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吨储备粮不翼而飞
2020-11-19张吟丰罗亚莹
方圆记者 张吟丰 罗亚莹
粮仓内安保严密,400多吨粮食,若要一次性拉走,少说也得动用二十几辆货车,如此阵仗势必会惊动工作人员,这么多粮食绝不可能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
国家储备粮仓里的储备粮食,突然间少了400多吨,工作人员百思不得其解,这是怎么回事呢?
储备粮,是指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社会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说得通俗些,储备粮是国家用来“保命”的。一旦出现大的灾荒或战争,有足够粮食储备,至少可以保障民众的吃饭问题。此外,国家还可以通过抛售储备粮来调节粮价,平抑物价。由此可见,储备粮和储备粮仓对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意义非常重大。
9月9日,经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宁乡市法院对于一起涉及26人的储备粮案进行了宣判,一起利用技术手段诈骗国家储备粮款的案件随之浮出水面。
400多吨粮食凭空消失
2019年8月的一天,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以下称宁乡直属粮库)在对本季收购的粮食进行归仓平整测量时,工作人员核查发现,账面上的数字和仓库的实际粮食数量相去甚远,有400多吨粮食不翼而飞了。
“这可真是怪事,进库的时候明明是算足了数量的,怎么今天一盘点,少了这么多呢?”宁乡直属粮库的工作人员周某反复、仔细核对了各账目和记录,仍没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工作人员反复分析粮仓的各种情况,储备粮仓内的安保措施非常严密,400多吨粮食,若想要一次性拉走,少说也得动用二十几辆货车,如此阵仗势必会惊动粮仓工作人员,这么多粮食,绝不可能在众工作人员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那么,到底是谁“偷”走了粮库里的粮食呢?消失的粮食又去了哪里?
经过一番自查,宁乡直属粮库排除了存在“内鬼”的可能性。无奈之下,糧仓只好请来技术人员对粮库内的所有电子设备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检修,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技术人员果然发现了猫腻,真相于是慢慢显露出来。
技术人员在核查中发现,粮库计量室的称重计量仪电路板被动了手脚,被人为加装了一些小块电路板以及天线,该装置经过遥控器指挥,可以任意改变称重计量仪上所显示的数字。
技术人员表示,该装置需要懂电子技术的专业人员才能制作出来,若要将其装在称重计量仪上,还需要其他人员的辅助配合。专业人员大约用时10分钟就可完成整个安装过程,安装这个设备,只需螺丝刀、电烙铁、焊锡丝三样工具就可以了。安装完成后,人在外面操纵遥控装置发射信号,称重计量仪内部的装置可以接收到信号,就能影响到集成电路板,从而改变计量仪上显示的重量。如此,便可通过控制遥控器,使得运粮车在地磅上称出来的数额与车辆自身的实际重量不相符合。账面的粮食数字和实际粮食数量当然也就对不上了。
工作人员在调取过往监控录像的时候还发现,2019年7月15日凌晨1点多钟,有两名陌生男子戴着帽子和口罩,手里提着工具箱,从粮仓后门潜入了粮库,十几分钟后,计量室的门被打开了,两人进入计量室后,还有意用物品将室内的监控摄像头遮盖起来,半小时后,两人才离开粮库……
此外,监控录像还显示,7月16日至7月22日收粮期间,有3名中年男子总在粮库计量室外走来走去,神色有些紧张,可是他们既非粮贩也非运粮司机。仔细观察还能发现,只要有蒙着油布的运粮车过磅称重,他们就将手放在裤子口袋处摸摸索索,还不时抬头张望计量室外面的重量显示屏。这些反常的举动似乎再次验证了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怀疑和问题。
“问题原来出在地磅上。”粮仓工作人员恍然大悟,随后报警。8月21日,宁乡市公安局经过初步审查,并于次日立案侦查,依法对宁乡直属粮库进行现场勘验。
此后不久,王某等7人便主动投案,其余犯罪嫌疑人也陆续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几个月内,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数落网,这些人包括干扰设备安装人员、多名粮贩、多名运粮司机,人数共达26人。经过讯问,到案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该案告破。
“虚抬过磅数”骗取粮款
本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中,人称“亮哥”的张某亮一直有赌博恶习,他与本案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安、何某平(在逃)同为湖南省益阳市人,他们的学历都不高,平时主要以务工为生。
据张某亮交代,2019年7月中旬的一天,与他相熟的何某平打电话约他见面,见面时,何某平介绍了陆某清(在逃)、王某安两人和他认识。在吃饭聊天的过程中,何某平试探性地开口问张某亮:“兄弟,我们这里有个赚钱的门路,有没有兴趣一起搞搞?”想到最近打牌输了不少钱,刚好手头比较紧张,张某亮马上回答:“搞!有钱赚还不搞?!”他简单了解了一下这条“发财门路”,4人便一拍即合,决定即刻前往宁乡粮仓进行“实地考察”。
他们到了宁乡已是晚上了,4人先在宁乡直属粮库附近的一家旅社住下了。安顿好后,“懂技术”的陆某清开始向其他人详细描述起他的“发财蓝图”:“我可以在宁乡直属粮库的地磅上安装一个设备,再联络粮食贩子到宁乡粮库来送粮,在过地磅称重时,我们通过操作遥控器虚增粮食重量,就能搞到粮库的钱。这个事情肯定是有风险的,你们都想清楚了。”张某亮当即表示:“来都来了,那就干吧。”另外两人也都点头同意。
次日凌晨1点多钟,除了王某安因感冒留在房间休息,张某亮、陆某清、何某平从床上爬了起来,戴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帽子、口罩、手套,开车前往粮库。他们偷偷潜入粮库后,陆某清和何某平去地磅房(即计量室)开锁,张某亮则躲在地磅房附近的绿化花坛里面观察周围的动静。折腾了十几分钟后,地磅房的门锁被打开了,陆某清返回车上,拿了设备、工具,回来时又叫上张某亮,让他也戴上手套,一起进来帮他打下手。何某平一直没进入地磅房,张某亮、陆某清二人进入地磅房后,陆某清立刻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挂在地磅房的摄像头上,从而遮挡住了监控摄像。张某亮则将地磅主机抬起来,陆某清拿出工具把主机的螺丝一一拧开,打开主机盒后,他在主机里面的电路板上安装了一个设备,这个设备叫作干扰器。完成后,陆某清掏出一个遥控器进行测试。
据张某亮等人案发后描述:“那个白色遥控器长10公分左右,宽约5公分,在遥控器顶端有一根天线可以扯出来,也可以收进去,遥控器上有两个按键,一个朝上、一个朝下,按朝上的按键就可以虚增约5吨的重量,按朝下的按键就可以使数值重新归零。”
一切安排妥当后,陆某清取回自己的帽子,两人随即离开粮仓,他们返回宾馆已是7月15日凌晨3点钟。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可以合作的粮贩子”。为了掩人耳目,经过商量,张某亮、王某安、何某平决定以在宁乡直属粮库有熟人可增加称重分量的说法,各自邀集相熟的粮贩,向宁乡直属粮库出售粮食,由粮贩再组织运粮司机从沅江市、汉寿县等地将粮食运送至该粮库,以实施骗财行为。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要求这些司机将运粮车开进粮仓时,一定把整个车厢蒙上油布。
“郭某顺(粮贩,系该案主犯之一)还叮嘱我,要我送粮食的时候,一定要用油布将车厢蒙起来,免得在过地磅的时候,我们的粮食数量一看就明显比别人少,但是重量却又那么多,地磅员就会怀疑的。”案发后,运粮司机潘某元对办案人员说。
每当有他们找来的运粮车要去粮仓送粮,张某亮、王某安、陆某清就轮流守在地磅房的窗口外。当这些“目标运粮车”上地磅称重时,他们就操控藏匿在裤袋里的遥控器,掐准时间按键,使得每辆车所载粮食的重量虚增5吨左右,待运粮车称重结束下地磅时,他们再操控遥控器将地磅的读数归零。
按照宁乡直属粮库每吨粮食2400元的收购价计算,他们每成功虚报一个车次的粮食,获利约为1.2万元。根据约定,张某亮等4人每辆车次可获利5000元左右,4人瓜分,运粮司机每车次可分2000元至3000元不等,余下的钱则分给粮贩。
按照这个套路,从7月16日至7月22日,短短6天时间,张某亮等人共計诈骗宁乡直属粮库共计81车次的粮食,每车次虚增粮食重量约5吨,共计骗取粮款约97.2万元。其中,张某亮从中非法获利14万余元,王某安非法获利7万余元。
反复核查证据排除疑问
2019年11月,王某安、张某亮等人陆续被批捕。
宁乡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说:“这不是一起盗窃案件,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针对国家财产实施的诈骗。”
这些犯罪嫌疑人玩得一手“空手套白狼”的伎俩,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国家的粮款骗进了自己的口袋。
针对张某亮、王某安提出的有关犯罪金额认定的质疑,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二人参与合谋,通过干扰被害单位地磅显示重量骗取粮款,均系干扰地磅显示的实际操作者,在犯罪所得中分赃较多,故二人在整个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虽然二人在案件中的实际获利分别为14万余元和7万余元,但应当以本案的涉案犯罪金额,即办案犯罪金额97.2万元来对他们定罪处罚。法院审判也采纳了这一公诉意见。
此外,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19名运粮司机均供述货车过磅后,通过查看《入库登记检验检斤单》,发现车辆虚增了约5吨的重量,或是在他们的上线邀集他们时就已明确告知其能虚增重量的事实,因此按照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运粮司机主观上均有明知运送的粮食在过磅时被人为虚增了重量这一事实。
但是,在承办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夏某等6名运粮司机却对公安机关讯问笔录的真实性提出了异议。其中,运粮司机李某、廖某均辩解,自己在送粮的时候,并没有仔细看过磅单(即《入库登记检验检斤单》),也没有人告诉自己虚增粮食重量的事,自己对粮食重量虚增这一事实毫不知情,因此,自己并不存在主观明知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为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的合法权利,确保不枉不纵,针对嫌疑人对于侦查笔录真实性的质疑,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了公安机关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发现,刘某等4人在讯问时所作的供述与讯问笔录记录完全一致,其辩解理由不成立。另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讯问其余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廖某与郭某顺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证实廖某在运送第二车粮食时,曾打电话告诉郭某顺粮食重量涨了5吨多。李某则在再次讯问时,承认自己在运送第三车粮食的时候,听其他司机讲了虚增重量的事情。因此,在本案中,廖某、李某二人在主观上均存在明知的情况。
此外,承办检察官再次仔细审查了宁乡直属粮库的相关监控视频,发现上述犯罪嫌疑人及涉案车辆存在以下异常:一是其他的运粮车辆均没有蒙油布,而涉案车辆均蒙上油布,而案发的时间,户外天气为晴天,车辆蒙上油布实无必要;二是其他正常送粮的司机在接到过磅员给的磅单后,一般都会仔细查看、核对单据上的内容,对于单据上不清楚不理解的地方,还会跟工作人员咨询核对,但上述数名犯罪嫌疑人或者压根不看单据,或者只是粗略浏览一下,态度迥异。从中可以发现,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其他正常送粮司机明显存在不同。
综上,承办检察官认定,上述犯罪嫌疑人都是存在主观明知的故意,其辩解均不成立。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犯罪嫌疑人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引导他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退赔以减轻刑罚。经过承办检察官的努力,庭审前2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3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万余元。
同时,宁乡市检察院还大力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对26名犯罪嫌疑人中的25人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其中20名犯罪嫌疑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使得该案在今年9月9日开庭时,原本预计要历时几天的庭审缩短至一天完成,在保障办案效果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庭审效率。“守护好国家的‘米袋子,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该案承办检察官钟晓利表示。
9月9日,被告人张某亮、王某安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十年零一个月,各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