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平与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020-11-17陈坚,李东方,刘志新等
共产党员(辽宁) 2020年5期
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是人类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知法治的意义与价值。当然,一个国家的法治总是由它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生搬硬套别国模式是行不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3个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中重要的内容之一。本文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全方位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以便于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坚守公平和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