,每月一次占41.7%,每季度一次及以上占26.9%。老年人月可支配收入为2 000 元及以下占29.9%,2 001~4 000 元占41.8%,4 001~6 000 元占22.6%,6 000 元以上占5.7%。调查对象中,已婚且配偶健在和离婚老年人人数比丧偶和未婚人数高出52 个百分点。
(三)样本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程度情况
社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具有异质性,本文将需求分为智能家居、医疗服务、家政服务和精神文化服务四种类型。从数据分析得出,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程度总得分为(2.79±0.7)分。处于较高需求的是医疗服务和智能家居服务。在医疗服务维度中,老年人对医生上门服务需求的标准化得分为0.77,需求程度最大;在智能家居维度中,老年人对于智能保洁类产品的需求程度最高,标准化得分为0.76;在家政服务维度中,老年人对于雇佣保姆这项需求最大,而处于较低需求的是送饭上门服务。在精神文化服务维度中,老年人对参与社区娱乐活动的需求和为特殊老人提供帮扶的需求最大。
三、变量选择和模型设定
(一)模型建立
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是多元选择方案的问题,传统二值选择logit 模型只能解决二值选择的离散问题,因此本文的实证研究不适用该模型。本文采用多项logit 模型分析方法,研究相同的影响因素对不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产生什么影响。
将261 户老人的居家养老需求分为四个类型:智能家居、医疗服务、家政服务和精神文化服务,并分别赋值为1~4。将智能家居服务需求(j=1)设为“参照方案”,因此个体i选择方案j的概率为[12]:
解释变量随着个体i变化,不随方案j变化,各方案的概率之和为1。多项logit 模型符合IIA 假定,即模型中不同需求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二)变量选择
根据现有的相关文献及实际情况,本文选取9 个可能影响各类服务需求的相关因素,这些相关因素围绕老年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家庭子女数、月可支配收入、子女看望频率、身体状况、职业状况和婚姻状况。被解释变量是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类别,其中,以智能家居服务作为参照方案,将该因素变量设计为y=1,具体各变量取值说明见表1。
四、估计结果与分析
本文将选择“智能家居”作为“参考方案”,在模型中设为y=1,使其与其他选择方案进行比较。为方便比较估计结果,对老人的月可支配收入取对数。模型中测算了相对风险比率(RRR),相对风险比是汇报选择项与参考方案的相对发生比率。表2 为多项logit 模型的计算结果。
由表2 分析可知,以智能家居服务为参照对象,影响社区老年人选择医疗服务的因素有年龄、学历、家庭子女数和婚姻状况。在显著影响因素中,学历和家庭子女数影响因素的系数为负值,说明学历越高的社区老年人,更不会选择医疗服务。主要原因是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医学健康知识,而教育程度低的老年人存在阅读医学知识困难障碍,从而更可能驱使其进入医院进行问诊。相对智能家居需求,家庭子女数越少的社区老年人越倾向于选择医疗服务,子女数多的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可由其子女解决或协助其解决。其他影响因素都为正向影响,年龄在5% 水平上显著,婚姻状况在1%水平上显著。年龄越大的老人发生潜在风险的可能性较高,患病的概率增加,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丧偶、未婚的社区老年人可能存在生病无人照顾的原因,对医疗服务有着较高的需求。从RRR 数值分析,相对选择智能家居的社区老年人,婚姻状况对选择医疗服务的社区老年人影响概率更大,为2.5 倍,且该因素也是显著的。性别、年龄、职业、月可支配收入、子女看望频率和健康状况的相对风险比接近1,说明这些因素对于选择智能家居和医疗服务的社区老年人而言,差异不大。
表1 各变量取值说明和统计性描述
表2 多项logit 模型估计结果
由表2 分析知,相对智能家居服务需求的社区老年人而言,影响社区老年人选择家政服务的因素有年龄、职业状况、健康状况和婚姻状况。在显著的影响因素中,年龄、婚姻状况对选择家政服务为正向影响,这说明年龄越大,丧偶或未婚的社区老人越需要家政服务,符合正常现象。其他的影响因素均为负向影响,职业状况、健康状况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职业状况较好的社区老年人,其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更愿意选择家政服务。健康状况较好的社区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家政服务,即健康状况较差的社区老年人偏好于选择智能家居,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从RRR 数值分析,月可支配收入和婚姻状况对选择家政服务的社区老年人影响概率更大,接近选择智能家居的社区老年人的2.02 倍和2.74 倍。年龄、子女看望频率的相对风险比接近1,说明对于选择智能家居和家政服务的社区老年人受此因素影响不大。
对于社区老年人选择精神文化服务的显著影响因素有性别、年龄、学历和家庭子女数,前二者、后二者的显著水平分别达到5%、1%。男性、年龄较大的社区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是正向影响。而学历较高、家庭子女数较多的社区老年人相对精神文化服务,更愿意选择智能家居服务。由于学历高的老年人思想观念较新颖,更能接受智能家居服务,因此对其存在较高的需求。性别因素对选择精神文化服务需要为负向影响且其RRR 值较高,为选择智能家居的社区老年人的2.5 倍。除学历、家庭子女数、子女看望频率三个因素外,其他因素的RRR 值接近1,意味着这些因素对选择精神文化服务或智能家居的影响不大。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居家老年人对于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均存在较大的需求。在进行模型分析时发现,相对于选择智能家居服务需求而言,年龄是影响其余三类服务类型的共同因素,且年龄越大,越偏向选择此三类服务;男性比女性更加需要精神文化服务;教育程度越高,家庭子女数越多,对于医疗服务和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越低;职业越稳定、身体状况越好的社区老人越需要家政服务;夫妇双方都健在的老年人相较于其他婚姻类型的老年人而言对医疗服务和家政服务的需求较低而偏于选择智能家居服务;子女看望频率和月可支配收入对这三种服务类型影响不显著。针对基于logit 模型分析结果,本文对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府主导地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政策
在我国,养老服务拥有产业性与福利化的双重性质,在党政的主导之下,居家养老服务便要求政府在福利资金上加大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作为中部典型地区,太原市用10 年的实践证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基础下,充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13]。在同样面对居家老年人对各类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与个性化的情况下,合肥市政府可参照太原等城市的典型实例,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产业社会化的进程,鼓励多方参与合作,形成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产业链。在政府主导各相关利益主体共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需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符合合肥市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
(二)突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差异化举措
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表现出强烈的差异性,各服务供给主体要牢牢抓住不同老年人的差异性需求这个关键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2019 年9 月,财政部和民政部确定了54 个市(区)确定为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在试点中尤其强调居家养老服务应从提供模式化的养老服务供给转变为提供差异化服务供给,在我国现行的经济发展阶段和个体发展的差异时期,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差异化显著,因此,模式转型是必然结果。例如浙江城市基于老年群体的社会分层合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4]。同样,对于合肥市而言,相关智能家居类公司,家政服务类,医疗保健类,社区公益组织等要尤其关注年龄较大者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各类服务供给主体要在了解自身服务范围内的老年人相关个人信息的基础上,提供需求靶向性的服务方式。在此基础上,各类服务供给主体要强化共商共建的养老产业局面,着力打造服务范围广、服务程度深的层次性居家养老体系。
(三)加速互联网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互联网时代下的数据信息建设大大促进了服务类产业生态链的发展,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在为企业提供更大利润的同时也为被服务者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服务或消费体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样也离不开基于互联网平台下的信息管理系统。沧州市近年来开始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打造互联网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8 年,武汉市出台相关政策,到2020 年,已形成“三助一护”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督、全天候响应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高效率、专业化、全面化的养老服务。事实上,我国在21 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建立“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以苏州市探索的“虚拟养老院”为实例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功[15]。同样,合肥市相关居家养老服务参与者可参照国内典型案例,积极推动互联网下老年人个体特征、家庭状况、特殊需要等信息要素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及公益组织产品和服务内容相连接,以推进供给与需求各方的高效对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切实满足老年人晚年的个体需求,并服务更大范围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养老产业的稳定发展。
由于调查的样本较小,也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无法收集所有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信息等,这些问题有待后续调查进一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