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出台《工作导则》 对脱贫攻坚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
2020-11-18
前不久,省纪委监委出台《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监督工作导则》,专门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脱贫攻坚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
《工作导则》强调,要针对当前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产生的影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要求上来,把脱贫攻坚监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越到紧要关头越要保持定力、盯住不放。
《工作导则》明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盯住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关注因疫外出务工遇到困难减收导致脱贫难;
关注因疫农畜牧产品、加工品等销售受阻脱贫难;
关注因灾种养业等产业减收脱贫难;
关注因疫因灾使“两不愁三保障”未能完全解决的情况;
关注脱贫攻坚收官中的思想松懈、工作松劲,落实“四个不摘”打折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
关注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户”只监测而不提前采取帮扶性措施问题;
关注监督检查、普查验收中的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问题;
关注问题整改中的应付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屡查屡犯等问题;
关注脱贫攻坚中的填报报表、报送材料过多过频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和不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待遇保障等问题;
关注搞层层陪同、摆拍留痕的“劳民式”调研,大吃大喝、违规接待的“酒桌式”检查,只挑毛病、不开“药方”的“半拉子”督导,追下不追上、以问责代替整改的“甩锅式”式问责;
关注对扶贫资金“动奶酪”,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
关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特别是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只见“文件”不见行动、只见“制度”不见实效等问题。
《工作导则》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跟进监督、创新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在推动监督具体化、实效性上下功夫。各级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指导性文件,原则上不再层层行文、定制度。
对因疫因灾影响外出务工、农产品销售受阻、产业减收和“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完全解决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工作导则》要求,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分析、科学研判、有效应对,重点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加强监测、摸清底数,是否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问题。
《工作导则》强调,对各级各部门完成任务、整改问题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及时谈话提醒;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