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检察院向13家单位制发16份检察建议
——一份检察建议守护一方安宁
2020-11-15孙吉祥杨兆峰王娇娃
□孙吉祥 杨兆峰 王娇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唐县检察院按照“一案一整治”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深层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将打击犯罪、堵漏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智慧,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截至去年底,高唐县检察院共向13家单位制发16份检察建议,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实地暗访等方式进行跟踪落实,实现检察建议制发100%、回复率100%,为促进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探究竟,打击非法收费乱象
自2015年开始,唐某某等人采用恐吓、谩骂的手段强迫金城广场及北湖沿岸夜市摆摊人员接受其管理并按期上交“管理费”,从中非法获利。
在办理唐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高唐县检察院注意收集广场周边违法违规现象,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问题,并向县城市管理局、园林和公用事业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立健全《临时摊点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夜市排档及摊点进行摸底调查、加强法治宣传。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和建议,进一步细化整治对策,修改完善《早市夜市管理规定》,实施摊点经营退出机制,并在全县范围内摸排类似违法犯罪线索。
一系列动作之后,夜市强行收取摊位费现象以及强行收取停车费的现象都不复存在,因收费而引发的纠纷也被杜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宣传阵势下,夜市经营秩序得到提升,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破套路,助力金融风险防范
陈某等人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在高唐县非法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在履行合同中,故意制造并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采用欺骗、恐吓、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
针对金融风险点,高唐县检察院积极做出科学预判,并敢于出击。在办理陈某案时,县检察院向县金融办制发检察建议:建立规范的信息报告披露制度,健全相应的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融资的扶持力度,探索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对乘人之危、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坚决打击与取缔。
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唐县金融办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高唐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在网点建设、金融服务等方面向中小微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延伸;举办“齐鲁股交走进高唐投资”路演活动,引导中小企事业单位对接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解决企事业单位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跟踪落实过程中,高唐县金融办相关人员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P2P网贷平台等金融领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同时,积极开展集中宣传,通过金融风险防控知识进社区、公交车载电视广告投放等多种方式,使金融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抓症因,助力社区矫正监管
在办理圣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中,高唐县检察院发现,圣某在缓刑期间仍然与恶势力团伙成员私下联系,丝毫没有悔改意识,根本不认为自己行为是犯罪行为,导致重新犯罪。
对此,高唐县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制发并公开送达了《预防罪犯又犯罪社区矫正检察建议书》,以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机制,对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实施定位监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高唐县司法局书面回复县检察院,对检察建议非常感谢并进行了整改,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步,高唐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切实增强办案检察官的主导意识,解决好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