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政策建议
2020-11-17
2018年,笔者通过参加各类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访谈等形式听取了36名自治区大、中小微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调研企业既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自治区100强、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也有正在成长期和初创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产业覆盖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互联网、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农牧业全产业链等行业。笔者还对全区十二盟市和两个计划单列市统战部经济科进行了书面调研,并与自治区民营企业研究机构的相关研究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收集并借鉴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发展民营经济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文。
一、关于税费负担问题及建议
通过实地调研,企业均反映诸如土地备案、土地出让、农牧业备案、土地勘测定界手续费、环保收费等手续繁琐,存在多头收费现象,增加了企业经济压力。以兴安盟为例,目前兴安盟境内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及食药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需到黑吉地区办理,不仅收费高,而且流程慢,有的企业承担的各种税费已占利润的三到四成甚至利润无法覆盖税费。土地税方面,包头市的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每年12元/平方米,九原工业园区6元/平方米,而山东潍坊、广西贵港等地开发区的土地税每年为2元/平方米左右。
现有增值税是从国外引进的,有些不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在“营改增”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税负增减因素。在社保缴费征管机制变化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企业适应程度和预期紧缩效应。例如建筑、餐饮、蒙古包制造等企业购买原材料难以获取发票,无法实现抵扣,营改增虽然解决了企业长期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对装备制造业来说,存在的问题更多。如,制作一台设备,需要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在具体费用中,只有原材料、大宗材料等直接费用才能开增值税发票,这个费用约占到成本的50%-60%。而企业生产经营中更多发生的是间接费用:如设计费、设备安装费、社保费、会议费、运费、工资、燃油费、培训费等30多种费用,占到成本的40%-50%,这些费用只能开普通发票,这些费用企业不能抵扣,这使企业负担加重,成本增加。
建议持续大力开展民营企业降成本行动,落实降税清费减负政策,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地、用能、用网、用工等要素成本以及融资、物流、社保支出和各种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民营制造业企业实施结构性减税,降低和减少增值税税率、税档;调整、取消、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着力规范清理垄断性中介收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民营企业也要眼睛向内,依靠创新、挖潜,降本增效。
二、关于融资问题及建议
截至2018年9月末,内蒙古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97.3万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3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3%;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45万亿元,同比下降1.6%;委托贷款余额为12.81万亿元,同比下降7.7%;信托贷款余额为8.08万亿元,同比增长0.2%;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76万亿元,同比下降13.9%;企业债券余额为19.45万亿元,同比增长7%;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余额为7.18万亿元,同比增长42.5%;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6.96万亿元,同比增长9.2%。2018年1-9月份,内蒙古自治区信托贷款余额同比微增,委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同比出现明显下降。表外融资规模总体收缩,而中小型企业很多融资来自表外融资。对于民营企业,特别是规模相对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手续繁多,抽贷断贷、短贷长投、高息“过桥”等突出难题。
一是现有的金融体系对民营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不够,融资难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民营企业在融资工作中受到歧视和排斥。尽管企业自身运营状况良好,贷款项目符合融资条件,但由于民营企业的性质,贷款审批就区别对待,银行提出各种理由不予落实,使企业融资陷入困境。据不完全统计,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占25%,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超过60%。民营企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和其在经济中的比重还不相匹配、不相适应。部分民营企业只好走民间借贷的老路子,高息贷款以图周转,却变成了恶性循环。对于利润高,周转快的企业也许能解一时之危;但对于利润低,周转慢的企业犹如雪上加霜,加大了企业的成本。
二是信贷资金审批速度较慢。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特点是“少短频急”,需要银行给予高效便捷的审批授信流程,但由于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所提供的审批资料通常达不到银行要求,银行通过财务报表难以了解企业真实状况,因此重复提交资料现象较为严重。调研中发现,企业从提出贷款申请开始,经过评级、授信、抵质押物评估等一系列手续直到最终获得贷款耗时较长,通常在6个月左右,这对于季节性融资需求的企业而言,已错过生产黄金季节。
三是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单一,没有专业银行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在现行融资体系下,即使有一定的额度可以争取,从申请、评估到落实放贷有相当长的程序,而且贷款门槛高,附加条件多,让人望而生畏。银行不仅“优中选优”,还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附带绑定一些贷款条件,隐性推高民营企业的融资价格。目前,民营企业贷款主要是通过资产抵押来实现,但大多数民营企业并没有足值的资产可供抵押。由于缺乏足够的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特别困难。
四是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完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愿意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的融资,主要是从风险的角度分析,担心民营企业不能偿还贷款,资金存在风险。一些银行在对企业的资产抵押评估过程中,给予企业的评估值过低,导致企业贷款额度有限、变现困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短缺。虽然央行几次降息,将贷款利率不断下调,但是银行在给企业放贷时都不同程度上浮,上浮比例达20%-40%。同时,企业使用的融资租赁、中票、发债等融资方式均未纳入降息政策,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五是金融机构对停产欠贷、无力经营的企业给予展期延期、不上浮利率、免息停息和挂账等大力度扶持政策,但是对于经营正常的企业不仅没有宽松政策,还要收贷、压贷,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同时,还存在着只看“产业”不看“企业”现象。一些放贷实操人员不熟悉新产业,忽视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搞“一刀切”,对于资产负债率暂时偏高企业出于风控要求,简单抽贷断贷。
六是县域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缓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简称非公“76”条)中要求每个盟市打造一个注册资金5亿元以上的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每个旗县市区建立1个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部分盟市至今没有建立符合要求的国有控股担保机构。同时,民营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管理不健全、规模小、抵押困难、信誉不佳等问题,制约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以包商银行为例,民企客户授信违约率明显偏高,目前逾期客户中民企占比较多。
建议应高度关注“脱实向虚”现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环境,加强金融资本监管,引导资本向民营经济重点投放。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地方金融体系,搭建民营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采取不同信贷模式,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结算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帮助产品有前景、有市场、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指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非公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专利技术、品牌商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存货产品抵押以及企业家信用担保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适当延长企业贷款期限。
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为企业办理各种抵押登记做好服务,目前,各地在抵质押登记中掌握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第二顺位的登记、动产是否需要换证后才能登记等,有的地方或部门可以办理,但有的地方或部门就不能办理。在简化担保程序、落实好自治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细化非公八条实施落地。规范民间借贷,探索成立民间金融管理部门,为借款双方提供第三方见证或公证。一方面建立借贷信用体系,增加失信成本;另一方面对抵押物进行登记。
着力搭建融资保障平台,通过“助保贷”“税贷通”“富民一卡通”“电子服务”等融资模式,进一步扩大资金覆盖面和资金池。建议改革倒贷方式,在授信额度内给予优质企业长期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推出特色金融产品。设立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扶持。完善法律法规,对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农业、食品等行业设置资本进入审批制度,建立起有效的反收购措施,建好“防火墙”。
三、关于宏观和产业政策问题及建议
1.自治区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一些盟市民营经济产业仍集中在农畜产品加工、房地产、商贸流通、餐饮旅游等传统行业,新兴产业、高科技行业少有涉足。自治区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一些盟市未形成规模化发展,企业转型升级乏力,产业层次有待提高。民营经济数据信息采集困难。民营企业构成越来越复杂,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这些复杂情况对现行的统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由于部门信息混乱、标准不一、数据查询处理系统不规范、统计分组不一致、信息网络平台不完善,这对现行的统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发现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建议深入研究自治区民营经济的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明确自治区民营企业发展目标,制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确定近、中、远期目标,搞好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做优做强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根据地区资源优势和行业特点制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引导企业围绕优势行业进行集群化发展,打造区域品牌,发展龙头企业,发展区域特色规模经济,有效激活民营经济板块。加大对战略新型产业培育的政策力度,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新型产业。尽快建立民营经济统计体系和常态化统计系统,确保数据质量,全面摸清、实时掌握自治区民营经济产业、行业发展状况,科学指导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空间的开放程度不高。电信、石油、铁路、能源勘探等垄断行业,民间资本难以进入,政府虽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企业,但民营企业进去后往往面临央企冲击,无法发展,不敢进入;部分垄断行业门槛过高,存在着市场准入不公平、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建议在自治区权限内进一步放开相关领域和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开发。
3.民营企业所处领域多样,所处发展阶段、状态各有不同,需要更精准化的政策扶持,细处着手、小处用力。建议针对大型民企、中小型企业,依托各级工商联等部门,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传导机制,通过精准化的需求掌握,给予民营经济精准的政策扶持。
四、关于营商环境问题及建议
1.企业面临着投资周期长、垫资多、审计手续复杂、回款慢等问题。建议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守信践诺制度,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能因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原因,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加快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缓解民营企业营业困难,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先上车、后买票”遗留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积极性和实际生存能力。
各地工业园区企业在入园时都与所在政府及园区签订了入园协议及购地合同,协议及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土地价格及相关政策。基本做法都是“先上车后买票”,即:先建设、先投产,后办理土地房产手续等。如一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在招商引资时约定土地5万元/亩,办理土地手续时,土地挂牌价为22.4万元/亩,采取先全额交费,后退成本的做法。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全额缴进去的成本全部退完了,有的企业缴进去还没有退完,政策执行不一致。一些工业园区入园协议和合同明确规定土地价是3万元/亩,企业也按3万元/亩缴纳费用,但土地手续还是办不了,必须按17.6万元/亩缴土地费用才能办理。由于原有合同不算数,手续办不下去,企业原有的计划被打乱,有的企业还没等建成,没等投产就死掉了。有的虽已建成,但没有抵押物,无法实现融资,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且虽然土地手续还没有办理,工厂还没有运行,可是土地税却须全额一分不能少缴纳。
个别地区在招商引资协议中明确给予企业“通电、通暖、通水”,但建厂运营近10年,政府至今未兑现承诺。如果企业自行通暖,供热部门将按规定收取50元/平方米的入网费用,企业无力承担;部分民营企业响应环保部门要求,拆除燃煤锅炉后,生产经营改用电或天然气,由于政府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没有制定出台相应补贴政策,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度增加。建议各级政府对历史遗留问题,充分考虑企业困难,在现行政策规定中审慎决策,妥善解决。
3.民营企业议价能力较弱。在产业供应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一般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其上下游企业垫款情况很普遍,导致企业财务成本增加。建议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应付帐款加强兑付监管与考核。解决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
五、关于企业转型和品牌培育问题及建议
民营企业生存难,转型更难。新旧动能转换需要的是企业的创新,我区大部分传统制造业缺少创新思维、缺少资金,不敢转型、没能力转型。
建议各级政府帮助民营企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推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促进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现代农牧业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加大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等各类平台载体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保障民营经济抱团发展、集群发展。建议抓好品牌培育,推动产品从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转移,全力打造在全区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企业品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六、关于人才问题及建议
民营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难以吸引优秀的管理与技术人才,人才不足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民营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工作环境差、薪酬福利低,导致招收技术工人难;人才保障政策对民营企业覆盖面窄,导致企业引进高端人才难;部分民营企业家不重视人才,导致企业留住人才难;社会整体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企业用工成本升高。
建议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专业院所的人才优势,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院士工作站、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和各大名校的产学研合作,在创新发展中提高竞争力。坚持民营科研机构和公立科研机构同等待遇,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开展合作,创建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设立民企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基金,以科技带动产业迅速发展,对具有突出贡献的民营研发机构,政府要划拨专项科研经费予以大力支持。实施民营企业同等享受人才引进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用工补贴制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有科技项目的企业,按人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压力。
七、关于标准建立问题及建议
民营经济需要以创新来实现提质增效。目前,我区民营企业存在创新意识不强、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标准滞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区民营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建议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技术、管理、制度、模式创新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形成更多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在国家标准线的基础上实施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线和全球领先的内部控制线,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同时坚决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
八、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及建议
各级政府和部门服务民营企业的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地区、部门服务意识不强,提供服务不到位,使得很多民营企业对政策的了解不够深,没有发挥出政策的实际效果。有的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事情落实不到位。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上,习惯于启动“慢一拍”、刹车“快一步”,白白错失了很多发展良机。在发展民营经济上,还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的“中梗阻”“末梢梗阻”现象,即党委、政府领导和企业家两头热心,而处于中间环节的职能部门冷的现象。各级政府和部门多以“抓大放小”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开门招商、关门不理”“新人不理旧帐”的不良风气不同程度存在。
在企业检查和执法过程中,有些部门缺少沟通,缺乏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只站在本部门工作的角度上来检查工作,稍有不合适就罚款甚至查封,严重影响政企关系,使企业变得人心惶惶。
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服务机构数量少、能力弱,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公共服务平台仅能提供企业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引进培训、法律援助等一些基础性服务。
建议“招商养商并重,引资引智并举”。建立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联系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代表人士交朋友制度,推动建立党委、政府“一把手”面对面沟通对话机制。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广大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定“安全区”。探索建立有效的评估和问责机制,深入整治“为官不为”、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细化容错纠错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主动为服务企业、干事担当的干部提供舞台,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避免微观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强化“一站式”“一网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政策、营商环境的第三方评估综合工作机制与平台,为出台民营企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九、关于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及建议
充分利用我区外接俄蒙的区位条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借助工商联、驻外商会和行业协会等机构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与异地商会组织和外地客商的联络、交流与合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非公企业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借助“中蒙俄经济贸易合作洽谈”等各类峰会论坛,进一步拓展非公经济参与对外合作空间。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建设,建设沿边开发开放合作先导区,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为民营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积极落实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和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探索与毗邻地区开展城市群和次区域合作的新模式。
十、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及建议
企业缺乏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和管理人才。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民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上,财务人员素质不适应企业发展,并且企业管理者对公司形成绝对管控,导致企业内部缺乏财务监管与控制。大部分企业主的管理知识来源于长期的实际工作经验,实行家族式管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管理理论知识培训。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家族”和“亲缘化”特征,实行集权化领导、专制式决策,经营者既是资产所有者,也是资产经营者。当企业具备一定规模时,家长式管理对市场的把握和认知能力偏低,管理人员水平较低,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此外,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目前民营企业的失信行为较为普遍,低劣的信用状况既影响到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使企业的运营成本升高。
建议实施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将培养民营经济企业家纳入自治区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项目,加大培育力度,有计划、分批次、分产业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完善各地区民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评价机制,规范各类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和发展。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到民营企业挂职制度,让挂职干部成为“民企民情采集员”和解决问题的“办事员”。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为全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