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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现状及难点分析

2020-11-20樊厚瑞杨晓彤

绿色科技 2020年20期
关键词:生态园林绿地武汉市

樊厚瑞,杨晓彤

(1.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9;2.湖北省图书馆,湖北 武汉 430071)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提出在新时期新阶段下,要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作为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既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武汉建设新一线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实现“三化”大武汉,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018年3月23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指出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突出生态本底,促进绿色发展。2019年3月,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强调重点抓好8个方面工作。其中第6点,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中明确指出,要实施全域绿化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同年,在中共武汉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规划的8个方面重点工作中提出加快推动美丽武汉建设。可以看出,生态城市建设符合武汉城市发展需求,有利于城市高质量发展,在满足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打响城市名片方面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 武汉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现状

自2006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武汉加快了生态城市建设的脚步(图1)。《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中明确了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等。按照《方案》,武汉将于2020年正式提出申报,2021年迎接住建部综合考察和评审,但由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较为深远,具体时间是否有变有待有关部门决定。

图1 武汉生态城市建设发展

2.1 城市园林绿化方面

(1)对标对表推进专项工作。据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反映,尚未达标的三项否决项指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林荫路推广率)以及其他短板指标,已制定专项达标计划。推进绿线公示工作,印发《武汉市现状绿线公示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已启动园林资源普查更新,并组织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开展新一轮园林绿化资源动态监测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准确的现势数据。

(2)实施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实施全域增绿提质,新种大树16万株,累计提升绿化374 hm2,新建绿地348 hm2,临时绿化436 hm2。推进实施戴家湖公园二期、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野芷湖公园、青山北湖长江森林湿地、机场二通道生态带、府河湿地公园、江北快速路江滩公园、龟山综合整治、动物园改造等市级重点园林绿化项目。各区累计建设街心公园24个,建设绿道201 km。推行“精致园林”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将建设“精致园林”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结合起来,制定2020~2022年重点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力争新建城市绿地2000 hm2。

(3)实施造林绿化及生态修复。完成精准灭荒2.24万亩。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已完成10357.8亩,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成功申办2021年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围绕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规划保护湖泊总面积1839 km2,水域蓝线控制面积867 km2。

(4)推进社会绿化。在全国率先建立“互联网+义务植树”,创立“众森家园”绿化基金。大力开展绿色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扩大“绿色根据地”。积极推进生态研学,开展公园大课堂,自然教育“城市模式”在全国推广。持续开展惠民送花,组织社区园艺沙龙,举办迎春花市、家庭园艺展、金秋菊展等花事活动[1]。

2.2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城市生态空间保护方面。2016年10月1日,《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2018年,首创市域内跨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江水质考核,公布长江武汉段13个跨区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较上游对照断面有6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下降(水质改善)、5个断面上升(水质下降),并均按照水质考察核算原则进行预警核算,落实奖惩机制。同年,实施“四水共治”,全面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评估及优化》《长江主轴“城市双修”规划》《武汉长江大保护滨江带规划》。

(2)城市环境质量方面。据《2018年武汉市环境公报》显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9 d。河流水质状况稳中趋好,全市11条主要河流29个监测断面中,水质合格率达96.5%;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在实践监测的162个湖泊中,水质达IV类及以上的占38.3%;近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100%。区域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时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局在空气治理方面,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制定配套考核奖惩办法,每月对各区改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公布和预警;在污水防治方面,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方案》《武汉市35个河湖长制水体水质监测方案》,定期通报全市河湖水质状况和考核排名情况,实施水环境质量改善红黄旗制度;在土壤防治方面,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全市土壤环境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2]。

(3)生态网络体系建设方面。2017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武汉市规委会审议。总规提出了全市生态网络体系建设要求,突出强调外围山水林田湖城市与城市绿地系统等自然生态要素的有机联系,进一步提出了六楔“内引外延”、“两轴”更彰显、“双环”强管控、“六楔”再升级、“多廊”串山水的生态保护与利用思路。湖泊蓝线保护达到100%。

2.2 市政设施建设方面

(1)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强力推进厂、管、网、泥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武汉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全市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约55.8万t,全部达标处置,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2019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进水COD浓度为179.15 mg/L,较2018年提高约10%。

(2)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全市共有9座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3)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完好率大于等于95%。2020年城市路网密度大于等于8 km/km2。2018年9月7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综合交通体系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目前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实施。

(4)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2019年,武汉市计划开工建设综合管廊10 km、建成10 km。同时,已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5)推进节水城市建设。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轮复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9.2%以上,组织创建节水型企业30家、节水型小区10个、节水示范家庭200余户,完成节水示范项目3个[3]。

3 与国家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指标的比较

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47 个评审指标中,有 46 个单项指标和 1 个综合指标。其中,46 个单项指标中有 7 个为否决项,最后 1个指标为综合否决项,主要从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有无重大事故、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有无重大违法建设事件、有无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等方面评价。2019年底在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武汉市城市建设特别是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六大类基本指标要求,即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4],深入相关行政单位和管理部门开展本底调查,尝试摸清武汉市“创园”现状。根据对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走访调研,截止目前,在46个指标(从原47项指标中去除“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中,武汉市已达标30项,暂未完全达标的指标16项,其中未完全达标14项,待住建部专家组或市直部门测评2项(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7 个单项否决指标分别是城市绿线管理、建成区绿地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m2/人)、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和林荫路推广率(%)。对照具体考核要求,在以上单项否决指标中,目前武汉市其中4项已达标,分别为城市绿线管理、建成区绿地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项未达标包括: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建成区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林荫路推广率。据市园林和林业局反映,关于其他暂未达标但可力争达标的13个单项基本指标,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相关行政区。

4 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城市间的比较

本文将武汉市和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城市(地级市,包括:宝鸡、南宁、杭州、徐州、珠海、许昌和苏州)在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可标准化的基础指标上进行对比,分析比较主导和制约武汉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子。由于数据资料的可获得性,论文收集和整理了2017年武汉和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建筑和环境状况数据[5,6]。

4.1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建设数据比较

根据对武汉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建设数据的比较,可以看出武汉城市人口密度5981人/km2,在8个城市人口密度中最大,远高于8个城市的平均人口密度3849人/km2,是苏州人口密度的2.73倍(图2)。

图2 武汉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人口密度比较

在人均道路面积方面,武汉市人均道路面积为11.92 m2,小于8个城市平均值19.40 m2,苏州、许昌、徐州等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高出武汉的2~3倍(图3)。在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方面,武汉建成区管道密度仅为1.31 km/km2,远低于8个城市平均值12.28 km/km2,显著小于其他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图4)。

图3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比较

图4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供水管道密度比较

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方面,武汉人均公园面积为9.62 m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5%,均为8个城市最低值,武汉人均公园面积不足珠海的一半,同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显著落后于珠海、徐州、南宁等城市(图5、图6)。

图5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比较

图6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比较

4.2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环境状况数据比较

根据对武汉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环境状况数据的比较,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方面,南宁市优良天数最高为337 d,在2017年中武汉有255 d空气质量较好,但仍未达到8个城市平均值,也低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该项指标292 d(图7)。

图7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较

在地表水水质达标率方面,珠海、许昌、南宁3个城市达标率为100%,2017年武汉江河断面水质达标率83.3%,低于8个城市平均值95.63%(图8)。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等方面,武汉和其他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图8 武汉市与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水质达标率比较

5 武汉市生态城市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看,创建工作主要不足在于:绿地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节能减排等3个方面。根据武汉市市园林和林业局的反馈,从创建指标差距上来看,16项暂未完全达标的指标中,可以达标的指标13项,达标难度大的指标3项,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这3个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应作为是创建工作的重点。从整个城市景观生态总体来看,武汉市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5.1 城市绿量占比不足

据统计资料显示,武汉市绿地总体规模不高,2018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47%,建成区绿地率35.68%,未达到或刚达到创建标准。在较大的人口密度条件下,武汉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1 m2,人均绿地面积9.61 m2,与《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中提出的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 m2/人的要求差距较远,强烈地反映出出城市中绿地存量不能满足人们优质生活环境的需求。公园绿地和建设面积严重不足,同时公园建设的重点多为重大工程项目,对城市小公园建设关注度不够。

5.2 城市绿地发展不均衡

由于城市中心地带关注度和开发程度过高等原因,武汉市老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不能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各片区绿地发展参差不齐,尤其在新区与老区之间绿化水平与建设程度差异悬殊,城市绿地布局不均衡,相关绿化指标呈现区域性滞后现象。作为两个重要的单项否定项,对于建成区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低于5.5 m2的要求,2018年江汉、洪山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2.53 m2、3.26 m2;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创建要求不低于90%,建成区现状仅为71%,缺乏小型绿地覆盖。

5.3 园林绿地建设质量不高

近年来,武汉市着力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围绕快速公交系统、高架路桥以及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修建上速度惊人,难免造成绿地建设的破坏,部分绿化施工质量较差、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和科学性不高,能够充分凸显城市特色、表达文化内涵、映射城市风情的园林精品不多,高档次、高品位、有特色的的城市公园较少,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绿化景观建设精致度有待提高[7]。同时,节约型园林绿地不多。目前武汉市绿地主要以公园绿地、道路绿地、滨水绿地居多,单位面积绿地建设维护成本高,较少有节约型的立体绿化和屋顶花园等。林荫路推广率68%,无法满足林荫路建设85%的标准,且城区道路行道树种类以香樟作为主,植物品种比较单一,结构不合理。

5.4 生态环境和生物屏障保护不够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与创建标准差距有待缩小。2018年武汉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6 d,与创建要求不少于292 d相比差距明显。全市水质达标率39.3%,江河湖库水功能达标率81.8%,79个主要湖泊水质达IV类标准的仅37个,水生态环境整治任重道远。废弃地生态修复再利用率未达到每年增长不少于10%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标准。同时,在城市生态空间保护方面,尚未完成城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待制定并公布,有待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5.5 市域绿地系统统筹不充分

在武汉市2003~2020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虽对市域范围内的城市绿地系统进行了布局,并明确表示要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但在如何突出城市规划区对主城区的生态服务功能、如何对城乡绿化空间相互渗透和有机融合的方式和方法未做详细说明。出台了《武汉市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年)》及绿线公示,突出对主城区的关注,缺少对城市外围绿地建设的规划和具体实施路径。综合来看,对市域范围内全局的、长远的、可行性高的规划和标准仍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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