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开展回访教育 增强纪法效果
2020-11-18
支部建设 2020年27期
近年来,岚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谁监督、谁回访”“谁处理、谁回访”原则,由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回访谈话工作小组,采取面对面谈话、一对一心理疏导、走访所在单位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近三年来全县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为确保回访工作有的放矢、精细精准,岚县纪委监委深入掌握回访对象的违纪案情和与案情相关的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制定回访工作方案,通过讲纪律、讲规矩、讲事实,以纪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增加其对党纪法规的认知度、对所受处理的认可度、对组织的认同度。同时,采取“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回访教育谈心谈话档案,详细记录每一名受回访人员在思想、工作、学习、整改以及同事鉴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探索建立受处分人员评价考核机制,并将回访教育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作为下一步常态化开展跟踪教育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受处分人员131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