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研究
——基于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的视角
2020-11-11黄明凤
黄明凤,石 榴
(石河子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建立环境管控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服务供给区和生态安全的保护屏障,但其生态环境脆弱、气候条件复杂,加之作为我国沿边欠发达地区,生产要素较为低级,长期以资源能源消耗和生态环境恶化作为经济快速增长的代价,绿色经济投入产出转化率低。而在经济学中,环境物质作为公共产品在“集体行动的困境”下易产生“公地悲剧”。因此,面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改善的“两难”局面,西部地区如何提升绿色经济效率,实现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优势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又能避免环境污染,进而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对新时期西部地区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适当的环境规制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关键。环境规制是政府为了应对环境问题,降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而制定实施的一系列改善环境问题的政策措施。西部地区可以通过设置合理的环境规制,选取恰当的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用制度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经济发展,以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迈克尔·波特认为严格且设计恰当的环境规制可以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抵消部分遵循环境规制产生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率,激发“创新补偿”效应。而戴尔·乔根森等认为,环境规制会对企业施加过多额外的治污成本,降低企业生产率,产生“倒退效应”[1]314-340。可见,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导致其对绿色经济的影响不同。此外,基于不同倾向、目的和执行手段的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其实施环境保护的效果不同,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差异。那么,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产生的作用效果如何?环境规制强度的不同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效果有何不同?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对绿色经济效率影响的差异何在?本文通过研究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试图回答以上问题,以求对促进西部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有所助益。
一、文献综述
根据现有文献可以发现,诸多学者主要研究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效率二者的关系,但其研究视角及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致。第一种观点是“创新补偿说”,认为施行合理的环境规制有利于企业自觉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发企业创新补偿,进而促进绿色经济效率。Telle(2006)表明环境规制强度与挪威工业绿色经济效率之间表现为显著的促进作用[2]438-445。黄清煌,温湖炜、周凤秀实证得出环境规制政策对绿色经济效率表现为正向激励的促进作用[3]53-62;[4]9-15。第二种观点是“遵循成本说”,认为环境规制在进行环境性投资,治污成本内部化时产生挤出效应,使企业成本增加,制约技术创新,间接降低了绿色经济效率[5]72-76。李志华等通过对环境规制、民间投资与绿色全要素的影响发现,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表现为负向抑制作用[6]41-46+127。第三种观点是“不确定性说”。宋德勇等分析发现环境规制与我国各省域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呈非线性关系[7]2 3-3 3。靳亚阁实证分析了地市级环境规制与我国工业全要素生产率呈倒“N”的非线性关系[8]18-23。钱争鸣、刘晓晨分析发现环境规制对东部地区呈现出“U”型趋势[9]12-18。伍格致、游达明[10]从区域层面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在中西部促进碳排放,“绿色悖论”成立,而在东部地区与碳排放的相关性为负且不显著,即抑制“绿色悖论”[10]61-72。可见,已有研究探讨了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但无一定论,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定。
鲜有学者从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角度出发,探讨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不同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的类型不同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也存有差异。大多数学者将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分为正式环境规制(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性)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已有研究发现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政策工具与绿色经济效率之间呈倒“U”型关系[11]141-145;[12]73-84,但彭星的实证检验结果却表明命令控制型与工业绿色转型不存在非线性影响[13]134-144,甚至有学者认为二者之间无显著影响[14]27-35。现有学者对市场激励型与绿色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也存有争议。部分学者认为经济激励型显著促进了工业绿色转型,但有学者发现二者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且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效果强于命令控制型[14]27-35。在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研究方面,大多学者研究发现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效率之间呈倒“U”型的非均衡关系[12]73-84,但刘和旺认为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省际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还未显现。
综上所述,现阶段学者大多倾向于将环境规制视为一个整体,采用一个笼统的综合变量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而对环境规制类型进行分类中,学者们集中于对正式环境规制工具的研究,只有少数人探讨了隐性环境规制对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同时,现有研究中从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角度出发对绿色经济效率的研究,主要采用线性估计模型探讨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但这种方法检验的是整体效应,而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效率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的影响,故本文采用面板门槛模型探讨二者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在测算绿色经济效率方面,既有文献大多采用DEA、方向性距离函数等方法,但其只能测算效率值介于0-1之间的结果,无法对效率值等于1的效率值进行解释。而本文考虑非期望产出的超效率SBM模型能对以上问题给予解决。因此,本文采用西部地区2000—2017年11个省份(不含西藏)的面板数据,利用考虑非期望产出的Super-SBM模型测算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综合考虑环境规制水平,利用熵值法构建综合环境规制指数;从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视角出发,将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分为行政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建立面板门槛模型,以验证不同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非线性影响,为西部地区绿色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经验证据。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机制分析
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通过技术创新影响绿色经济效率。长期以来,环境因素都被认为是企业“竞次竞争”的阻碍因素,而“波特假说”的提出为环境与经济实现双赢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基础。“波特假说”(Porter Hypothesis)认为设计适当的环境规制通过刺激企业进行资源配置优化及技术水平改进,使遵循规制产生的成本得以抵消,进而提高绿色经济效率,即“创新补偿”效应;而另一方面则会认为,为应对环境规制投入过高的环境性资金挤占了企业生产性资产,使生产率下降,加之治污成本的不断增多会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影响技术创新,进而降低绿色经济效率,即“遵循成本”效应。另一个是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来影响绿色经济效率。“污染光环”效应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引入对加大企业技术竞争、提升绿色技术创新与溢出带来积极的作用,同时带来先进的管理与技术经验,进而使绿色经济效率得到提升;而另一方面认为,作为外商引入门槛的环境规制会将带来的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至环境标准准入程度较低地区,使地区沦为外资的“污染天堂”,进而降低了绿色经济效率(见图 1)。
通过现有文献对环境规制的分类,本研究分别对环境规制、行政型、市场型、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效率关系提出研究假设。
图1 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机理
(二)模型设计
1.超效率SBM模型
将西部地区11省份看作一个生产决策单元(DMU)并令每个DMU都考虑投入、期望产出和非期望产出三种向量,分别用m种投入x=(x1,…xm)∈,n种期望产出y=(y1…,yn)∈和k种非期望产出 b=(b1…,bn)∈Rk+来表示,则在西部地区中第j个省第t期的投入产出可以用(xj,t,yj,t,bj,t)表示,有关测算绿色经济效率的生产可能性集表示如下:
在考虑非期望产出的绿色经济效率测算过程中,会出现多个为1的情况,这无疑影响了效率值同为1的各省份之间的比较与排名。Hong Li et al.对Tone提出的Super-SBM模型进行了改进与处理,其效率值可以不受0-1区间的的限制,对效率值为1的DMU值进行更好的评价。改进后的Super-SBM模型如下:
2.面板门槛模型
门槛效应指的是解释变量通过跨越影响被解释变量的若干个关键点,就会对被解释变量产生一定的作用。文章采用阿尔文·汉森提出的门槛回归模型,该方法可根据数据内生性自动识别估计出门槛值,同时对门槛效应进行显著性检验[15]345-368。被解释变量为上文测得的绿色经济效率,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综合指数,同时加入影响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其他因素作为控制变量,为了避免异方差,对所有变量对数化处理。为了验证环境规制强度、不同类型环境规制与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考虑二者之间门槛值不只存在一个,因此在门槛数不确定的情况下构建环境规制、行政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为门槛的多门槛面板回归模型:
其中,GEE表示绿色经济效率,ERit表示环境规制,i代表省份,t代表年份分别为行政型、市场型、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强度,I(·)为示性函数,εit为随机扰动项,γ1,γ2,…,γn为待估算的门槛值,经济结构ESit城镇化水平Urbanit、投资率Investit及经济开放度Openit为控制变量。
(三)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1.绿色经济效率指标
投入指标:将资本存量、劳动力、能源消费作为投入指标。其中,资本存量用实际资本存量表示,参考张军、吴桂英等按照永续盘存法进行估算,采用2000年固定资产形成总额除以10%得到的数据为基年资本存量,折旧率统一取10.96%[16]35-44;劳动力借鉴宋德勇研究方法,以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代替;能源消耗投入采用历年各省的能源消费总量统一折算成万吨标准煤表示。缺失数据取前两年平均数补齐。
产出指标:包含期望产出和非期望产出两类。其中期望产出选择各省实际GDP来表示,统一以2000年不变价格为基准价格进行换算得到;结合西部地区实际情况,本研究参考刘和旺采用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来表示非期望产出[11]141-145。
2.环境规制指标方面
环境规制是无法直接测度获取的,文章基于陈德敏的研究[17]49-65,从环境规制支撑类和方法类指标两个方面构建环境规制评价指标体系。选取的六个具体指标分别为受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环保系统实有人数、环境污染信访数、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三同时”执行环保投资额以及排污费收入。行政型环境规制主要从出台的法规与法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污染企业关停并转迁制度等来体现,用“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总额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来衡量;市场型环境规制侧重点在于市场调节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选取我国较为成熟的排污收费制度中的排污费收入来表示;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是公众参与表达环境权益的有效途径,选取各地区环境信访来信总数来表征。
3.控制变量
基于已有研究,文中从以下几点考虑控制变量:(1)经济结构(ES):近年来国家对于工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工业增加值反映了企业投入产出及经济效益情况,选用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来表示,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2)投资水平:用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比重来表示。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增加投资从而增加资本形成率对经济结构、经济实力和居民生活水平有重要作用,然而投资活动也伴随着资源的浪费与污染的加剧。因此投资率越高,绿色经济效率可能越低。(3)城镇化水平:用城镇人口占城市总人口来表示。城镇化发展对地区产业结构改善、城乡发展协调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出现的新投资和建设可能会致使环境污染问题严峻,进而对经济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4)对外开放度:用外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来表示。外商的引入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技术溢出效应与管理经验,有助于绿色经济效率的提升,但同时也可能会引发环境问题,该地区成为“污染天堂”。
(四)数据说明
本文以西部大开发起始年2000年为最初年,根据数据的可得性选取2017年为截止年份。由于西藏数据缺失严重,选择除西藏外的西部其余1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就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基础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各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各省的统计公报,缺失数据的个别省份采用均值法进行补全。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绿色经济效率测算结果及分析
本文运用Super-SBM模型测算西部地区11个省区2000—2017年绿色经济效率发现,VRS情形下的效率值相比CRS的测算结果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能够有效地减少系统性偏差。故而,本文在对选取的各项指标量化处理后,采用CRS情形下的测算结果作为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评价结果(见图 2)。
图2 2000—2017年主要年份西部地区各省(市)区绿色经济效率值
根据式(1)—(3),测得西部地区 2000—2017年的绿色经济效率值存在以下特征:
第一,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整体呈波动式下降。从西部地区每年均值变化来看,绿色经济效率值从2000年的0.850先上升到2008年的0.924之后下降到2017年的0.683,说明在综合考虑资源和环境因素后,西部地区未能完全有效兼顾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侧面反映了绿色经济在未来发展中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部分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节能减排技术及科技进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加上政府加大了对西部地区资本及劳动力的投入,经济发展得到迅速提升,绿色经济效率呈上升状态。但2008年之后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各省效率值出现小幅度的下降,可能的原因是西部地区存在R&D劳动人员供给、技术资金投入不足的现象使经济效率较低,加上正处于“十一五”期内,强调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非期望环境污染增大,绿色经济效率逐渐降低。金融危机之后,绿色经济效率值呈缓慢下降态势且随后几年发展没有好地转变,可能的原因是西部地区通过承接其他地区产业转移,吸收了大量的落后产能,加上缺乏强有力的环境规制政策及工具,使西部地区承担了一定的资源环境压力,最终使绿色经济效率不断下降。
第二,西部地区各省(市)区绿色经济效率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其中,内蒙古和重庆的绿色经济效率值大于1,最低的宁夏只有0.502。从样本期2000—2017年来看,内蒙古、重庆、四川、陕西4个省(市)区的效率值都有一定上升或保持不变。内蒙古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能够排在前列,主要是因为内蒙古属于煤炭为主的资源大省,一定程度上将资源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有效兼顾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而重庆、四川在西部地区属于经济与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省(市),且能耗企业较少,自2005年后更是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调整、改造老工业基地、提升市场竞争力,使得绿色经济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云南、广西、新疆绿色经济效率处于中游水平,虽说新疆同样是煤炭大省,但为了获得经济较快增长大力发展能源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印证了“荷兰病”效应;云南整体呈下降趋势,与云南当年“三废”产出大幅增加有关。而甘肃、贵州、青海、宁夏4个省区绿色经济效率处于落后水平,长期以来相比其他省份粗放式生产方式较为明显,青海、宁夏属于经济落后区域,虽说拥有较好的生态环境,但由于存在工业化程度较低、投入不足、资源消耗大等问题,导致绿色经济效率发展有限。
(二)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效率的门槛估计结果及分析
1.门槛模型的估计和检验结果
借鉴Wang Q[18]的方法,利用 STATA13.0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与检验,探究环境规制强度对西部地区11个省区绿色经济效率的门槛效应。
首先对环境规制的门槛值进行测算,不同门槛检验类型的门槛值结果,如表1。以环境规制、行政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为门槛变量,均通过了双门槛显著性检验,模型存在双重门槛效应。
表1 门槛效应估计
进一步对门槛值进行估计和检验,不同类型环境规制门槛估计值及置信区间,如表2,门槛值γ是由显著性水平下似然比值LR小于5%的临界值构成的,其门槛估计与实际门限值相同,即门槛值真实有效。
2.门槛回归检验结果
运用面板门槛估计方法对不同模型的相关参数实证检验,并重点分析不同环境规制类型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门槛效应特征,如表3。
表2 门槛估计值和置信区间
表3 面板门槛回归结果
(1)环境规制强度与西部地区GEEit的门槛效应
以环境规制为门槛,从模型实证结果来看环境规制与西部地区GEEit的抑制作用存在双重门槛。当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处于较低水平(5.261)时,环境规制对GEEit影响的回归系数为-0.0921,在5%的显著水平下负相关。当ER处于适中水平(5.261~7.428)时,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 GEEit存在10%的显著水平下为负。而当地区环境规制跨越门槛值7.428时,其对GEEitE的作用不显著。期初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GEEit的遵循成本效应大于创新补偿效应,表现出较强的制约作用,“波特假说”不成立。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企业为了支付环境成本会挤占绿色技术创新资金,限制了西部地区技术创新的研发强度;另一方面在利润的刺激下,外商将赋有资源禀赋优势的西部地区作为各自的“污染避难所”,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使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产生抑制作用。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逐步提升至适中水平时,环境规制强度对GEEit的制约出现逐渐减弱的状态。这是因为较高的环境规制会显著增加西部地区企业支付环境成本,激发了企业技术及管理制度创新的主动性,倒逼企业进行战略调整;加之环境规制的加强限制了外商投资,促使外商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进而隐性地促进了绿色经济效率。而当环境规制力度处于高水平时,其对GEEitE的作用不显著。其原因是过高的环境规制导致生产成本过高,对企业的生产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技术创新与外商无法及时弥补过高的成本损失,限制了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提升。
控制变量:①经济结构:存在显著促进作用,经济结构每提高1%,绿色经济效率提高0.36%,可见工业发展的贡献率大于工业污染引起的GEEit下降,对缓解西部地区经济转型“阵痛”发挥了重要作用。②投资水平:在1%的显著水平下高度负相关,一定的环境规制政策会对西部地区带来“绿色投资壁垒”,资本投入最终会起到限制作用。③城镇化水平:在1%的水平下高度正相关,说明城镇化建设对GEEit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④对外开放度:与GEEit负相关,但效果不显著,外资在西部地区仍以开采建设为主,忽视了绿色创新和现有技术的改造,致使降低效果不明显。
续表3
(2)不同类型环境规制与西部地区GEEit的门槛效应
以行政型环境规制为门槛,从估计结果来看,行政型环境规制与西部地区GEEit之间呈倒“U”型关系。当行政型环境规制强度Pol ERit小于-5.104时,环境规制对当地GEEit在1%的显著水平下正相关;当Pol ERit跨越第一个门槛值,介于-5.104与-4.417时,行政型环境规制对地区GEEit在5%的显著水平下正相关;当Pol ERit跨越门槛值-4.417,Pol ERit对地区GEEit产生不显著的负向作用。说明在较低及中等水平阶段,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大于遵循成本效应,“波特假说”成立,即适当加强与环境有关的环境管理职能应对环境问题是显著有效的,期初对企业排污严重等行为“强制处理”,激励企业重视技术研发对环境规制引起的成本起到了遏制作用,提高生产率。而在强度过高时,环境治理的治污成本相应增多,外商污染密集型企业转移,西部地区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抑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不利于提高绿色经济效率,西部地区成为“污染天堂”。
以市场型环境规制为门槛,研究显示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Market ERit低于或等于第一个门槛值8.08时,与GEEit在1%的显著水平下正相关;当强度介于8.08和10.300之间时,Market ERit对地区GEEit在10%的水平下正相关;而当Market ERit大于门槛值10.300时,对GEEit呈促进作用,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其影响系数由1.44下降至0.67。说明借助于市场力量的环境规制在西部地区实施市场型的社会成本较低,治污效率较高,企业利用节约成本来更新生产技术,转变生产方式等举措降低污染,验证了“波特假说”,实现环境规制与GEEit提升的“双赢”目标。但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企业在市场环境约束下的技术创新挤出效应小于补偿效应,西部地区市场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凸显,一定程度上促进作用在减弱。
以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为门槛,从结果来看Par ERit与地区GEEit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当Par ERit处于较低水平(7.057)时,二者之间呈负相关但不显著;当Par ERit处于适中水平(7.057~8.271)时,二者在10%的显著水平下负相关;当Par ERit处于较高水平(8.271)时,Par ERit与地区GEEit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不显著。这说明在西部地区逐步加大环境规制强度抑制了西部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波特假说”不成立。主要原因可能是:地处偏远的西部地区在经济、教育、环境普及发展方面较为落后,加之民众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导致公众在初级阶段参与度较低,因此对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系数为负。之后,随着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监督的参与度逐渐加大,企业不得不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以减少污染排放等环境问题,但却引起了“成本效应”的出现,进而导致企业生产率下降。
研究结果表明,三种类型环境规制模型的控制变量与西部地区GEEit作用影响的显著性及方向基本保持一致。①经济结构:与地区GEEit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正相关,说明日趋合理化的工业化对西部地区技术创新带来的促进作用大于工业化发展带来的污染物排放。②投资水平:在1%的水平下与地区GEEit显著负相关,说明相较于东中部,西部地区较为薄弱和落后的经济基础和教育发展,导致当地政府的投资率相对较低,绿色技术创新得不到发展。③城镇化水平:在西部地区起到了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拉动经济的作用,产生的经济效益大于发展进程中的资源环境问题。④对外开放度:与西部地区GEEit显著正相关,说明“波特假说”成立,通过引入新技术及“学习效应”提高了西部地区资源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绿色技术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文章首先运用Super-SBM模型测算了考虑非期望产出的11个省(市)区2000—2017年的绿色经济效率,并采用熵权法构建了环境规制指标;之后利用面板门槛模型对环境规制及不同环境规制政策工具与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第一,在样本期内,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整体呈波动式下降,说明西部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目前处于较低水平,省域内部失衡现象比较明显,侧面反映了在未来持久发展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第二,当环境规制处于较低水平和适中水平时,环境规制对西部地区GEEit的遵循成本效应大于创新补偿效应,“波特假说”不成立;而当环境规制强度逐步提升至较高水平时,环境规制强度对GEEit的抑制作用逐渐减弱。
第三,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工具体现了不同程度的环境保护倾向及执行力度,故对绿色经济效率研究结果存在差异性。行政型环境规制对地区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呈倒“U”型。当行政型环境规制控制在第一个门槛值时,行政型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大于遵循成本效应,验证了“波特假说”,但越过该拐点“波特假说”不成立;市场型环境规制对地区绿色经济效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验证了“波特假说”,若强度过高,促进作用会减弱;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地区绿色经济效率存在抑制作用。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外商投资准入门槛,以提升绿色经济效率。首先,西部地区应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针对甘肃、青海、宁夏、贵州等绿色经济发展较差地区,优化其资源能源结构,提升节能减排及清洁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内蒙古、重庆核心辐射效应,将先进技术及管理模式向绿色经济发展较差地区进行扩散转移。其次,加强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筛选,加大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外资的引进力度,扩大对甘肃、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区的投资规模,使各省区间绿色经济协调发展。
第二,现阶段,西部地区应加强环境规制强度,使其对绿色经济效率的作用由抑制转为促进,但切勿盲目加强其力度,应依据各地区绿色经济发展特点与阶段,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强度,并及时调整,使环境规制强度处于最优门槛区间。
第三,建立多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共治合作机制,使其效用最大化。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加大行政型环境规制政策的执行力度,健全环境规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排污税征收等市场型环境规制,发挥政府与市场双重调节作用,提高环境信息公开度及民众环保意识形成一定的约束监管,以弥补提升行政型和市场型环境规制带来的弊端,形成以行政型为主,市场型、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为辅的合理有效环境治理机制。即西部地区切勿盲目制定过于严格的环境规制使经济产生“倒退效应”,应结合西部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环境规制体系,选择最优的环境规制政策工具使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效率产生“倒逼效应”,实现西部地区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