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高层次人才的非正常流动监管
——基于前景理论的演化博弈分析
2020-11-19刘峰
刘 峰
(河海大学社科处,江苏南京 210098)
国务院于2015 年启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以来,国内各高校均把“双一流”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一流大学关键在于一流的师资,“双一流”建设加大了高校间高层次人才的流动,引发不同区域、不同水平之间高校间的“人才大战”。很多高校根据人才的各种头衔如“长江学者”等来确定薪酬、配置学术资源,引发了中西部地区高校人才流失等非正常现象。面对这种高校高层次人才的非正常流动现象,教育部办公厅于 2017 年发布了《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明确提出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人才流动是人力资本配置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式,但无序的人才流动将会扰乱人才市场,降低人力资本的配置效率[1]。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探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机理与影响因子,通过设计政策制度来引导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是规范高校间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当务之急。
1 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从影响因素、流动政策等多维度对人才流动展开研究。陈春花等[2]认为人才的个人期望值是影响其流动的主要因素。刘军等[1]认为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均是人才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既需要市场调节人才流动市场,也需要行政手段进行管理,防止过度流动。Ehrenber 等[3]从劳动经济学视角分析,认为人才流动是劳动者对其流动所获得的预期收益与其所承担的物质和心理成本的权衡结果。魏浩等[4]针对留学生人才,通过实证研究认为经济因素与教育因素是留学生人才流动的主要因素。在高校教师人才流动方面,工作满意度、家庭、个人等外部因素是高校教师离职决策的重要因素[5-6];Seifert 等[5]认为工作满意度是高校教师离职决策中的重要影响因素。王锐兰等[7]运用进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区域创新人才的流动机制与影响因素,认为地方经济、非货币成本都是人才流动考虑的重要因素。移民政策、留学政策、户口政策等都是促进人才流动的主要政策[8-9]。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去行政化”管理、健全学术市场等政策是“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应对高校人才流动的主要政策,推动高层次人才流动从“资本主义”向“学术本位”转变[10-11]。方勇等[12]运用演化博弈方法研究了培养人才的高校、引进人才的高校及获得培养的人才三者间的动态博弈,分析了薪酬、科研经费以及考核指标对人才流动比例的影响。
已有文献为高层次人才流动监管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已有研究大多从人才管理、教育学、经济学等视角展开人才培养与流动的研究,关注的重点在人才政策以及人才流动影响因素的定性研究,其中运用博弈方法对高校人才流动的研究是基于完全理性的前提假设,与现实情境的贴进度较低。前景理论是从行为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决策者的决策行为的理论,已经被广泛用于研究参与人心理因素对决策的影响问题[13],如钱炜等[14]运用前景理论来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博弈模型;赵泽斌等[15]引入前景理论和风险感知因素来刻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风险管理过程中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行为决策动态演变过程。
本文将前景理论引入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与政府在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博弈的决策行为,综合考虑高校与政府两个决策者的有限理性特点,用决策者的感知价值来表达心理预期,以便更科学地刻画博弈双方的决策行为,分析影响高校与政府决策的关键因素,从而为构建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引导公平、有效的高层次人才流动提供理论基础。
2 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监管模型
2.1 前提假设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流动主要是指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有重要贡献的人才在不同高校间流动的现象。高层次人才在大学与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是大学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是指各高校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使得人才流动受制约于资本力量所呈现的“抢人大战”现象,这种现象影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也导致了中西部、东北部等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面对这种情况,教育部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约束与监管,但监管效果如何,最终还是取决于监管部门与高校的博弈结果。将前景理论引入博弈分析,高校是否进行非正常抢挖人才活动与政府是否监管都可以看成是风险决策。前景理论认为,人们在面临风险决策过程中的表现与传统期望值理论和期望效用理论不一致:由于参照点的设立和变化影响人们的得失感受,面对损失时是风险偏好型,而面对收益时却是风险规避型,进而影响人们的决策[16]。因此,本文在进行决策分析前需要作出如下假设:
(1)在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体系中,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只有高校与政府两大博弈群体,并且博弈双方均为有限理性,即其决策行为受到自身对于策略价值的心理感知的影响,与策略本身的实际效用无关,并且这种感知价值符合前景理论,被称为前景价值,用来表示。其中,为决策权重,是pi的函数,pi为非正常流动事件i发生的主观概率,并且是决策者的价值函数,表达形式如下:
(2)高校与政府采取的策略可以抽象为两个,即高校行为分别是不挖人M1与挖人M2,政府行为分别为积极监管G1与不积极监管G2。
(3)当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后,高校与政府均承担相应的风险,并且政府承担的风险受到高校承担风险的影响,呈线性关系。若高校承担风险的损失为R,则政府需要承担的损失为kR,k(k>0)是风险损失的传递系数。
(4)高校与政府采取的策略均会给对方产生影响。即当政府与高校都采取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与措施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的概率最小;只有一方采取积极措施时,该事件发生的概率会增加;当双方都采取消极态度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最大。
2.2 收益矩阵与参数解释
在上述4 个假设的基础上,本文构建的高校与政府间的收益感知矩阵如表1 所示。其中,Cg(“g”代表政府。下同)为政府主管部门积极监管时对所投入的人力、时间等成本的价值感知,Cg>0;Cu(“u”代表高校。下同)为高校不挖人时对其正常人才管理活动中付出成本的价值感知,Cu>0;Tu为高校挖人被政府监管发现时所受到的处罚,也是高校对政府监管的罚款的价值感知,Tu>0;Ru为高校挖人时所承担的成本与风险损失感知,即挖人所付出的成本,以及造成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时对社会经济资源、人才资源、学术资源配置不当造成损失的价值感知,Ru>0;η1为高校与政府的博弈策略是{G2,M1}时双方需要承担的事件风险损失的折扣系数,0 ≤η1≤1;η2为高校与政府的博弈策略是{G1,M2}时双方需要承担的事件风险损失的折扣系数,0 ≤η2≤1。
表1 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的高校与政府收益感知矩阵
(1)当高校与政府采取的博弈策略为{G1,M1}时,在排除外界因素影响后,可以认为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不会发生,即p1=0,此时政府只有监管成本的价值感知Cg、高校承担正常人才投入成本的价值感知Cu,根据假设1 可知:Cg=ω(p1)f(0)+ω(1-p1)f(cg),Cu=ω(p1)f(0)+ω(1-p1)f(cu)。其 中cg和cu分别为政府与高校实际付出的监管与投入成本。
(2)当高校与政府采取的博弈策略为{G1,M2}时,高校不仅需要承担挖人导致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成本与风险损失感知η2Ru,还需要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Tu,政府监管部门承担的成本表示为Cg+kη2Ru,此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的概率为p1。若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没有发生,则高校承担的成本损失感知为0,但会受到罚款Tu,根据假设1 可知:Tu=ω(p1)f(ru)+ω(1-p1)f(0)=ω(p1)f(ru)。其中ru为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时对高校造成的实际风险损失。
(3)当高校与政府采取的博弈策略为{G2,M1}时,根据决策的前景价值,高校承担的风险损失感知为Cu+η1Ru,政府部门承担的风险损失感知为kη1Ru。
(4)当高校与政府采取的博弈策略为{G2,M2}时,双方都是采取消极策略,高校承担的成本与风险损失感知为Ru,政府监管部门承担的成本表示为kRu,此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的概率为p2。若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则对高校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若事件不发生,则高校承担的成本损失感知为0。根据假设1 可知:。
3 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监管模型的构建与求解
3.1 模型构建
在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监管博弈中,政府与高校决策时难以实现完全理性与完备信息条件,双方根据各自的能力、偏好和价值感知动态调整策略,其风险偏好和价值感知动态调整策略符合复制动态方程刻画的基本特征,因此,结合上述收益感知矩阵与演化博弈分析方法[18-19],得到政府部门在积极监管与消极监管的情形下各自的前景价值(Ug1,Ug2)及平均前景价值
同理,可以得到高校在挖人与不挖人策略下的前景价值(Uu1,Uu2)及平均前景价值
根据式(2)(3)可以得到政府积极监管与高校不挖人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根据式(4)(5)可以得到雅克比矩阵J,用来判断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矩阵J的表达形式如下:
矩阵J的行列式detJ和迹trJ分别为:
表2 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博弈的局部均衡点稳定性分析
3.2 基于前景理论的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演化稳定策略讨论
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最佳状态是高校重视人才政策的执行,不进行非正常的挖人活动;政府重视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监管,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的发生。根据上述均衡点稳定性分析可知,演化博弈系统发生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概率和损失最小的目标需要达到如下条件:Cu≤Tu+η2Ru,Cu≤Ru-η1Ru,Cg≤kη1Ru,Cg≤Tu+(1-η2)kRu。当满足这4 个条件时,系统收敛于均衡点E4(1,1),此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的概率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其中,前两个关于调度Cu的约束条件是高校不挖人时对其正常人才管理活动中付出成本的价值感知的约束,表明高校不挖人时所付出的成本,要小于政府监管下可能对高校进行处罚与高校不挖人决策风险的前景价值之和,并且也不能大于政府在消极监管下高校不挖人决策风险的价值感知;后两个关于Cg的约束条件是关于政府主管部门积极监管时对所投入的人力、时间等成本的价值感知,表明政府积极监管的成本不能超过对高校违规挖人行为罚款的价值感知(Tu)与高校挖人决策下政府监管给自身带来的风险价值感知(1-η2)kRu之和,也不能大于策略{G2,M1}下政府监管的风险感知价值kη1Ru。
根据前景理论,高校与政府部门在作决策时是有限理性的,导致他们的风险感知与风险行为之间呈现一定的负相关性,如果风险感知水平越高,面对潜在风险,决策者越倾向于规避风险,因此,风险感知是影响高校与政府部门决策的重要因素。而影响风险感知的因素包括过度自信、风险偏好、认知偏差、自我归因偏差等。同时,前景理论认为决策者在面对选择时存在确定效应、反射效应和损失效应,即大多数人对损失的感受比对收益的感受敏感。因此,本文从过度自信、风险偏好、认知偏差、自我归因偏差等角度来讨论影响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博弈均衡点的因素。
(1)过度自信的影响。高校与政府监管部门在策略选择时会存在过度自信的心理,从而导致决策者心存侥幸与乐观偏见,认为自己会比其他人更少遭遇消极事件,主观意愿认为事情将会向好的结果发展。过度自信会导致决策者的风险认知水平降低,从而降低了决策者规避风险的意愿[15]。根据前景理论,除了极小概率事件之外,权重函数存在凸函数特征,即ω(pi)<pi。由于过度自信以及侥幸心理的存在,高校往往认为挖人行为导致的高层次人才流动不属于非正常流动,即使导致了非正常流动也不会造成损失,低估了挖人行为被发现以及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发生的概率;由于过度自信,政府部门则会低估因自己不积极监管而导致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造成的损失。
(2)风险偏好的影响。前景理论的反射效应认为人们对于获得和损失的偏好是不对称的,当面对可能损失的前景时有风险追求的倾向[11]。政府与高校作为博弈行为中有限理性的决策主体,进行积极监管与人才管理的成本是确定性的,但消极监管与挖人策略所导致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具有风险性,因此,博弈双方倾向于冒险选择风险策略,宁愿面对不确定的风险事件所带来的损失与处罚,使得博弈难以收敛至均衡点E4(1,1)。
(3)认知偏差的影响。人才培养工作的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使得高校与政府部门对人才建设成本产生认知偏差。认知心理学认为,当行为决策者的信息加工能力受到一定约束与局限时,其判断与决策就会产生偏差。对于政府而言,积极监管与消极监管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对于高校高层次人才的非正常流动现象来说,系统的复杂性导致政府高估了积极监管的成本,即f(cg)≥cg;对高校而言,“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以及一流大学与学科评价标准的导向使得高校认为高层次人才是“双一流”建设的关键,从外部引进人才虽然也要投入成本,但人才建设的速度相比自己培养人才要快速,同时高校自己培养人才还需要巨大的投入,这种认知使得高校高估了正常进行人才培养与管理的成本,倾向于走捷径去引进人才,即f(cu)≥cu。当政府与高校选择积极监管与不挖人时,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发生的概率,根据前景理论可知:
(4)自我归因偏差的影响。心理学认为,归因偏差的出现是一种在某些条件下必然出现的心理反应,是指大多数人会无意或非完全有意地将个人行为及其结果进行不准确归因的现象。当政府和高校面对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带来的损失时,由于自我归因偏差,政府和高校均会将原因归于人才自身,或者归因到对方,而由于政府和高校对自己原因的认识不足,低估了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现象发生时所带来的损失,导致实际感知到的损失小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即f(ru)≤ru。
上述情形的综合作用,会导致政府与高校低估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带来损失的概率及相应的损失,高估各自决策的风险成本,并且由于双方面对损失是风险偏好型,有选择消极监管与挖人策略的倾向,从而导致系统难以收敛于均衡点E4(1,1)。
4 规避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对策建议
人才流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现象,“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的人才引进出现了急功近利的现象,需要政府进行适当监管,以规避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事件的发生。本文基于前景理论对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进行了演化博弈研究,以更好地反映出政府与高校两个博弈主体有限理性的特征;在演化博弈中,用前景价值函数代替传统的收益函数,推导政府与高校演化博弈的5 个均衡点,按照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发生的概率最低和损失最少的目标,系统收敛于均衡点E4(1,1)需要满足4 个约束条件,但由于政府与高校作为决策者存在有限理性的特点,面对复杂和不确定的信息时,其决策行为受到过度自信、风险偏好、认知偏差以及自我归因偏差4 个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均衡条件难以得到满足,从前景理论和风险价值感知理论角度较好地解释了政府与高校对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行为决策偏差的原因。针对影响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监管博弈实现演化稳定策略的4个因素,本文提出了建立与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市场回归学术本源,使得系统收敛于均衡点的对策建议:
(1)政府构建人才流动的监管机制,提高高校人才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弱化人才考核数量指标,引导高校对高层次人才的正确认知。
第一,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政府-公众”监管机制,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性”合理流动。政府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采取非正常挖人的高校进行严厉惩罚;同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对于监管力度不足的下级政府也要采取严厉惩罚措施。另外,积极鼓励公众参与高校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监督举报工作,设置相应的监督举报机制,减弱高校与政府的过度自信以及侥幸心理,从而有助于博弈向着均衡点方向演化。
第二,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公示平台,减小高校间人才流动的信息不对称性,降低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动的风险。在高层次人才信息公示平台上,用人单位可以查阅人才的聘期、流动以及薪酬待遇等情况。通过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的方式,让政府、高校以及人才间信息透明,对高层次人才的监管与流动的成本能够进行合理预期,从而降低认知偏差,为高校与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第三,弱化“双一流”建设中的人才数量指标要求,引导高校从长期效益角度考虑,看中长远利益,不能为了短期的人才数量指标而损害了学校的长期利益。由于“双一流”建设中多项考核指标均与人才有关,因此一些高校为了走捷径,采用人才考核指标来追求最直接的短期效益目标。因此,政府在对于学校、学科的考核和拨款机制方面,应弱化一些人才的数量指标要求,更注重学校内部人才培养和培育机制,从而引导学校重视人才的长效积累。正如古德哈特定律所提出的,一项指标,一旦演变成政府宏观政策制订的既定目标,就失去了其拥有的本来信息价值。
(2)高校树立正确的人才政绩观,注重对自身人才的培养,采取灵活人才管理制度来实施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减少非正常挖人活动,为高层次人才的正常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一,树立正确的人才工作政绩观需要长远的战略眼光,不能为了短期的人才数量指标而去挖人。高校不仅要给高层次人才提供必要的薪酬待遇,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对高层次人才学术诚信的管理,要以强烈的人才意识、责任感和服务精神去关心、尊重、服务人才,让高层次人才对高校有强烈的归属感,增加其他高校挖人的成本,提高其对挖人决策的价值感知,引导博弈系统向着均衡点收敛。
第二,注重对自身人才的培养以及引人与育人相结合。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而人才培养有其固定的特殊规律,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积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双一流”建设中,高校为了提升自己的一流师资,一方面可以面向校内,注重培育富有潜力的本土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可以面向世界,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创造“绿色”学术环境,凭借大学精神内涵和学术声望来留住人才,增强人才的主体感与归属感,降低高校人才管理成本。因此,高校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应该注重对自身人才的培养,也应该放眼世界、拓展学科视野,延揽新兴学科的高水平人才。
第三,采取灵活人才管理制度来降低正常人才的管理成本,提高挖人的非正常人才流动成本。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高校的做法,与教师签订个性化的合同,对于能力比较强、有可能成长为高层次人才的教师,可以采取5 年、10 年和终身制的合同,有效保障高校进行人才培养的收益,同时这种相对稳定的科研环境更有利于被培养的人才获得更多的资源、更快地成长;另一方面,高校人才工作也要适当去行政化管理,让教师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尊师重教、立德树人,发挥优势学科的辐射效应,建立不同学科间的“绿色”旋转门机制,积极开展跨学科研究,注重培养新兴学科人才,增强学术委员会的学术评价和学术成果的同行评价作用,同时提高人才信息公开的透明程度,积极创造良好的高层次人才流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