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检查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11-12林晓莎
林晓莎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优势和资源。
2020年9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套“连环招”“组合拳”。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制定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执行情况如何,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如何,民营企业是否真正有获得感,各方都高度关注。这次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条例》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目的是通过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更好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
8月中旬至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李学忠、赵光君分别带队赴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开展调研,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行业协会和企业深入交流。同时,召开省有关部门汇报会,赴省工商联走访调研并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委托其他设区市人大开展相关调研。
工作有创新、有力度、有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和方案,采取“整体部署、分步实施”的方式,对《条例》中的31条46项重点条款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省委组织部将《条例》列入今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内容;省委宣传部将《条例》有关宣贯内容以问答形式编入《2020年党员学习参考》。
通过召开培训班、宣贯会、座谈会、大讲堂、有奖问答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累计送“法”进园区688个,覆盖企业19.6万家,线上直播宣讲活动受众达915萬人次。
全省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工作举措。如温州市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决定、决议,设立民营企业家节;嘉兴市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表彰了十大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温州、台州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其他各市也有不少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创新举措。
在统筹抓好惠企政策完善和落实方面,针对今年以来疫情冲击和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创新建立、迭代完善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统一的“惠企政策清单”,截至目前,集成发布省市县三级惠企政策11443 条,向企业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超过6700万余条,健全完善“闭环管理、一网通办、直接惠企利民”的政策落实兑现机制。
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题方面,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供给金融产品,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推进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已整合10多个部门、265万户企业1.5亿条信息,高效对接融资需求;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1—7月,全省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5.3万户,小微贷款余额全国第一。
积极推广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增加中长期贷款。湖州市首创“无还本增贷”模式,累计为42个项目新增贷款36亿元。温州市首创“授托类”“批贷类”等无抵押贷款,解决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难题。全国首创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持续推进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和线上审批,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时限从1—2天缩短到1—2小时,企业转贷效率全国最高。
在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十大专项活动”,设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防范平台”,截至目前,帮助民营企业检视经营环境9.8万次,提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15.1万件,帮助解决法律问题6.3万个。持续推进破产审判,初步实现破产审理常态化。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账款“清欠”工作,2019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无分歧欠款100%清偿,同时,有分歧欠款清偿率达99%(截至今年7月)。此外,还严厉打击侵企犯罪行为,加强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以及查处工作,今年1—8月已立案侦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604起。
老大难问题不容忽视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上下合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良好,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但也要看到,企业反映平等准入、要素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依然还不到位。
比如调研中企业反映,虽然表面上没有明显的“所有制歧视”,但各种隐性壁垒仍然存在。
再如企业融资仍有不少具体困难。类似贷款担保责任“无限化”现象,《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民营企业符合贷款审批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再违法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但不少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仍然硬性要求企业在抵押的同时提供担保,以及要求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股东、家属同时签字担保。
同时,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人才短缺是制约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主要障碍,企业在引才育才留才方面还是遇到不少问题:不仅高端人才引进难,企业最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也十分紧缺,不少大专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企业实际需求尚不吻合,企业自主培养相关人才也存在许多瓶颈和障碍;目前虽然有很多人才政策,但企业人才享受相关政策的受益面、获得感还不强,目前的人才政策往往注重学历、职称、获奖等方面的条件,企业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往往享受不到,企业自主人才评价机制尚未形成。
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认为,需要各级政府在《条例》和政策举措实施更细化、更具体、更精准、更有效等方面下更大功夫。
把“金名片”擦得更亮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主力军。调研组提出,要始终坚持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大力推进。
聚焦建设“重要窗口”要求,进一步站在新的更高起点谋划推动民营经济新发展。调研报告建议,要认真研究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如何推动民营经济更好融入、更好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要认真研究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等新一轮深化改革中,如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要认真研究在事关我省长远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平台重大项目中,如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生力军作用,畅通渠道、创新模式,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四大建设”等战略实施和项目建设。要认真研究在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中,如何更好打造一些具有引领性、创制性、典范性的浙江模式和樣板,积极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高地。
聚焦法治保障,进一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实。调研报告指出,要把宣传工作做得更深更广,坚持执法普法同步推进,各级各方共同发力,寓普法宣传于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提升宣传实效。要把配套制度做得更实更细,抓紧制定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推动《条例》各项内容落实、落地、落细。部门协同要更有力更有效,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政银企合作、执法司法协同,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执法效果跟踪评估机制,形成推进《条例》落实的合力。
聚焦堵点难点,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调研报告建议,针对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清理现实中仍然存在的各类不合理的准入条件和门槛。针对融资难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扩大信用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覆盖面。针对人才制约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建立“企业评价+政府奖励”的企业自主人才评价制度,赋予企业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针对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努力破解立案难、举证难、处置难,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企业“内部蛀虫”打击力度,优化完善企业破产制度、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准性有效性。要营造审慎包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要更加精准帮扶企业。要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专注主业、苦练内功,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