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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人生活中的小物件

2020-11-16李倩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0年10期

李倩

摘要:辽朝时期,契丹人统治中国北方长城以北地区将近210年的时间,作为北方游牧民族的代表,契丹人的生活习俗和特点一直吸引着我们,他们生活起居所用的小物件无论是在文献中记载的,还是在墓葬中陪葬的,都为我们研究讨论他们的民族习俗提供了有力证据。本文着重从壁画中的一件尖状物和出土实物作对比,从而推断其在当时生活中的用途。

关键词:契丹人;辽墓;刺鹅锥

中图分类号:B8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20)29-0055-01

DOI:10.12228/j.issn.1005-5312.2020.29.038

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西北部的下八里村,有两片墓区:辽墓I区和II区,辽墓I区主要是姓张的汉族官吏(在辽朝做官)的家族墓地,辽墓II区主要是辽代契丹贵族墓地。宣化区文保部门对辽墓II区里面已经暴露的两座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编号为II区———M1、M2,下面笔者着重讨论下M1中的一幅壁画。

在M1的东壁右侧绘有一妇人(如图1所示),“梳髻,脸蛋和嘴唇涂成红色,上身穿蓝色交领短襦,下穿赭色曳地长裙。双手置胸前,左手手心向上,并下翻,右手持一尖状物,目视前方”。1

这一尖状物是何器物在原考古发掘报告中没有说明,但我们可以从一些文献中找到影子。晨出暮归,从事戈射、狩猎。《辽史·营卫志》中记载:

“春捺钵:曰鸭子河泺。皇帝正月上旬起牙帐,约六十日方至。天鹅未至,卓帐冰上,凿冰取鱼。冰泮,乃緃鹰鹘捕鹅雁。”2辽国皇帝的春季捺钵在鸭子河滦泺,皇帝及随从人员正月上旬起动牙帐,约经六十日方能到达目的地,这时天鹅还没有来,他们便把毡帐扎在冰上,凿冰取鱼。冰化后,开始放出鹘鹰捕

捉天鹅野雁。晨出暮归,从事戈射、狩猎。《辽史·营卫志》3中还有记载:

“皇帝每至,侍御皆服墨绿色衣,各备连锤一柄,鹰食一器,刺鹅锥一枚,于泺周围相去各五七步排立......有鹅之处举旗,探骑驰报,逺泊鸣鼓。鹅惊腾起,左右围骑皆举帜麾之。五坊擎进海东青鹘,拜授皇帝放之。鹘擒鹅坠,势力不加,排立近者,举锥刺鹅,取脑以饲鹘。”4

也就是说,辽国“皇帝每至捺钵,都要穿着的侍御皆服墨绿色衣,一盒物一枚各备连锤一柄,鹰食一器,刺鹅锥,也就是湖泊周围相互之间五七在发现有天鹅的地方就要举旗示意,骑马打探消息的人会将信息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皇帝,于是皇帝在湖泊的远处会命人击鼓,将天鹅惊起四处飞逃,这时,排列在湖泊周围的人会快速举旗追赶天鹅。这时五坊人会敬呈海东青(猎鹰)给皇帝,皇帝将猎鹰放出,凶猛的猎鹰会抓住天鹅并与其一起坠落,如果猎鹰的力气不足以制服天鹅,那么守候在最近处的人会迅速举起鹅锥刺死天鹅,并取出鹅脑抛给猎鹰食用。这种激烈的场景我们可以想象。于滦周围相去各五七步排立。”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2019年的展陈展览中,笔者有幸看到辽陈国公主墓中的一件陪葬品,一柄带鞘银锥,银锥末端圆形中空,圆柱形玉柄嵌入其中,配有鎏金银鞘。史料记载:

“国主射猎,领帐下骑,击扁鼓绕泊,惊鹅、鸭飞起,乃纵海东青击之,或亲射焉。国主皆佩金玉锥,号杀鹅杀鸭锥”。

根据以上文献记载,再配合出土的实物,我们将这些与宣化二区辽墓的这幅壁画进行对比,笔者推测壁画中侍女手中所拿的尖状物很可能是类似于文献中记载的刺鹅锥,用来捕杀天鹅用的一种小工具。

宣化从历史朝代延顺下来,唯独没有北宋,也就是说在北宋是缺失的,原因是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辽国时,宣化正处于燕云十六州的地域范围内,所以当时是归辽国管辖的。在宣化辽墓II区的M1中,壁画内容多次出现辽代特有的小物件,足以說明了以北方契丹传统习俗为核心文化的思想习俗在丧葬制度中的深刻渗透,而以中原汉民族传统习俗为主的丧葬习俗则出现了弱化的文化现象。

注释:

1刘海文.宣化下八里二区辽壁画墓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26页.

2[元]脱脱.《辽史》卷三十二《志第二·营卫志中》[M].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点校本,424页.

3[元]脱脱.《辽史》卷三十二,志二,营卫志中[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元]脱脱.《辽史》卷三十二《志第二·营卫志中》[M].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点校本,第4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