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评论的舆论引导
——以汉江网“文明”系列评论为例
2020-11-17刘清原
◎刘清原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决定特别提到,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着力抓好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体的运用和管理,使之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抢占思想舆论阵地的制高点。[1]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有时间限制的事情。但是,城市文明的建设,却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城市主流网络媒体的网络评论来说,不应在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文明建设中缺席。而且,在所有相关的评论中,需要有一种滴水穿石一以贯之的理念;需要有见微知著的洞察力和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的耐心与恒心;更需要高扬法治精神的旗帜,坚持法的标尺。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克服一般化、公式化、概念化的倾向,增强主流网络媒体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才能让主流网络媒体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抢占思想舆论阵地的制高点。
汉江网的“文明”系列评论,很好地把握了这些理念与精神。
一、舆论引导,需关注公共议题
在2015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时任中宣部部长的刘奇葆强调,要真实生动鲜活地讲好中国故事,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2]他说,高水准的品牌具有塑造国家形象的功效,一部手机、几部韩剧就塑造了韩国的科技、文化形象。刘奇葆也强调,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同时对社会不文明行为也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
2015-2017年是新一轮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届期。襄阳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件全市关注、全体市民参与的大事情。鉴于对创建工作及城市文明进程的关注,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后。汉江网先后发表署名“西子林”的三篇系列评论,分别为《韩剧〈未生〉与品牌塑造》《不文明行为的“德治”与“法治”》《文明是谁的事情?》,从文化软实力、不文明行为的性质介定和治理、文明的普及与养成等多个角度进行讨论。
事实上,汉江网涉及“文明”话题的评论远不止这几篇。其余如《城市艺术品的应景与品位》《公平才是“上帝”》《“挑刺儿”也需依法来》等,无不表现出对文明进程的关注,对文明细节的留意,和对城市文明建设中法治精神的大力倡导。
汉江网“文明”系列评论受到社会的关注。除《襄阳日报》选载外,《不文明行为的“德治”与“法治”》等多条评论为中国文明网、光明网、今日头条等转载,《公平才是“上帝”》等六条评论分获湖北网络新闻奖一等奖、湖北省网络新闻宣传好作品奖等奖项。
二、舆论引导,需坚持一以贯之
城市文明建设是一项持久的事业。汉江网对“文明”的话题及评论也保持着持久性。早在2013年6月,汉江网即在新闻页和论坛、微博同时发表《#完善襄阳的城市细节#请你畅言》:
活动获到网友的极大支持。迄今论坛主帖点击达20万,回复(含微博中的回复)300余帖。对城市规划,对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对环境卫生与人文素养,网友发表诸多真知灼见,许多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与回应。
对文明的培育体现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在汉江网评论《韩剧〈未生〉与品牌塑造》中写道:
韩剧并非都是琐碎的肥皂剧。极普通的题材的韩剧,可能也蕴含有着丰富的且正面的人生道理。这一点,是许多国产剧需要借鉴的。
以今年流行的韩剧《未生》为例。那写的是一个企业的一段历程。重点是几个新人,及周围与他们产生关联的各个层级的同事们。
新人们都有什么样的特点?新人在公司怎样与老同事交流、怎样学习、会被怎样对待、怎样面对“琐事”、怎样面对挑剔、怎样面对不公平、怎样表达自己观点、独立承揽一项业务时是怎样的心情……诸如此类,不厌其细,《未生》可以说林林总总地全视角全时域地对此进行了全景展现。甚至于,同事们在不大开心时总是来到阳台、楼顶、室外空地来发些议论、吐吐闷气,也与真实的生活那么接近。所有这些,表现出主创人员的认真,而非在应付一件事情。
写中国品牌,讲中国故事,需要认真地了解故事中的人,故事中的事,用心去体味人的成长与品牌的成长,然后用诚实而不虚夸、朴实而不浮艳、细致而不粗糙的语言和镜头把它们表现出来。
这近乎是一篇学习体会。更算是对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成果、精神文明成果的高级境界——文化软实力的一种讨论。
三、舆论引导,需体现见微知著
城市文明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轰轰烈烈的的行动;无庸置疑,那也是一个春风化雨、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过程。汉江网“文明”系列评论中,《文明是谁的事情?》的内容具体,指向明确:
文明不文明,评价的是谁?评价的是这个城市,评价的是这个城市的状态,也评价的是这个城市市民的总体面貌,评价的是这个城市每个人的状态。
对文明话题的讨论更广泛,同时又极具现实意义。文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引文及见解:秩序和谦让,不是没有意义的。秩序不是虚伪,而是进入到文明层次的必要的积累。文明是需要积累的。秩序和文明,既增加世界的美感,甚至也有救人的力量。文明不只是别人的事情,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城市文明的细节、对城市文化形象的维护确实是不厌其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2013年5月,汉江网发表调查式评论《城市艺术品的应景与品位》:
新到襄阳的人,或者说刚要从襄阳出发到别处的人,有闲而细心的话,可以在襄阳火车站的四道立柱的下方发现四幅壁画式浮雕。每幅浮雕里一个古代人物,在建立者看来,那是从各个方面代表了襄阳古代成就的四个著名人物。
这四个襄阳古代名人分别是诸葛亮、孟浩然、米芾、宋玉。
火车站是襄阳的重要窗口,在这里展示襄阳古代名人不失为一个好的创意。只不过,既然是公共艺术品,且依其所在地域的重要性,理应代表襄阳艺术创作的最高水平。只是这组作品,画面中的人物造型及神态本身且不论,只看“附件”——作品的题目,竟留下了颇大的瑕疵。
其中的三件,题目分别是“诸葛亮”“孟浩然”“宋玉”,另外一件,竟取题目叫“米芾拜石”。
不是说这个题目错了。只是与前面三个不一致,因此至少破坏了一组统一的艺术品的整体的美感……
城市艺术品创作的好,自然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但若是纯为应景,草草而成,想树便树、想立便立,没有审批和监管者,反倒可能因为作品的粗糙而带低人们对这座城市的文化评价,影响审美这座城市时的大好心情。
论题选择的既是市民及游客常常会遇到和感到困惑的,又是深具文化色彩、城市文化建设常常触及,乃至达到影响城市形象层次的话题,寻幽探微,微言大义。
四、舆论引导,需高扬法治精神
对法的精神的维护是汉江网系列评论的一个重要的亮点。《不文明行为的“德治”与“法治”》中写道:
事实上,人们时常表述的不文明行为,很多已不仅是浅层次的不文明行为,而已进入了违法的程度。
以驾车者为例。闯红灯,抢道,转向不打灯,长时间逆行,驾车玩手机,行车时对着车窗外乱吐,酒后驾驶,仅仅是不文明吗?绝非如此。
再以路人为例。翻护栏,随意横穿马路,在大街上乱吐一气,这些仅仅是不文明吗?里面又何尝没有违法的嫌疑。
随处张贴、涂鸦,更是违法。这同样非“不文明”几个字可以掩饰。
很显然,对不文明行为加强管理需要对不文明行为有新的界定。仅仅是不文明,我们可以来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觉悟,此为“德治”;但涉及违法,而不仅仅是不文明,那么就不应该只给以苦口婆心,而应依法处置、依法管理,此为“法治”。
……
管理者面对被管理者,勿因善小而不奖(鼓励)之,更勿因恶小而不罚之。对小恶的宽容和纵容,也是大恶的肇因之一。对不文明行为及违法行为的严格的处置,是对不文明者和违法者本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和大众负起责任。
文章的亮点是对不文明行为的界定及不同的处置、治理意见建议。这无论于管理者,还是于被管理者,都能有所启迪。
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领导干部的表现至关重要。而领导干部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与其法治思维的建立和完善大有干系。刘云山在题为“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的文章中讲道,领导干部每作一项决策,都要认真想一想是否有权决策、有多大权限决策,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3]
媒体的参与是公众参与的一部分,也是公众参与的一种特殊形式。作为主流媒体和主流媒体的评论员,以高度的公民及媒体的责任感,表达向上的、积极的、富建设性的、富有法治精神的声音,对城市决策的法治化和现代化,对城市文明进程的依法、健康、有序,对市民文明素养及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养成和稳步提高,一定是有莫大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