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主流媒体音视频新闻的范式建构探析
2020-11-17◎陈洋
◎陈 洋
数据新闻、机器新闻写作、传感器新闻等一系列以新技术为依托的概念与尝试,成为新闻领域研究与实践的重要内容。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这些技术的演进与成熟,在日常新闻实践中,更加精准、快速、有效的信息搜集、信息处理、信息表达、信息传递、信息接受,在客观上推动了媒介传播方式不断融合。而拍摄、剪辑、录音、制作设备的不断迭代,以及高清成像、移动直播、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极大地提升了音视频新闻报道的采编一体化水平。在此背景下,只有顺应媒介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利用多媒介渠道,注重音视频报道的范式建构中的变与不变,才能使主流媒体在日趋激烈的媒介竞争中占据更大优势、获得更大动力。本文从新闻内容、媒介形式、传播效果的层面,探讨媒介融合背景下主流媒体音视频新闻报道的范式建构。
一、讲“好故事”与“讲好”故事的契合,筑牢新闻内容的表意系统
讲“好故事”与“讲好”故事无疑是建构音视频报道内容的基础,也是评判音视频报道的重要标准。讲“好故事”就是在音视频报道中将视角对准普通百姓,“好故事”应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反映民众心声。通过关注新闻中具体的人物,实实在在地记录新时代的新变化,认认真真地回答百姓新时代的新关切。明确一篇新闻报道的站位到底是“为了谁”,厘清新闻内容的重点究竟是“表现谁”。音视频新闻报道的主题应贴近百姓、服务百姓,要报道让群众真正可知、可感的新闻信息,使音视频新闻报道的每一帧画面、每一句同期声都深入人心。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要通过记者深入一线的采访调查,编辑的把关与订正,还原新闻事件本来面貌,用事实说话,用现场说话。
“讲好”故事就是在宣传上讲策略、重方法,利用新媒体手段和方式讲好“好故事”。一篇直抵人心的报道,记者既是事实的提供者,更是新闻内容的讲述者。在音视频新闻报道上就是要尊重音视频报道的客观规律。从音视频新闻报道来说,其与文字报道最大的不同和特点就是用画面说话,用画面讲故事,突出画面的表意作用。通过画面的组接和画面节奏的处理反映一个事件,用好画面的“因果联系”,注重画面的“前后组接”,把握叙事的“画面陈述”,才能为一篇有力度、符合传播规律的音视频报道奠定扎实的主基调与主脉络。同时,将声音要素表达放在音视频报道的重要位置,关注音视频新闻报道的声音要素作用,包括解说的“掷地有声”,现场声的“有的放矢”,背景音的“淋漓尽致”等多维的声音要素运用,注重画面元素与声音要素的精准配合,全方位建构音视频新闻报道完整的表意系统。
二、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转变,夯实多媒介的渠道融合
随着传播理念、传播方式、传播技术的不断更新,新技术给受众带来从“观看”新闻到“体验”新闻的转变,更让媒体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转变成为可能,利用多媒介渠道融合的呈现方式为建构音视频报道的表意空间提供支持。要实现媒体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转变,就要在不同媒介渠道之间凸显每一种渠道的传播优势与传播特点。从音视频新闻报道来说,要同时依靠以传统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介平台与以“两微一端”为典型代表的新型社交媒介平台,在传播信息过程中相互依存,产生良性互动,在保留各自传播优势的同时,相互补充,并最终取得最大传播效果。从新媒介使用分析层面来看,受众下载并使用专业的新闻客户端作为获取信息的手段,一般是受众对新闻具有一定兴趣或对信息迫切需求,所以在专业的新闻客户端上,应该提供完整的、有深度的音视频新闻报道和准确的相关新闻链接。而针对“微博”“微信”则应该用最准确的语言将全部信息,以受众最易接受、理解的方式展现。在音视频报道中将最具吸引力和最重要音视频新闻报道的信息提供给受众。要尊重受众基于个人移动端接收信息的特点,既要避免拖沓、冗长带来受众的流失,也要避免断章取义、穿凿附会带给受众的信息误读。
要实现媒体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转变,要将场景传播作为音视频报道的重要发力点。场景的英文“context”具有情景、语境的涵义。有学者认为,“场景传播的本质就是在特定情境下个性化的精准信息与服务的适配。”[1]简单说就是将受众细化,了解受众对于新闻信息的需求点,并将受众最关注的信息与相对应的场景进行匹配。从音视频新闻报道来说,通过视频的画面变化和场景的转换,将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置于虚拟和现实叠加的场景之中。根据新闻内容的发展,给予场景转换的辅助性变化,适时的提供有效信息,诸如文字、图表等。尽管这种表达方式还在尝试阶段,但是场景传播的表意功能扩展了音视频报道的新闻叙事能力,符合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准确、快捷、多样、生动的传播理念,赋予音视频新闻报道更大的信息量。
要实现媒体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转变,要将成熟的技术融入音视频新闻报道。学者麦克卢汉曾说过:“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2]在过去的几年中,移动直播技术的推陈出新,降低了直播的技术成本。更成熟的移动直播技术让受众最大程度地接近新闻现场,尤其是在引入多点连线的移动直播之后,使受众在时空跨越中完成对新闻事件全景式了解。同时,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的不断成熟,并开始在音视频新闻报道中广泛运用。一方面,虚拟现实(VR)弥补了过去受众不能以第一视角抵达现场的遗憾,让图像在受众面前拟真再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增强现实(AR)则是将虚拟的模型和新闻现场有机结合,使虚实结合的传播效用最大限度的为内容服务。新技术的应用为音视频新闻报道提供了更多的表达方式与更大的表意空间。
三、从认知到认同,媒介建构中的社会共识
在日常新闻报道中,关于音视频新闻报道内容与形式的范式建构探索,其实每天都在进行。借此机会作一个阶段性梳理,不难发现无论新媒体的技术如何变化,报道的形式与渠道如何创新,追求新闻的深度、拓宽新闻的广度、增强新闻的锐度,是提高音视频新闻报道质量的基础。在媒介融合背景下音视频新闻报道从内容到形式,从思维方式到表达方式,只有不断适应内容与技术在范式建构中的积极变化,主流媒体才能在新的舆论条件下与新技术的发展中赢得主动。在未来不断的新闻实践中,在认识维度的深化上,不断满足受众多层面的需求。
首先,通过音视频新闻报道建构受众,在新闻信息层面对于新闻事实有效地认知。其次,通过音视频新闻报道建构受众,对于新闻背后所生成意义的合理认同。最后,通过媒介长期努力在社会中建构受众,有关新闻价值与伦理的社会舆论共识。以此实现良性的、全流程的、不断递进的媒介与受众的传播关系。这也成为媒介融合背景下主流媒体音视频新闻报道的范式建构中,从短期、中期、到长期的重要目标。
注释:
[1]孙振虎、刘明君:《融媒体环境下时政报道创新路径探析——以2017年两会报道为例》,《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7年第7期
[2][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