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激发企业活力
2020-11-17石韬钰
□石韬钰
企业活力是企业自我发展状态的外在表现。企业自我发展包括企业的自主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例如税收、汇率、监管等,另外 一方面受到市场规则的影响。企业在这两方面影响下的企业状态即为企业的活力。
对于评判企业活力的指标,学者们一致公认为以下四个方面,即获利能力、生长能力、适应能力和凝聚能力。四个方面又包含了很多小的方面,如:获利能力是企业运营的最终目的,它包括附加价值率,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生长能力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它包括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水平、产品技术领先地位、成本领先地位、销售渠道的售前售后服务和供应协作渠道等;适应能力是企业是否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它包括组织目标与环境适应性、企业组织机构协调统筹能力、企业内部改革能力、决策速度与决策质量和信息收集、处理及应用能力等;凝聚能力是企业运营的保障,它包括职工的离职、缺勤和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领导与员工的关系以及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等要素。
笔者认为,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盈利能力较差。国有企业的盈利通常取决于它的整体税收以及财政支出情况,国有企业是公共财政作为企业的表现形式的延伸部分。国有企业的最重要职责在于为了提高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的质量,来弥补市场中的薄弱环节。然而国有企业不能作为一种普通市场主体来盈利,它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来规定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成长能力不强。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涉足国民经济各领域所有行业,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和深化,国企虽然在数量上表现出逐渐减少的状态,然而,某些企业的资产总量还是保持着稳定的增长态势。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数量整体上减少,其绝对产量却稳步增长,但是对于国民经济增长的总体贡献的比例也随之不断降低。
三是适应能力不足。多数国有企业采用集权管理方式,决策程序不科学。我国国有企业目前呈现出民主观念淡薄、监督机制缺位的普遍现象,民主监督机制难以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下去。国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力资源的管理混乱,难以留住优秀的人才。
四是凝聚能力欠缺。企业凝聚力的含义比较广泛,一般来说,包括这样几个层面的含义:企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层与基层员工关系的和谐度、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企业危机公关处理能力等方面。
那么,如何激活企业活力?具体对策及措施如下:
一是在体制方面寻求突破。国企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国有企业存在着经济目标和行政目标的双重目标;二是国有企业过多的管理层级和不合理的人员安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三是国有企业的垄断性使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决策执行呈一体化,而造成的突出问题就是缺乏竞争力,缺乏进取的思想。
二是准确研判市场。要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加强对相关的经济形势的认知,充分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关的对策。为此国有企业应该实事求是,致力于调整自身的发展方式,积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并加大改革开放,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
三是注重管理创新。管理上的创新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整合形式,通过利用这种形式可以更好地加强对相关资源的全程管理,使其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发展目标,也就是要做到具体资源的整合以及细节管理工作。
四是完善人才的吸引机制。要用企业发展吸引人才。国有企业留住人才的根本出路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只有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技术创新工作与技术改造工作,转变现在企业的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从而改变企业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人才。只有不断提升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审视自身,找出问题,联系实际,才能完善自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还需要更深刻的改革开放,那么我们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而又全面的企业机制,增强国企的活力,国企才有可能焕发生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才能全面激活国有企业活力,使之在发展中不断壮大自身,保持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