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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

2020-11-17

当代贵州 2020年15期
关键词:现职纪律处分责令

问: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答:一是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是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是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四是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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