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购买社会服务的思考
——以江苏省太仓市为例
2020-11-18陈红菊
陈红菊
(太仓人社局,江苏太仓 215400)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经济从高速转为中低速发展,经济下行压力和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同在,使得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特别是中美贸易战打响之后,劳动关系矛盾多发,老问题与新矛盾并存。太仓市“十三五”期间为实现 “两地两城”“上海下一站太仓”接轨上海的目标,加大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企业在关停并转过程中劳动争议不断,预防化解争议的任务十分艰巨,面临案件数量增多和处理难度加大双重挑战。因而深入研究太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购买服务,对于处置劳动关系各种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现实价值。
1 十三五期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发展趋势
1.1 总量居高不下,集体争议诱因多
受世界整体经济的影响,太仓不少经济外向型企业将存在外贸订单减少、动力不足情况,特别是近年来加弹、轻纺工业的经济不景气以及对于企业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很多传统企业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甚至倒闭,也由此导致解除劳动关系、欠薪等方面的争议不断增多。企业“关停并转迁欠”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常态诱因,特别是租赁企业、老板逃匿等情况,极易诱发集体争议。另外,集体争议极易产生连锁反应,涉事劳动者抱团主张的诉求情况增多。
1.2 旧业态案件多,新业态藏隐患
随着太仓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与优化,旧业态中像制造业中的用工密集的服装业、制鞋业、住宿餐饮业、五金机械加工业等案件多发,短期内较难扭转。而太仓增长率较快的新兴业态,如游戏电子竞技行业、信息外包金融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网络平台服务业等,因刚起步经营状况不稳定,用工形式层出不穷。劳动用工争议敏感点、争议点不时出现,易引发社会关注。
1.3 多样用工形式,调处难度加大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用工形式的改变,太仓市劳动争议案件已呈现劳动关系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法律关系复杂化等趋势,新型劳动争议发生频次有所提高,尤其是“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劳动用工市场发生变化,争议问题将更趋复杂,处置难度进一步加大。例:美团等外卖平台、快递物流中心、肯德基为代表的快餐品牌,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灵活性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节约经济成本。而此类用工人员因与企业产生的劳动关系特殊,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赔偿金的处置难度非常之大。
2 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购买服务情况
为畅通渠道,方便民众依法、合法维权化解劳资矛盾。太仓人社局将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仲裁调解、法律援助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专业律师事务所承接,以充分发挥职业律师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这是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在机制上的新探索、新实践。
2.1 招标情况
今年初,太仓人社局将相关实施方案申请列入太仓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项目的清单,通过公开招标,将人事争议调解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通过三轮竞标,江苏省金太律师事务所在各投标单位中脱颖而出,从6 月1 日起入驻调解中心,主要分担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仲裁案前调解、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接受人社部门和市司法局业务管理、日常考核监督。
2.2 运行情况
运行半年来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22 起,涉及劳动者131 人,调解成功105 起,成功率86%,涉及金额120.03万元。接收仲裁庭前调解案件65 起,调解成功9 起。接待法援咨询23 起,接收法援申请22 起。通过专业律所承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方便了群众依法、合法维权,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也有效缓解了当前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实提升了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法治化和社会化水平。
3 购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1 购买服务理念滞后预估不充分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是个新生事物,向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在太仓人社局尚属首次。事前人社局向市政府申请了30 万元的法律专项服务购买资金,在实践中明显显出不足,与律师的同期创收水平相比,还不到四分之一。我们对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的认识和重视不够,对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社会价值认知不到位,购买价格明显偏离法律服务的市场实际。反映出我们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相对滞后。好在与合作的律师机构之间能够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服务和贡献社会作为工作出发点,全力合作,没有因资金不足而影响工作。
3.2 对行政政策了解不够对工作产生制约
律师是专业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运作程序很熟,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法律原则的把握是强项,但对劳动行政政策,对劳动行政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了解不多,对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程序了解不够。劳动法规和劳动行政政策关系非常密切,行政政策的层级多,地方性、区域性强,政策相对于法律,其稳定性差。特别是太仓人社局又是由多个行政机构和事业部门合并集合而成,行政政策多而杂,对以前从没有涉猎其中的律师来说,确实有较大难度。律师在面对劳动者和企业咨询和调解时,不仅要回答法律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行政政策和行政操作程序问题,这个短板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律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3 职业习惯特点面临工作角度转换问题
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为一方当事人服务的,自身职业习惯和职业特点往往会习惯性地为一方当事人着想,为其设身处地地出谋划策,不自觉地把对方当事人当作对手和对立面,这个职业习惯容易导致工作角度与我们的调解、化解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工作目标发生偏离,律师面临工作习惯和角度亟需转变的问题。
3.4 律师与行政机关部门联动有待加强
行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作为国家机器,行政机关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经过多年的运转及磨合,可谓是轻车熟路,各部门配合运转良好。而律师作为局外人,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的了解、熟悉需要时间,工作习惯、方式和观念也有一个磨合过程,联动效率也有待在磨合中提高。
4 适应和改进的措施和方法
4.1 提升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理念
政府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专业服务,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办,这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协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律师作为社会的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办理劳动纠纷案件、法律援助案件,有其专业和职业的天然优势,向专业机构购买专业的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是符合经济形势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趋势的。作为专业律师的专业法律工作者面向广大的企事业单位有其市场的定位和价值。尤其是专业性强、信誉度好的律师市场价值就要高些。应根据所购买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尊重律师的专业分工和市场价值,预估符合常理和市场规律的购买服务资金,加大资金的预备和投入。在保障市调解中心办公设备的同时,对于办公在乡镇劳动保障(分局)的调解室,要积极敦促乡镇统一配备合适的办公场所。在电脑和网络建设方面,针对日常工作使用运行的《劳动关系实时调处系统》所需的电脑和网络标准,积极传达到乡镇,并督促完成电脑和网络等硬件设施建设。
4.2 提高律师的行政政策业务水平
要求律师注重对劳动行政规章、行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对执行中的地方性、专业性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文件和规定要及时学习和把握,结合律师的法律、法理优势和对法律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熟悉的特点,再补强对行政政策和行政操作程序这个短板,尽早、尽快适应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围绕律师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对培训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开展适宜的业务培训,如劳动争议案件讨论、心理学知识辅导、“调裁”口径、仲裁见习或旁听仲裁等培训方式。相信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之后,律师的专业优势一定会得到更充分的发挥,起到应有的作用。
4.3 转变职业习惯调整工作角度
要求执业律师尽快完成职业习惯和工作思路的转换,把为一方服务转化为社会服务,为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用工单位服务,为化解劳资纠纷和社会矛盾而工作,为社会和谐和进步出力。律师经过半年来日常劳动,对于劳动争议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劳资争议的调解实践,已逐步适应了从执业律师向劳动纠纷调解员身份的转化,劳动纠纷的调解率和法律咨询的社会效果有了明显的提高和起色。
4.4 加强业务联系提高联动效率
太仓市人社局在咨询、调解窗口安排了局机关的三个业务部门(仲裁科、信访科、监察科)人员与律师一同值班,在工作中增进了解、加强协作,同时定期组织机关的各个相关科室与值班律师就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互相说明情况、协调立场。经过半年来的磨合,互相之间逐步了解、熟悉,对彼此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思路正在逐步适应,配合明显得到了提高,联动效率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