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交通、城市扩张与雾霾污染
——基于65个大中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0-11-11赵春明潘细牙李宏兵梁龙武
赵春明 潘细牙 李宏兵 梁龙武
(1.北京师范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00875;2.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876;3.中国科学院 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的关系问题是21世纪最需要关注和值得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一方面,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由于私家车相比于公共交通具有更高的灵活性与便捷度,我国居民对私家车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居民私家车拥有量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大中城市由于具有大量的就业机会与完善的基础设施等优势,在其不断吸引人口涌入与形成产业聚集然而城市建设扩张未能及时协同进行的背景下,一系列由城市人口与产业集聚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如城市拥堵、大气污染尤其是雾霾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所以近些年不少大城市出现了以私家车为导向的城市空间扩张现象,很多居民基于私人交通的便捷性选择到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郊区居住,这样不仅有利于缓解城市中心过度集聚的压力,还有利于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劳动力向郊区的转移也有利于生产企业向城市郊区的迁移,这既是市场经济下居民自发选择的结果,也符合城市发展从中心集聚再到城郊多中心发展路径的一般规律。
在促进城市建设面积扩张与优化城市空间活动布局方面,私家车的出现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实现居住地与工作地分离,舒缓城市中心居住压力。并且随着城市空间的合理规划布局,可以减少车辆拥堵时间,提高车辆燃油效率,这些都形成了环境友好的积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验证私家车是否能通过优化城市布局来缓解城市雾霾污染压力?并且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缓解城市经济人口产过度集聚带来的雾霾污染?私人交通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另一种表现,是否存在类似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倒“U”形关系?这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关于其两者关系的实证分析可以为未来的城市空间布局与城市交通合理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城市汽车拥有量的猛增所带来的汽车尾气的增加带来的雾霾污染问题为人们所共识,民众对环境治理的呼声越发强烈,关于交通因素对城市雾霾污染的作用与影响机制的研究也大量涌现。只有把握雾霾出现的原因,才能做到“对症下药”。私人交通发展水平的提升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以往关于经济发展与雾霾两者关系的研究中,学者们重点从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城市空间扩张、能源利用结构与效率以及外资引入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马丽梅等(2014)从产业结构角度研究发现,当地产业结构变化与能源结构和当地的雾霾污染息息相关,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的倒“U”形关系并不存在或还未出现,污染产业转移的环境治理效果只在短期内有效。李伟娜(2016)、邵帅等(2016)研究发现机动车尾气是城市雾霾产生的重要原因。韩力慧等(2016)以北京市为例研究发现,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北京雾霾的贡献率高达37.6%,远超过工业废气排放对雾霾污染的贡献率。刘铁军等(2017)以北京市微观数据研究发现,城市汽车数量快速增长形成的交通拥堵现象对城市空气质量的下降存在一定程度的贡献。施震凯(2018)采用贝叶斯模型平均方法实证研究发现城市交通基础存量的增加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但是公路交通与轨道交通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公路交通即以私人汽车为主的出行方式是雾霾的重要来源。马丽梅等(2016)在其之前的研究(马丽梅 等,2014)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交通因素研究发现交通拥堵是东部地区雾霾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些学者从环境治理的角度针对交通拥堵引致的空气污染现象对相关交通政策进行了评估,总体而言,减少汽车使用量与替代型治理政策即大力推行清洁出行的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席鹏辉等(2015)研究发现政府通过提升油价进而增加居民私家车出行成本来减少私家车出行量的作用不明显,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可以缓解大规模城市的拥堵进而缓解雾霾污染;曹静等(2014)以北京市为研究对象发现限行政策尤其是“尾号限行”对抑制雾霾污染的作用非常小,而且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成本损失;高明等(2018)采用断点回归方法也发现大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可以显著降低空气污染程度;谌仁俊(2018)以武汉市为研究对象,也发现推行共享单车与轨道交通这类与私家车出行存在替代关系的交通方式能够对空气污染起到缓解作用。
现有的研究较多关注私有汽车存量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李伟娜,2016; 邵帅 等,2016;刘铁军 等,2017),但较少考虑到私人汽车虽然会带来类似尾气排放的问题,但其也能便利居民出行,促进城市空间扩张(王家庭 等,2018),推动城市中心地区职住分离,缓解城市中心拥堵压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与产业布局,进而对环境产生正效用。并且,汽车尾气污染主要是由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生成,机动车在拥堵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污染排放远高于正常行驶状况(肖翠翠 等,2017)。顾涛等(2019)也发现交通拥堵时,出行成本会随着路网速度的降低而增大。因此,不能单纯从尾气排放的角度去认识私人交通对城市环境的负面效应,还应综合考虑私人交通可以拓展城市边界减缓城市拥堵进而形成对环境的正效应,这也是部分文献发现控制私家车的使用量对降低空气污染效果不明显的原因(Sipes et al.,2001;Barnett et al.,2014;席鹏辉 等,2015)。
上述文献为考察交通与雾霾污染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私人交通发展与城市雾霾污染之间的关系与影响机制,不仅考虑了私人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空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也考虑了私人交通对城市扩张进而给城市环境带来的积极影响。本文的可能边际贡献在于:其一,从城市建设扩张的视角切入,挖掘私人交通的发展对城市空间与环境的正向积极作用;其二,从私人交通发展本身的角度,实证检验城市私人交通发展水平与雾霾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其三,丰富了交通发展与空气污染之间具体关系与影响机制的相关研究。
二、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一)研究假设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交通因素在其中发挥了很强的推动作用(王春才 等,2007)。 城市交通改变了居民在空间上的可达性,可以直接影响城市的空间扩张(王家庭 等,2018)。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继续推进与城市基础设施如公路建设的不断完善,居民的收入稳步提升且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私人汽车的消费量也在日益增多。在大中城市中心集聚现象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城市中心的居住成本日益提升,并且各种成本带来的负效用逐渐高于居于环境较好的郊区所带来的正效用,大量居民基于私人汽车的便利性选择在城郊居住,这不仅扩大了城市居民的活动半径,也进一步影响到工业的区位选择与布局,进而起到扩张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的作用(王家庭 等,2013;王家庭 等,2015)。本文选用私家车数量与城市公路总里程比值来衡量一个城市的私人发展水平,这样更能反映一个城市的交通承载力变化情况。从城市化推进角度来看,私人交通的发展可以推动城市中心地区职住分离,缓解城市中心拥堵压力,提高城市基础社会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与产业布局,以上诸多内容都会形成对城市环境的积极作用。据此,提出:
假设1:大城市私人交通发展可以通过促进城市扩张与优化布局来缓解雾霾污染。
但是,考虑到汽车行驶会带来尾气污染,并且汽车尾气污染排放程度与其行驶通畅度密切相关(肖翠翠 等,2017)。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础上(Huber,2000;Sadorsky,2014),承载力的相关研究已经逐渐拓展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领域。一个城市系统所能容纳的人口、产业与汽车等有限,当一个城市的私人交通发展水平超过其城市交通承载力时容易发生拥堵情况,进而加重汽车尾气污染。在城市汽车数量的存量超过城市公路交通所能承载的限额的情况下会加剧汽车拥堵的频率和增加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进而对环境质量形成负面作用,即一个城市所能承载的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存在一个门限值。据此,提出:
假设2:城市私人交通的发展与雾霾污染存在正“U”形关系。
(二)模型设定
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城市私人交通发展水平与雾霾污染之间的关系,在参考邵帅等(2016)、秦蒙等(2016)做法的基础上,建立以下计量模型:
ln pm2.5it=α1ln transportit+α2ln agdpit+α3ln fdiit+α4ln sevit+α5ln greenit+μi+υt+εit
(1)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雾霾污染(pm2.5)。本文所采用的源数据来自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地球科学信息网络中心(CIESIN)所属的社会经济数据和应用中心(SEDAC)公布的相关数据,该数据以卫星搭载的中分辨率成像光谱仪(MODIS)和多角度成像光谱仪(MISR)测算得到的气溶胶光学厚度(AOD)为基础,转化得到栅格数据形式的全球PM2.5浓度的监测数据。本文进一步采用ArcGIS软件将此栅格数据解析为我国地级市层面的年均PM2.5浓度数据。考虑到雾霾污染不是当即形成的,因此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当年与后两年的雾霾浓度的平均值,即2006年的污染值为2006—2008三年的平均值,这样可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提供更为准确的估计结果(秦蒙 等,2016)。
2.解释变量
(1)私人交通发展水平(transport)。选用城市私家车数量与城市道路总长度之比进行测度,将城市道路系统纳入考量更能反映一个城市的私人交通发展水平。为了验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也将私家车拥有量(car),即万人拥有私家车数量,作为替换变量对施政的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考虑到问题研究的完整性和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在参考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将一些影响雾霾污染的其他重要因素纳入实证研究模型中,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制定相关交通政策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
(2)经济发展水平(agdp)。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存在密切的联系,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高耗能高污染的经济发展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而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则会形成绿色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该变量用城市人均生产总值来衡量,并以2005为基期不变价进行平减消除通货膨胀因素。
(3)对外开放水平(fdi)。外资的引入虽然会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许和连 等,2012),但同时还有可能带来污染排放程度较高的生产程序(List et al.,2000)。该变量采用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额占生产总值比例来衡量,单位使用当年汇率对美元单位进行转换。
(4)产业结构(sev)。城市的产业结构对应城市的能源消耗结构,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的比重上升会减少对矿石能源的使用进而降低对环境的负面作用。为了说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本文选用第三产业产值占总体生产总值比例来衡量产业结构的变化。
(5)城市绿化水平(green)。选用建成区绿化面积覆盖率这个指标来衡量,适度的绿化水平能够提升地区的生态承载能力与环境自净能力,使得在治理端以更低的投入达到预期治污效果(Hart,1997;Pandey et al.,2015)。
3.中介变量
(1)城市扩张(expansion)。本文借鉴王家庭等(2018)关于城市空间扩张的计算方法,使用建成区面积变化率与城区人口变化率之比进行衡量。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增长有利于人口分流,缓解大城市中心地区的交通拥堵与人口拥挤的压力进而有效防控雾霾污染。
(2)城市建设(build)。采用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与当年GDP占比来衡量。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投资可以完善交通设施如公路铁路的建设,还能够通过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地址的选择与规划分散城市中心交通与经济集聚的压力,本文预期其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为负。
本文数据样本由2006—2013年我国大陆65个大中型城市(1)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太原、呼和浩特、包头、沈阳、大连、丹东、锦州、长春、吉林、哈尔滨、牡丹江、上海、南京、无锡、徐州、扬州、杭州、温州、金华、宁波、合肥、蚌埠、安庆、福州、厦门、泉州、南昌、九江、济南、青岛、烟台、济宁、郑州、洛阳、平顶山、武汉、宜昌、襄阳、长沙、岳阳、广州、韶关、深圳、惠州、佛山、南宁、桂林、北海、海口、三亚、重庆、成都、贵阳、遵义、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面板数据构成。之所以选取大中型城市,是因为大中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镇化推进进程较快、私人交通发展速度较快,同时出现雾霾污染的频率和概率也较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所用数据除雾霾污染数据,其余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具体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本文使用Stata 15对基准回归方程进行估计,验证私人交通发展与城市雾霾污染之间的关系。考虑到各个城市在其他因素的差异,本文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对基准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与此同时,本文还比较了随机效应模型与固定效应模型并进行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应当选用固定效用模型。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列(1)~(3)是加入控制变量后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具体影响,列(4)~(6)是将核心解释变量替换为私人汽车存量后进行的稳健性检验。整体而言,私人交通发展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私家车的出现具有“环境友好”型特征。
表2 基准回归
表2估计结果显示,ln agdp对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这可能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就越能够有条件促进生产方式的高级化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加之国内鼓励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转型的奖励与补贴政策,技术密集与环境友好型产业得到发展,进而形成对雾霾防控的积极因素。ln fdi的回归结果表明,外资引入依旧是我国大城市存在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雾霾污染的“污染避难所”假说在我国大城市依然成立,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明显,我国在引入外资承接国外产业转移的同时,其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方式也会给环境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进而恶化城市的空气质量。ln sev的回归结果表明第三产业结构的上升有利于环境保护,对雾霾污染起抑制作用。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劳动力逐渐转移到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行业。第三产业对化石能源等能耗原料依赖性较小,并且不会产生类似于第二产业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具有环保友好型特征,因而第三产业发展对雾霾污染有着积极的防控作用。ln green对雾霾污染起到抑制作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越高越会增加该地区的环境自净能力,同时也能提升地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对降低雾霾污染的作用越大,实证结果说明政府城市建设治理对防控雾霾起到正向作用。
(二)机制检验
前文已经实证检验私人交通的发展可以缓解城市过度集聚带来的雾霾污染,为了解释其内在的影响机制,借鉴已有的理论方法与实证研究,继续探讨私人交通发展对雾霾污染抑制作用的中间渠道。参考温忠麟等(2014),采用以下模型就私人交通对雾霾污染抑制效应的中间渠道进行检验:
ln pm2.5it=β1ln transportit+∑βiCVsit+μi+υt+ξit
(2)
ln expansionit=γ1ln transportit+∑γiCVsit+μi+υt+μit
(3)
ln pm2.5it=δ1ln transportit+δ2ln expansionit+∑δiCVsit+μi+υt+σit
(4)
在验证影响路径“私人交通—城市扩张—雾霾污染”时,中介变量用城市用地的变化ln expansion表示。考虑私人交通对城市雾霾的影响,如果私人交通ln transport可以通过影响变量ln expansion而对ln pm2.5产生影响,则称ln expansion为中介变量。根据中介效应检验程序(Baron et al.,1986),如果β1、γ1、 δ2都显著,且δ1比β1变小或显著程度降低,就说明存在中介效应。首先,检验模型(2)中的系数β1是否显著,验证私人交通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然后,检验模型(3)的系数是否显著,验证私人交通对城市扩张的影响;最后,检验模型(4)中私人交通与城市扩张两者同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另一个影响机制 “私人交通—城市建设—雾霾污染”的检验程序与上述类似,将中介变量ln expansion换成build即可。
两种路径的参数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中介效应第一步的结果表示私人交通的发展对城市雾霾污染有抑制作用,系数值显著为负。在第一条影响路径“私人交通—城市扩张—雾霾污染”的检验结果中,私人交通在1%的显著水平下对城市空间扩张起到促进作用,在加入城市扩张这个中间变量之后,核心解释变量依旧在10%的水平上对雾霾污染起到抑制作用,并且私人交通影响系数变小。可以发现,城市扩张是私人交通影响环境污染的中介因素,私人交通促进城市扩张进而缓解了大城市重心过度集聚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性,即可以说私人交通的发展可以通过城市空间扩张分散过度集聚效应进而减少雾霾污染。
表3 机制检验结果
“私人交通—城市建设—环境污染”影响路径的检验结果与上述类似。私人交通在10%的显著水平下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起到正向作用,再加入城市建设这个中介变量之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素对雾霾污染起到显著的抑制作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增加公路铁路交通、完善城市交通布局来优化城市道路系统进而缓解城市的雾霾污染。
由上可见,城市空间的扩张对城市污染有缓解作用,私人交通的发展可以推动城市空间扩张与城市交通网络优化,进而缓解大城市的拥堵压力,对环境污染起到缓解作用,前文假设1得到验证。
四、拓展性分析
从一般发展规律来说,城市发展从一开始的集聚发展到过度集聚,进而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如交通拥堵、城市环境恶化、居住面积与质量逐步下降,会导致城市发展产生逆城市化抑或城市的空间和边界逐渐扩大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私人交通的发展虽然可以通过促进城市空间扩张来缓解大城市的拥挤压力,并且对环境起到了正向的作用,但随着汽车数量的增长以及城市居住与就业的距离逐渐拉大,会增加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进而对环境质量形成负面的作用。一个城市的私人汽车承载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有限,如果一个城市私家车大量增加却没有与该城市的空间交通运输系统相匹配,就容易出现交通拥堵、汽车燃油效率下降等诸多产生污染废气的现象。
由此,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本文在之前基准回归的基础上,加入私人交通发展的二次项建立计量模型(5),来验证研究私人交通的发展是否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市雾霾污染的影响一样,存在类似的非线性关系。
(5)
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加入私人交通发展水平二次项后,一次项系数依旧显著为负,验证了之前所得结论的稳健型,大城市的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可以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来缓解城市集聚给环境带来负向影响。二次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一个城市的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存在最佳规模,即存在“拐点”,当私家车数量超过一个城市的交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承载量时,会对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前文假设2得到验证。
表4 非线性估计
本文在上述结果基础上进一步计算了“U”形曲线的门槛值为6.17,这表明大部分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在比较早的年份就越过了拐点,即该城市的交通承载力已达上限,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只会增加公路负担从而导致拥堵频率更高与拥堵时间更长进而形成严重的汽车尾气污染。如北京、温州、金华、上海这类人口产业密集但城市道路交通承载力明显不够的大城市,私人交通发展会加剧雾霾污染的负面效应。并且每一年都会出现越过拐点的新城市加入“汽车尾气污染”队伍行列。如石家庄、上海、郑州、佛山、成都在2010年越过拐点,其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已经超过城市空间承载量进而对城市空气质量产生负面作用。
与普通面板回归方法相比,分位数回归分析可以研究自变量对因变量不同分布的差异性影响。为更全面直观地比较私人交通发展对不同雾霾污染程度分位点上的异质性影响,本文采用更能反映因变量全面信息的分位数回归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具体地,选取0.1、0.25、0.5、0.75、0.9共五个分位点,高分位点代表雾霾污染程度更高城市,低分位点表示雾霾污染程度更低的城市。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私人交通发展影响系数的估计结果依旧稳健,私人交通的发展能够对城市雾霾污染起到缓解作用,并且存在“拐点”。但是不同分位点上表现出差异性,在雾霾污染程度较低的城市,私人交通发展可以通过城市空间扩张等机制来抑制雾霾污染,并且随着城市雾霾污染程度的加剧,城市私人交通的发展对污染的抑制作用会逐渐降低,在90%分位点时,私人交通发展对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不再显著。考虑到不同雾霾污染程度的回归结果明显与现实情况更为符合,雾霾污染越严重的城市私人汽车更可能是其污染的重要来源而不是其重要制约因子,这也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城市私人交通发展对城市雾霾缓解的时效性。城市私人交通发展对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只在私人汽车数量增长初期有效,其抑制作用会随着私人汽车的不断增加而削弱,存在“U”形特征。
表5 不同分位点回归结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基于2006—2013年65个大中城市层面的面板数据对城市雾霾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特别是从以往不够重视的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因素入手,研究私人交通发展对城市雾霾的作用大小以及影响机制。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在基础回归中,2006—2013年我国大城市的私人交通发展具有环境友好型特征,对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有利于抑制城市过度集聚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同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城市绿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都具有对环境的正外部性,但是以外资衡量的对外开放水平会加剧城市雾霾污染,存在发达国家的“污染转移”现象。第二,影响机制分析表明,大中城市的私人交通发展通过促进城市空间的扩张以及城市交通网络建设的优化来抑制城市雾霾污染的加剧。第三,基于城市发展最优规模理论,考虑到城市空间道路系统承载能力的有限性,通过加入私人交通发展的二次项进行拓展性分析,发现私人交通发展与城市雾霾之间存在显著的正“U”形的非线性关系。私人交通发展水平对雾霾污染的抑制作用会随着私人汽车数量的不断上升而被削弱,因而存在“拐点”,当私人交通发展水平超过城市空间交通系统的承载量时,其负面作用会逐渐突显。
(二)政策建议
首先,完善私人交通发展措施,合理控制私人交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根据城市的道路长度与面积以及基础设施的承载量合理制定限购与限行政策,发挥城市私人交通的正外部性,提高车辆道路行驶的通畅度,减少汽车拥堵出现的频率,以保证私人交通发展水平不越过“拐点”,确保城市私人交通发展水平控制在最优规模。借鉴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在一些由于私家车大量增加而导致交通拥堵并加剧雾霾污染的城市,施行“低排放区”政策,只许可符合提前设定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地区,不满足条件的车辆禁行或收取排污成本费。该措施可将居民出行对环境影响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当居民面临更高的出行成本,就会考虑较为绿色与环保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私人汽车的使用量,还能通过提高公共交通的使用效率从而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其次,推进大中型城市空间合理扩张,完善城市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大城市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平台,吸引了大量人口与产业的聚集进而拉动了经济增长。当人口与产业集聚程度超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时会形成对大气环境的负面作用。加快推进大城市的空间扩张,进而分散中心城区的各项职能,在私人交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形成次中心围绕城区主中心发展的空间格局,这样既分散了城市中心压力,缓解了交通拥堵,还能发挥人口的规模效应从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与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因此,政府需要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空间扩张协同进行从而最大化利用好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
最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工业化生产方式一直是空气污染治理的重点,以往需要消耗大量矿石能源的发展方式由于能源“用一点少一点”的特性变得不可持续,并且高耗能粗排放的耗能方式是城市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故此,产业升级势在必行。一是大城市中心应以发展无污染环境友好型的生活性服务业为主,城郊地区应以发展生产性的服务业与制造业为主,产业结构升级与城市空间产业布局协同进行。二是提升第三产业比例,推动第二产业内部生产方式向集约高效绿色化的方向优化升级。三是政府可以采取鼓励性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政策推动技术密集型工业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加大对新能源开发与汽车工艺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这样利于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气体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