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传承的国家治理与民间互动
2020-11-13米莉顿德华
米莉 顿德华
【摘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瑶挑花的保护与传承中,来自政府基于治理绩效“政治性隐喻”的行政干预、普通民众运用“弱者的武器”对自身利益诉求的保护,以及资本市场“旅游凝视”的现实推动作用等三种力量,共同博弈催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内卷化”困境。通过深刻反思不同主体背后隐藏的行为立场和运行逻辑,综合国家、民众、市场等各方的现实诉求,可以实现多元角色与运行逻辑的均衡整合,以此建立富有成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花瑶挑花 “内卷化” 传承机制
【中图分类号】 G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8.014
花瑶挑花原本是花瑶原住民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自我传承的民间产物,而当其被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名录之后,便脱离了自生自发状态,进入到了国家、市场、资本、习俗等多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博弈的场域。我们重新审视地方政府、花瑶民众和资本市场等多元权力主体对花瑶挑花的保护传承逻辑,对克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内卷化”困境有积极指导意义。
从边缘到中心:花瑶挑花兴起的地方性知识
花瑶是瑶族的细小分支,其生活的物理空间及族群文化特性均处在远离汉族文明中心的多重边缘地带。而这种边缘化的角色身份,既长久地塑造着花瑶的文化认同与族群标识,也构成了花瑶挑花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和兴起的背景性元场域。
族群的多重边缘身份与弱势文化认同。从花瑶生活的物理空间来看,花瑶聚居的虎形山乡位于远离湖南隆回县城近百公里的高寒山区,属于国家版图中典型的“次位聚落边陲”。[1]而从文化认同的角度看,花瑶作为与周边汉族在语言、服饰、信仰、习俗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的少数群体,与他们在地理空间上的边缘状态所伴随的,则是这一民族在族群定义和文化特性的边缘身份和“他者”形象。花瑶人被描述为“其僻处山居者,则言语不通,嗜好居处(与诸华)全异”。清代花瑶人根据本民族口述史所记载的手抄本《雪峰瑶族诏文》中提到:“原我瑶民历未开化,没有一个书(生),你看百万军中没有一个当兵做官的瑶民,岂不是真情?”[2]多年来,花瑶人与周边汉族始终保持着极其有限的文化交往,交流互动的匮乏,进一步塑造着瑶汉族群间的文化误解和花瑶人与汉族相比的弱势族群角色。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依旧从文化心理的微妙角度发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花瑶民族在与国家、市场和外界交往互动时的基本文化场域。
从边缘到中心:族群文化符号的兴起。随着旅游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思路的转变,花瑶民族的多重边缘身份开始出现根本性的反转。在以民族旅游开发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模式驱动下,长期处于文化边缘地带的花瑶开始卷入了一种全新的运动式发展的过程,并成为各种公共文化活动的主角。以花瑶服饰和民俗表演为核心的各种佳丽大赛、挑花大赛等在地方政府的组织下逐年举办,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年年增加,成功地将花瑶推向了地方文化展演的前台。与此同时,对于花瑶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整理工作也正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紧锣密鼓地进行。尤其是花瑶挑花,因其服饰形制特殊、搭配色彩大胆抢眼,且包含具有审美意味的图腾样式与构成形式,最终作为花瑶民族最富象征意义和艺术价值的符号性标志,登上了文化舞台的中心,并成功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之中。显而易见,上述种种来自官方的身份认证,标志着花瑶正式实现了从边缘到中心的身份转换,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正式姿态公开进入了当地社会发展的中心舞台。花瑶的日常生活,自此再难抹去政府的影响和公共生活的印记。而对于花瑶挑花而言,其作为花瑶民族文化的具象体现和族群象征,自然而然也进入了地方社会公共表达的焦点性场域。
行政指令、弱者武器与旅游凝视:多元博弈中花瑶挑花传承的国家治理与民间互动
花瑶曾在历史上具有典型的“边缘化”和“另类化”特征,但在近年来地方政府开始全面推行的旅游开发措施中,它一反常态地成为从周边汉族中逐渐兴起的文化筹码,推动其完成了从边缘到中心的巨大身份转换。这种转化凝聚了多种社会力量的共同作用,而就其族群文化典型性象征的花瑶挑花而言,其保护与传承亦呈现了多重角色的博弈互动。
行政指令:政治性隐喻下的运动式推进。花瑶挑花的保护和传承是花瑶文化保存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推动花瑶挑花保护和传承的原动力,与提升政府自身治理绩效有着密切的关联。尤其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状况成为评价地方政府工作绩效的“政治性隐喻”之后,不仅花瑶挑花的保护传承与地方政府的政绩之间具有双向的结果勾连,使得政绩成为地方政府兑换更高政治资本的重要基础,而且地方政府亦在此过程中推进着自身权力对地方社会的渗透与扩张,强化自己在地方发展进程中作为主导者和执行者的主体性地位。
就本质而言,花瑶挑花是作为花瑶民族文化的具象体现和族群象征而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而这一颇具典范象征意义的挑花裙,却在外来文明和现代都市生活方式的冲击下,遭遇被族人逐渐冷落、甚至放棄的巨大风险。挑花裙客观存在着形制繁复、穿脱不便的明显特点,这让许多青年花瑶人不愿穿挑花裙,他们反而对更为简便的汉族服饰格外青睐。在此情境下,地方政府决定诉诸于行政干预和经济刺激的双重手段,激发普通民众的传承热情。在这种思路的影响下,花瑶挑花的保护和传承进入了一种全新的运动式发展过程。一方面,地方政府开始推选并扶持挑花技艺精湛者作为官方指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便促使个人从个体自觉的角度承担起花瑶挑花传承与创新的主体性工作。另一方面,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并呼吁普通的花瑶女性也应该保持高度的民族责任感,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自觉穿着挑花裙,以便在延续自身的文化传统的同时也向外界彰显本民族的文化特色,最终服务于旅游开发的整体战略。然而,脱离了花瑶民众真实生活场景变化和现实生活需要的地方政府,在其强力主导的这场运动式的非遗保护传承过程中,开始遭遇种种现实的障碍。
弱者的武器:花瑶民众的回应。地方政府的担忧和努力在花瑶精英内部也激荡起了积极的回响,但从总体而言,政府的倡议和努力并不像预想中的那样,在所有花瑶人中引起经常性、主动性和制度化的响应。相反,在很多普通的花瑶女性看来,穿戴更为简便和时髦的汉族服饰才是她们日常服饰的首要选择。这无疑在客观上推动着花瑶传统服饰的日益汉化倾向。除少数中老年女性还习惯于身着挑花裙之外,行走的花瑶人看上去已与普通乡镇的汉族居民相差无几。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被动局势,地方政府决定在运用行政干预这一常规治理方式的同时,也诉诸经济刺激的手段,尤其在重要节日、事件节点,不惜以运动式治理的复合手段层层推进。按照规定,每逢重大民族节日或者重要客人来访,基层干部必须发动花瑶女性穿着挑花裙参加。作为主动配合地方政策的利益补偿,每人每次还可以得到一笔来自政府的经济补贴。较之于单纯的硬性行政指令,这种利益驱动的手段起初在花瑶民众中起到了明显和直接的推动效果,挑花裙的穿着率有了明显提升。但这一措施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部分花瑶人开始敏锐地发现,只有平时刻意不穿挑花裙,他们才可能更加长久地保障来自政府的这笔经济补偿。于是,一些花瑶人则以此为筹码,进一步提出政府应当将这种经济补偿方式制度化和长久化的建议。显然,试图以经济利益的刺激来推动花瑶挑花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民间传承的地方政府完全没有预料到,不穿挑花裙、或者有条件地穿着挑花裙,反倒成为了部分民众试图与政府进行谈判,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的“弱者的武器”。[3]而这种背离了政策设计初衷的底层民间的现实反应,反而成为直接影响花瑶挑花民间传承原动力的现实障碍。随着市场化的日益推进,地方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所采取的经济刺激手段,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很多花瑶民众的作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和非淳朴的乡土人情,正在成为指引民众行动的一个重要考量内容。
“旅游凝视”:市场驱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制造。旅游开发政策推行所带来的“旅游凝视”,[4]作为一种占支配力量的权力结构,也在悄无声息地影响着花瑶挑花的传承状况。出于对外来游客所代表的那种“更高水准的”生活方式和评判标准的整体接受和“不切实际的认同和模仿”,[5]部分花瑶人开始放弃原本相对复杂的富含民族文化符号内涵的图案挑绣,转而投向更加简单、更加便捷的快餐化生产,因为她们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简单的挑花裙制作所耗费时间更短、耗费人力成本更低。
传统意义上的挑花裙制作过程费时费力,产量也十分有限,而过高的售价使其并不具备进行大规模商业化出售的基本条件。在“旅游凝视”和商业市场的驱动下,商业性经营使其丧失了原生态的纯真性。最初,为了迎合旅游市场的购买需要,极少数几位花瑶女性开始尝试性地从市面上购买一些半成品的彩色镶边,直接缝制在领口、袖口和筒裙前摆等处,以便简化挑花的基本流程,这种制品反而因缩短工时、价格低廉而更受游客青睐。受此启发,许多花瑶女性开始直接购买机器制作的挑花裙半成品,稍加手工点缀之后出售,竟然也获得了很好的市场反馈和经济收益。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打着“促进花瑶挑花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保护传承”名号的工作坊,开始启动了挑花裙的规模化机器生产,将由机器统一织就的毫无文化差异性的挑花产品更大程度地推向不明就里的旅游市场。机器制造从根本上瓦解了花瑶桃花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核心文化基础。虽然这一举措饱受诟病,引发了激烈反对之声,但其背后所裹挟的经济与文化资本,却成为了在快速市场化的社会进程中寻找生存之道的某种保障。这种由市场化运作的机器制造,从反向角度和消极意义上引发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传统的背离和虚假化制作,原本代表民族文化具象的丰富内涵被逐渐抽空和剥离,最终导致了花瑶挑花保护与传承的虚假化、平面化和肤浅化,使其不再是凝聚花瑶人对于历史的自我记载和社会文化的认同的结果,成为了并非民族传统的“新传统”。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内卷化”困境及破解
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瑶挑花的保护传承,政府基于提升自身治理绩效政治性隐喻的硬性行政干预,普通花瑶民众利用“弱者的武器”所进行的貌似主动的配合,以及资本市场中“旅游凝视”的现实推动作用,这三种力量相互交织,最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催生出了治理的“内卷化”现象: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的增多,以及治理手段精细性的增强,却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花瑶挑花民间社会传承意愿和传承动力明显不足的现实困境,也无法抵挡资本市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侵蚀和改变。在这其中,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官方式的思维逻辑,将政府自身而非普通的花瑶民众视为传承的主导者与引领者,无疑正是导致这一后果的关键性因素。
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内卷化”困境,需从地方政府、旅游和资本市场等方面进行相应改善。对地方政府而言,应更多着力于对普通花瑶民众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教育,而非诉诸简单的行政干预和经济刺激手段,可通过生动活泼且富有影响力的方式,引导和号召更多的花瑶民众从根本上意识到花瑶挑花传统文化传承的珍贵价值所在,最终唤醒他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自觉。而对于旅游和资本市场而言,在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的同时,还需责令和规范相关企业和个体,使其必须在传统的手工制作挑花裙和机织挑花裙之间作出明确的文化标识、价值定位和价格区分,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和认知的基本知情权交还给旅游市场主体的同时,也需将最终的商品选择权交还给市场主体,从而在此基础上有效筛选出能够真正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并推动其保护和传承的市场主体,反向刺激花瑶民众的自我保护热情和积极性。换言之,只有在仔细甄别并正视花瑶民众作为传承者最大主体的基本利益基础上,综合国家、市场、资本等各方的现实诉求,实现不同角色、不同运行逻辑间相遇互动的均衡整合,才可避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单化、快餐化、虚假化和肤浅化的改造风险,最终服务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原初目标。
(本文系國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结构变迁视域中的乡土文化资源与村落治理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BSH050)
注释
[1][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王铭铭校,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60页。
[2]林子:《千年花瑶“讨僚皈”——说说隆回花瑶的历史》,搜狐网,2017年8月27日,https://www.sohu.com/a/167614256_649523。
[3][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年,第35页。
[4]刘丹萍:《旅游凝视:从福柯到厄里》,《旅游学刊》,2007年第6期。
[5]王宁:《旅游、现代性与“好恶交织”——旅游社会学的理论探索》,《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6期。
责 编∕周于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