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排头兵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2020-11-17席强
□席强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乔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市场监督管理局姚孟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4月13日上午,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会议室内,130余名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正襟危坐,全神贯注倾听着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该局下属某乡镇监管所副所长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以及问责相关责任人的通报。随后,该所负责人上台公开检讨,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作表态发言,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就该局以案为戒、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出要求,并在当天的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公开报道。
这是盐湖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为盐湖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工作缩影。为助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盐湖区纪委监委下力气、谋实招、多措并举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全面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为抓手,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自觉执行、主动落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逐项销号,推动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成立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广大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针对减税降费等各项涉企改革举措、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通过公开举报渠道、作出电视承诺等多种措施,强化舆论监督。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把案件查办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以市委提出的3个方面24种行为和区委要求的管党治党“1+5”工作重点作为突破口,聚焦金融、资源、规划、建设等领域,坚决查处影响、损害、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持“一案三查”,发现问题不仅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还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文件通报、媒体曝光、到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等形式,起到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强化案件治本功能,以典型案例为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撰忏悔录、案例剖析等形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截至目前,已查处3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并对3名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三是旗帜鲜明支持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十条措施》,对在实施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和区委“3133”发展战略特别是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而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只要没有贪污受贿、没有主观故意、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就依规依纪依法大胆容错纠错。坚决打击诬告陷害,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的案件进行及时查处,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特别是对于严重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惩处。坚持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准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做到精准处置、精准执纪、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滥化。
四是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建立涉企信访举报分类快速处理机制,对受理的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信访举报,及时、优先办理。聚焦减税降费等各项涉企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担当尽责,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于涉及民营企业以及经营者的审查调查,既要查清问题,又要精准把握政策和法律边界,按照市纪委监委“十个一律不准”的要求,非经严格审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采取查封企业账册、扣押企业财物、冻结企业账户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综合分析研判、审慎使用措施、作出恰当处理,让企业经营者放下包袱、轻装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