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属于谁
2020-11-06奎迈·安东尼·阿皮亚
奎迈·安东尼·阿皮亚
文化遗产属于谁?属于恰好在其境内发现了文物的现代国家还是全人类?博物馆究竟是保存时代印记、消解愚昧无知的藏宝库,还是粉饰文物掠夺行径的遮羞布?关于无主文物和考古遗址的发掘与保护、研究与发表又该如何界定和评判?本文呈现了一场有关文物及文化产权归属、百科全书式博物馆的职责和义务等问题的国际性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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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座文明的丰碑同时也是一份野蛮暴力的实录。”这是瓦尔特·本雅明常常被援引的一段话,早在65年前,他就针对那些战争凯旋者获取的战利品做过专门的论述:“这些战利品成为了(凯旋者的)文化财产,对此,(历史唯物主义者)不能不带着恐惧去沉思。”
本雅明当时激进的言论如今已变成了老生常谈。在今天,博物馆馆长们对于文化财产的来源变得很谨慎,特别是那些出土文物和那些来自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文物。盖蒂博物馆一位前馆长目前正因非法转移意大利文物被罗马起诉,与此同时意大利政府也正在就盖蒂博物馆和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的意大利文物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希腊则为了讨回四件文物正式向盖蒂博物馆发起诉讼;秘鲁政府最近也要求耶鲁大学归还其于20世纪早期在马丘比丘获取的五千件文物。过去那些因对文物收藏具有洞察力并坚持不懈而广受赞誉的国际大藏家和博物馆馆长们,如今被责难为文物贩子和被盗文物的销赃者,而过去被视为保护文化珍品堡垒的百科全书式博物馆,如今则常常被认作是掠夺者的保险库。
每当回到我的故乡——加纳阿散蒂人地区,那些隐藏在文明面孔下的野蛮掠夺总是异常真实地回荡在我的脑海之中。在19世纪,阿散蒂人的国王们如同其他地区的国王一样在自己的国土内大肆收集财宝以显示他的尊贵。1874年,英国的嘉内特·沃尔斯利将军带领部队来到西非摧毁了阿散蒂王国的都城库马西,他批准了对满载着财宝和艺术精品的科菲·卡利卡国王皇宫的洗劫。二十年后,童军运动创始者罗伯特·贝登堡少校被派往库马西,前去要求阿散蒂新国王普伦佩一世服从英国的法令。罗伯持·贝登堡曾在《普伦佩的沉沦:阿散蒂的生活日记,1895—1896》一书中详细描述了此次任务。
当英国军队进入皇宫,国王和皇太后宣布投降以后,罗伯特·贝登堡强调“对于这些有价值的财产和艺术品的收集是要继续下去的”,他进一步说:“没有什么工作比揭秘一个野蛮部落国王的皇宫更有趣味更吸引人了,在以往的报道中它被说成是一个满载宝物的宫殿,如今我们有机会去揭开它的面纱。而对于被委托承担这次任务的英国部队来讲,他们最为荣耀之处就是在整个收集过程中都保持着诚恳的态度,连一次掠夺都未曾发生。在眼前就是一批用黄金镶嵌的宝剑,一个满载着黄金饰品和戒指的宝箱和满载着佳酿的酒箱,面对这些,我们的战士完全没有私心,而是很好地完成了收集的任务。”
在贝登堡看来,英国士兵对于这些财物的盘点和转移完全是合法也是合理的物权转让,这并不是掠夺,而是一种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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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考古学家罗德里克和苏珊·麦金托什的团队发表了他们对当地的考古发掘报告后,无数杰内杰若赤土陶器被非法发掘,并被销售到欧洲和北美那些真正欣赏它们的收藏家手中。而由于大部分陶器都是被非法盗取的,那些我们真正想要保护的出土这些文物的考古学遗址大多遭受了破坏,而让我们最感兴趣的这些文物背后隐藏的文化可能再也无法被获知。
现代的文物盗窃并不仅仅局限于考古遗址的盗掘。不少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就是在尼日利亚博物馆内被盗的,这些盗窃许多都是通过与博物馆内部工作人员的合谋得以实现的。尼日利亚国家博物馆前馆长伊克波·依尤就曾指出,自从这些尼日利亚艺术品被广泛认知后,许多纽约和伦敦的艺术品商人对于他们的文物挽救工作并不那么热心,他们更愿意袖手旁观。
在此种文物盗窃盛行的状况和历史背景下,反对掠夺“文化遗产”无疑是大势所趋。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一些国际团体一系列声明和条约的达成,涉及文化财产相关问题的信条和理论逐步形成。其中最基本的一项信条是,文化财产是它所在文化的财产,这包含着一个暗示,即如果你属于某个文化,那这个文化的文物艺术品就是你的文化遗产,如果你不属于这个文化,则这些文物与你无缘。
把这些文物归属于某个族群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大部分尼日利亚的文化遗产是在尼日利亚现代国家成立之前制作出来的,我们无从得知这些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2世纪之间的诺克文化赤陶雕刻到底是受国王还是平民之托制作的,无从得知是谁制作了它们,谁为它们的制作出资,更无从得知它们被制作出来是献给国家、贵族,还是献给天上的神灵,我们唯一能肯定的是,它们并不是为尼日利亚人而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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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54年关于武装冲突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约曾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我们确信文化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它归属于任何一个人都是有危害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为全球文化作出过自己的贡献。
如果以上面的论述去界定,我们可以明确文化遗产的价值属于全人类,而不仅仅是属于与之相关的人或是那些评估它们价值的人。正如你所见,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一家西班牙的博物馆不能也不应该保存挪威的高脚杯,这些文物是通过合法途径在都柏林爱尔兰维京沉船的打捞文物专场拍卖会上购得的。为什么西班牙人就不能体验维京艺术品的美呢?毕竟在挪威,维京文物并不罕见。但以“文化遗产”的逻辑,这些高脚杯无论如何都应该运回挪威或是斯堪的纳维亚其他地区才对,只有那里才算是这些文化遗产的家园。
自海牙公约颁布以来,我们都以不同的方式力图达成更多的共识。1970年在巴黎的会议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禁止和防止文化遗产非法进出口贸易及所有权转移的公约里提到:“文化财产是国家文明和民族文化的基本组件,它们的价值和更完整的信息只有在其起源的历史环境和传统背景下才能更好地被领会。”“每个国家都应该更敏感地认识到,对本国文化遗产的尊重是至关重要的。”
坦白讲,关于文物所有权的法律问题非常特殊,比如诺克文化艺术品,律师们可能会说,它们的物权没有连续性。如果我們不知道是谁最后拥有某个对象,我们就需要制定一个规则来规定现在如何处置它。而当这个对象被认为是“对世界文明有杰出价值”时,这一规则就应当是能让它得到最好的保护,同时也能让它更容易地被人们所体验并感受到它的价值。一个明智的政权不仅仅会为那些文物的发现者提供奖赏,还会为那些关于考古遗址研究和文物如何被发现的考古发掘报告制定完善的奖励机制。
毕竟,一件出土文物的重要价值往往伴随着它在哪里出土、它周边其他的文化遗存和它的考古埋藏状况。然而这些考古发掘报告现在却很少有读者,我们当中的某些人需要出面调控这些文物该如何发掘、如何转移、放置在什么场所。对我来讲,由文物的出土国政府去决定这些文物该被如何處理是合情合理的,但对他们来讲,唯一正确的结论就是这些文物应该永久地待在它埋藏的国土之中。许多埃及人,主要是那些认为法老是错误的偶像崇拜的穆斯林,一直强调各个时期从埃及国土内出口和转移的所有文物事实上都是属于他们的。你也不必向他们复述拿破仑在北非的破坏事迹,试图以此说服他们允许那些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去观看和接近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文明之一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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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试图解释文化财产的概念时,我们往往忽略了法律上的一个共识:财产是一种制度,很大程度上它是由法律规则创造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为人类利益服务而设计出来的。虽然自利和私欲不可避免,但大英博物馆宣称不仅要成为英国更要成为世界各地遗产的储藏室,在我看来是完全正确的,博物馆的职责之一,是要让这些藏品得到更广泛的观看,通过巡展、出版物和网络,不仅要让伦敦的居民,更要让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接触到这些藏品。
我之所以为尼日利亚博物馆、马里考古遗址和阿散蒂皇宫中的文物被一些现代盗贼窃取而悲叹,是因为在我认为合理的法律规范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被践踏了。但我并不认为每一件文物都该“回家”,事实上,如今大部分保存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的阿散蒂文物都是由有权处置这些文物的所有者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转移出去的。也许把这些文物归还给它们制作者的后裔是一种让人信服的姿态,但这绝对不是一种责任。你大可通过好好保存这些文物来表达你对它们来源文化的尊重,因为你是发自内心地欣赏它们的价值。
我们能理解让文物“回家”的渴求。一个挪威人会认为诺尔斯人是他的先祖,他不仅想知道自己先祖的宝剑长什么样,更希望真切地站在一把在战争中使用过的宝剑面前去亲近它。那些来自尼日利亚西南部的人们,作为贝宁王国的继承者,想要得到那些由他们先祖亲手铸造、打磨和使用过的铜器,当观看这些特殊的文物时,他们肯定会为之惊叹。人类情感与文化艺术品之间的共鸣是伟大的,尤其当这些艺术品是由你的先祖制作并发生世界性意义时,尤其当这些与艺术的共鸣是源于你自己文化身份的认同感时。但我们也应该提醒自己,还有其他与艺术品关联的方式。
有一种共鸣往往在文化遗产学说中被忽视掉,它的缘起不是基于身份的认同感和同一性,而是因差异性而被感知。我们能感悟那些不属于我们的艺术,但事实上,我们也只能感悟“我们的”艺术,因为只有我们把这些艺术品当作是我们的艺术时才能获得真正的感悟。同时,把艺术品作为人类大家庭共鸣的纽带的理念也同样重要,我的“人民”——全人类——修筑了中国的长城,搭建了西斯廷教堂,盖起了克莱斯勒大厦,所有这些都是由像我一样的物种通过劳动和智慧创造的,创造这种伟业的潜能同样流淌在我的血液之中。
(摘自中国青年出版社《谁的文化——博物馆的承诺以及关于文物的论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