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交易行为羊群效应分析
2020-11-04李博
李 博
(太原师范学院经济系,晋中 030619)
1 引言
20 世纪80 年代末期,伴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地经营权流转现象在经济发达地区悄然出现,并逐渐蔓延到全国各地.进入21 世纪,各省农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明显加快,流转的土地面积已经达到数百万公顷,陆续出现土地银行、土地流转协会等一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和土地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农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也出现了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失地农民与地方政府、投资者冲突等社会问题,中央政府开始逐步关注这一经济现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指导农地流转工作.2003 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自愿和有偿的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首次在国家层面认可了农地流转.2005 年3 月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和2008 年10 月制订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地流转原则和具体的指导方法.2013 年初和2014 年10 月又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村,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奠定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践和顶层设计基础.随之,农地流转现象在全国各地呈现出高速、有序和平稳发展态势,重庆、成都和浙江等地陆续出现农地流转试点,产生农村土地地票交易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和农村土地确权-流转模式等典型的农地流转模式,农地流转逐渐由试点走向全国,由顶层设计阶段向具体操作阶段过渡,建设统一的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成为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避免农地交易价格剧烈波动伤害农民利益,挫伤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积极性,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对农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和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等方面进行研究,特别需要对转出土地的农民行为进行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地流转状况、途径、特点和价格等方面,比如:卢泽羽和陈晓萍[1]研究了我国农地流转现状、特点,发现农地流转中法律机制不健全和中介组织不规范、参与度不高是制约农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张晓娟和庞守林[2]对农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理论进行了梳理,比较分析了当前农地经营权价格决定的主要方法,认为市场机制的完善是科学、公允评估农地经营权价格的有效途径.这些研究为我国农地交易的有序、规范开展和农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研究农地交易中转出土地农民交易行为的成果尚不多见,对于农地交易市场是否会产生羊群效应的研究成果更少.以农地交易中转出土地农民的交易行为为研究对象,基于二维不确定信号离散行为空间建立金融市场序贯数理统计模型,分析农地交易中土地转出方的策略选择,研究农地交易中羊群效应产生的过程和机理,对于抑制农地交易中羊群效应发生,保证农地交易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具有指导意义.
2 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中土地转出方行为分析
羊群效应也称从众效应,是指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放弃自己的私人信息,依据其他参与者的行为来决定自己的投资决策[3].该理论由凯恩斯提出后备受学术界关注,主要用以表达行为主体有限理性约束下,由于存在信息获取困难、信息不准确及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信息不确定条件,投资者行为相互影响,行为主体选取跟随行为作为最优策略的经济现象.伴随研究者对羊群效应研究的深入,主流羊群效应理论主要集中在两个研究领域:一个研究领域是基于不完全信息的羊群效应,这种情况下,行为主体由于受其他个体行为信息的影响会产生羊群效应.Banerjee[4]首先通过建立序贯决策模型对这种羊群效应进行了研究,证明了非离散行为下的理性投资者在市场信息不完全时,会跟随先行者的决策做出抉择.Bikhchandani 等[5]论证了离散行为空间中,投资者收到的信号准确与否会产生信息不对称,受此不确定信号影响会产生羊群效应.Avery 和Zemsky[6]完善了Banerjee 的理论,修正金融资产交易价格为内生,当投资者依次按顺序进行决策时,私人信号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等,此时,后进入的投资者可以获得并学习前人的决策信息,从而形成信息流,进而产生羊群效应.我国学者杨文超和孟庆华[7]、李新路和韩志萍[8]基于上述模型和结论,研究得出我国股票市场在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导致个人投资者在信息获得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非常显著的羊群效应.朱菲菲等[3]基于高频交易数据,通过建立结构化羊群效应测度模型,对我国金融市场基于不完全信息的羊群效应现象进行了度量,认为交易单顺序和规模是影响羊群效应发生的重要因素.王丽艳等[9]通过建立横截面绝对偏离度模型(CASD 模型)研究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羊群效应.另一个研究领域是支付外部性导致的羊群效应,即行为主体的利益会受到其他行为个体行为的影响,为了避免自己利益受损,行为主体采取跟随行为的现象.行为个体的利益包括声誉和薪酬,因此,这类羊群效应演化为基于声誉的羊群效应和基于薪酬的羊群效应.Scharfstein 和Stein[10]研究了基金经理或证券分析师之间的羊群效应,认为一个对自己投资决策没有把握的投资经理最优的投资策略就是与其他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一致,即发生了基于声誉的羊群效应.Maug 和Naik[11]与Graham[12]通过建立委托人-代理人模型先后发展和完善了该理论,认为在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条件下,理性的基金持有人(委托人)和基金经理(代理人)会签订与基金基准挂钩的报酬合约,此时,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经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促使基金经理人产生基于薪酬的羊群效应.施东晖[13]、吴福龙等[14]和王军等[15]以上述模型和理论为基础,分别使用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度指标、特定股票买卖方面行为趋同度法(LSV 方法)及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对我国的基金进行分组研究,发现我国基金存在羊群效应,当行业内探听成本偏低时,羊群效应更为明显.学者们的研究显示羊群效应主要包括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先行者的决策必须可以被观察到;二是决策行为必须是序贯发生.
伴随农地经营权交易展开,农地流转行为将逐渐演变成土地资本的投资行为,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可以看成是土地资本的投资者,金融市场上投资者行为理论,如羊群效应理论将适用于此时的农地交易行为.与转出土地农户相比,转入土地的种植大户或者农业龙头企业能够获得更为准确的土地交易信息,其行为与转出土地农户存在明显差异,此类人群不属于本文分析对象.土地交易信号在农地交易中存在不确定性,比如私人信号能否被农民收到,收到的信号是否准确,农地交易机制是否合理等因素都会导致农地经营权交易中出现信息不对称,使农地经营权转出者难以准确判断交易信息的真假,其决策行为必然会受先行交易者的影响,存在发生羊群效应的可能性.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利益显然不会受到其他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的直接影响,其发生跟随行为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完全,需要通过获得先行者的行为信息,并形成信息流来帮助进行决策,属于基于不完全信息的羊群效应.Banerjee、Avery 和Zemsky 等学者的研究成果,为研究农地经营权交易中羊群效应产生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朱菲菲和王丽艳等学者关于羊群效应测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为未来进行农地交易羊群效应测度拓展了思路,提供了方法.假设初建的农地交易市场中,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和不完整,部分土地经营权转出农户没有收到私人信号,还有部分农户虽然收到了信号,但是由于信息来源、自身受教育状况等因素无法从信号中得到准确信息或进行准确判断.即认为农地交易市场中转出土地的农民处在一个不一定能收到交易信号,且收到信号也未必准确的“二维不确定信号”的离散空间中,同时假定土地经营权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土地交易价格内生,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序贯决策,基于以上假设,研究农村土地转出者的土地交易行为.显而易见,一个理性的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如果没有收到交易信号,无法根据土地交易市场的先验信息进行决策,其只能参照其他先行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行为决定自己的交易行为,这种观察别人得到的信息必然导致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行为受其他行为人的影响,产生明显的羊群效应;而一个理性的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如果能够得到完全交易信息,并能对信息真假进行准确判断,其将更加看重自己获得的信息,先行决策者的决策信号只是其决策的一个辅助性参考,其决策行为不易受到其他行为人决策的影响,明显会抑制羊群效应发生.
3 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中土地转出方行为的模型分析
3.1 模型假设
假定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中存在一系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每个农地转出者依次接受或者拒绝转出农地经营权,每个转出者有可能会收到关于农地交易的信号,信号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每个农地经营权转出者都能看到前人的决策,但看不到前人获得的信号.假设每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转出的土地面积相同,土地类型相同,转出者自己耕种土地的收益是1.土地转出收益Vi有一半的概率高于自己耕种收益,假定其收益是2,有一半的概率低于自己耕种收益,假定其收益是0.5.每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以概率θ 收到信号,则没有收到信号的概率是1-θ, θ ∈(0,1).
记第i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为Zi, Zi= M(M 表示建议转出土地经营权)或者Zi=N(N 表示建议继续持有土地经营权).
当土地转出收益是2 且收到信号时,假设转出者收到信号Zi= M 的概率是p,收到信号Zi= N 的概率是1-p.当土地转出收益是0.5 且收到信号时,假设转出者收到信号Zi=N 的概率是p,收到信号Zi=M 的概率是1-p,其中p ∈(0.5,1).
3.2 农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规则
对于i = 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若其收到信号,则按照信号进行决策;若其没有收到信号,则以0.5 的概率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0.5 的概率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对于i ≥ 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若其没有收到信号,则依据前人决策进行选择,即前人决策中多数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第i 个人就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否则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前人决策中接受与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人数相同,则第i 个人以0.5 的概率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以0.5 的概率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其收到信号,则其以收到的信号和前人的选择为信息集,并依据信息集进行决策.记其观测到的前人选择分别为S1,S2,··· ,Si-1,转出土地的收益期望值为E[Vi|S1,S2,··· ,Si-1,Zi],若E[Vi|S1,S2,··· ,Si-1,Zi] > 1 时,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E[Vi|S1,S2,··· ,Si-1,Zi] <1 时,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E[Vi|S1,S2,··· ,Si-1,Zi] = 1 时,以0.5 的概率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以0.5 的概率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3.3 模型分析
3.3.1 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
1) 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分析
若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没有收到信号,则以0.5 的概率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以0.5 的概率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记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M 为事件ω1={Z1=M},可得
故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记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N 为事件ω2={Z1=N},可得
2) 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结论
记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这一决策为事件S1=adopt,其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这一决策为事件S1=reject,可得如下结论:
(c) P(S1=reject)=1-P(S1=adopt);
其中PM是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条件下收到信号M 的概率,当土地收益为2 时,PM=p,当土地收益为0.5 时,PM=1-p,下文意义相同,不再赘述.
3.3.2 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
1) 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分析
如果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没有收到信号,则他会模仿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行为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记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M 为事件ω3={S1=adopt,Z2=M},可得
P(V2=2)P(ω3|V2=2)=0.5×(0.5(1-θ)+θp)×θp,
P(V2=0.5)P(ω3|V2=0.5)=0.5×(0.5(1-θ)+θ(1-p))×θ(1-p),
此时,E[V2|ω3]>1,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P(V2=2)P(ω3|V2=2)=0.5×0.5(1+θ)×θp,
P(V2=0.5)P(ω3|V2=0.5)=0.5×0.5(1+θ)×θ(1-p),
此时,E[V2|ω3]>1,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记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N 为事件ω4={S1=adopt,Z2=N},可得
P(V2=2)P(ω4|V2=2)=0.5×(0.5(1-θ)+θp)×θ(1-p),
P(V2=0.5)P(ω4|V2=0.5)=0.5×(0.5(1-θ)+θ(1-p))×θp,
此时,E[V2|ω4]<1,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P(V2=2)P(ω4|V2=2)=0.5×0.5(1+θ)×θ(1-p),
P(V2=0.5)P(ω4|V2=0.5)=0.5×0.5(1+θ)×θp,
此时,E[V2|ω4]>1,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2) 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结论
在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记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这一决策为事件S2=adopt,其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这一决策为事件S2=reject,可得如下结论:
(c) P(S2=reject)=1-P(S2=adopt).
3.3.3 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
1) 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分析
如果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也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则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即使没有收到信号,也必然会模仿前两人的决策行为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且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时,记事件ω5= {S1= adopt,S2= adopt,Z3= M}为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此时收到信号M,可得
P(V3=2)P(ω5|V3=2)
=0.5×[0.5×(1-θ)+θp][(1-θ)+θp]×θp,
P(V3=0.5)P(ω5|V3=0.5)
=0.5×[0.5×(1-θ)+θ×(1-p)][(1-θ)+θ(1-p)]×θ(1-p),
此时,E[V3|ω5]>1,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P(V3=2)P(ω5|V3=2)=0.5×0.5(1+θ)×θp,
P(V3=0.5)P(ω5|V3=0.5)=0.5×0.5(1+θ)×θ(1-p),
此时,E[V3|ω5]>1,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且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时,记事件ω6={S1=adopt,S2=adopt,Z3=N}为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此时收到信号N,可得
此时,若式(1)大于0.5 倍的式(2),E[V3|ω6] >1,则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式(1)小于0.5 倍的式(2),E[V3|ω6] <1,则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式(1)等于0.5 倍的式(2),E[V3|ω6] = 1,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以相同的概率0.5 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P(V3=2)P(ω6|V3=2)=0.5×0.5(1+θ)×θ(1-p),
P(V3=0.5)P(ω6|V3=0.5)=0.5×0.5(1+θ)×θp,
此时,E[V3|ω6]>1,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2) 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结论
在第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转出土地经营权,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也转出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记第3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为事件S3=adopt,其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为事件S3=reject,可得如下结论:
(e) P(S3=reject)=1-P(S3=adopt).
3.3.4 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
从第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开始出现羊群效应,其出现羊群效应的可能性与获得信号的可能性θ 有关,也与获得信号M(N)的真假及其概率p 的大小有关,获得真实信号的概率越小,越易发生羊群效应.第3 个、第4 个土地经营者,乃至于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都有可能发生羊群效应,其是否发生羊群效应也与获得信号的概率θ 和获得信号M(N)的真假及概率p 的大小有关.进一步分析可知,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是否发生羊群效应还与前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是否一致有关,下面将针对前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是否一致分别进行讨论.若前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不一致,将至少出现一次对立决策,出现一次对立决策和出现多次对立决策研究方法不存在区别,为了简化分析过程,不一致决策只研究出现一次对立决策的情况.
1) 一致决策时,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分析
记前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的决策都是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且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M 为事件ω2n-1= {S1= adopt,··· ,Sn-1= adopt,Zn= M},可得
P(Vn=2)P(ω2n-1|Vn=2)
=0.5×[0.5×(1-θ)+θp][(1-θ)+θp]n-2×θp,
P(Vn=0.5)P(ω2n-1|Vn=0.5)
=0.5×[0.5×(1-θ)+θ×(1-p)][(1-θ)+θ(1-p)]n-2×θ(1-p),
此时,E[Vn|ω2n-1]>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P(Vn=2)P(ω2n-1|Vn=2)
=0.5×[0.5×(1-θ)+θp][(1-θ)+θp]×θp,
P(Vn=0.5)P(ω2n-1|Vn=0.5)
=0.5×[0.5×(1-θ)+θ×(1-p)][(1-θ)+θ(1-p)]×θ(1-p),
此时,E[Vn|ω2n-1]>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P(Vn=2)P(ω2n-1|Vn=2)=0.5×0.5×(1+θ)×θp,
P(Vn=0.5)P(ω2n-1|Vn=0.5)=0.5×0.5×(1+θ)×θ(1-p),
此时,E[Vn|ω2n-1]>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记前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的决策都是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且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N 为事件ω2n={S1=adopt,··· ,Sn-1=adopt,Zn=N},可得
此时,若式(3)大于0.5 倍的式(4),E[Vn|ω2n] >1,则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式(3)小于0.5 倍的式(4),E[Vn|ω2n] <1,则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式(3)等于0.5 倍的式(4),E[Vn|ω2n] = 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以相同的概率0.5 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P(Vn=2)P(ω2n|Vn=2)=0.5×[0.5×(1-θ)+θp][(1-θ)+θp]×θ(1-p),
P(Vn=0.5)P(ω2n|Vn=0.5)
=0.5×[0.5×(1-θ)+θ×(1-p)][(1-θ)+θ(1-p)]×θp,
此时,E[Vn|ω2n]>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P(Vn=2)P(ω2n|Vn=2)=0.5×0.5(1+θ)×θ(1-p),
P(Vn=0.5)P(ω2n|V2=0.5)=0.5×0.5(1+θ)×θp,
此时,E[Vn|ω2n]>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2) 一致决策时,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结论
在前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依次转出土地的条件下,记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为事件Sn= adopt,其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为事件Sn=reject,可得如下结论:
(e) P(Sn=reject)=1-P(Sn=adopt).
时,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会根据获得信号M(N)的真假及其概率p 的大小来决定是否采取接受的策略.如果满足式(3)等于0.5 倍式(4)时,土地经营权所有者的行为只与获得信号的可能性θ 的大小有关.其他情况时,将出现羊群行为.
3) 非一致决策时,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分析
当前n-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都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第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决策时,记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M 为事件ω2n+1={S1=adopt,··· ,Sn-2=adopt,Sn-1=reject,Zn=M},可得
P(Vn=2)P(ω2n+1|Vn=2)
=0.5×[0.5×(1-θ)+θp][(1-θ)+θp]n-1×θ(1-p)×θp,
P(Vn=0.5)P(ω2n+1|Vn=0.5)
=0.5×[0.5×(1-θ)+θ×(1-p)][(1-θ)+θ(1-p)]n-1×θp×θ(1-p),
此时,E[Vn|ω2n+1]>1,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
当前n-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都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第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决策时,记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收到信号N 为事件ω2n+2={S1=adopt,··· ,Sn-2=adopt,Sn-1=reject,Zn=N},可得
此时,若式(5)大于0.5 倍式(6),E[Vn|ω2n+2] >1,则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式(5)小于0.5 倍式(6),E[Vn|ω2n+2] <1,则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选择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若式(5)等于0.5 倍式(6),E[Vn|ω2n+2] = 1,则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以相同的概率0.5 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
4) 非一致决策时,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结论
在前n-2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依次转出土地,第n-1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拒绝转出土地的条件下,记第n 个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做出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为事件Sn+1=adopt,其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为事件Sn+1=reject,可得如下结论:
(e) P(Sn+1=reject)=1-P(Sn+1=adopt).
3.3.5 模型的一般性讨论
1) 一致决策和非一致决策的关系讨论
非一致决策中,如果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人数为0,则非一致决策就转化为一致决策,比较公式
为判断当前土地经营权所有者决策行为是否导致羊群效应发生的一般性条件?
2) p 临界值的一般性讨论
4 模型结论与模拟仿真
4.1 模型结论
P(S1=adopt)=0.5(1+θ), P(Si=adopt)=1, i=2,3,4,··· ;
P(S1=adopt)=0.5(1-θ)+θPM, P(S2=adopt)=(1-θ)+θPM.
当i ≥3 时,如果满足
则P(Si=adopt)=(1-θ)+θPM.
当i ≥3 时,如果满足
则P(Si=adopt)=1-0.5θ.
当i ≥3 时,如果满足
则P(Si=adopt)=1.
如果之前所有的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都是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其情况类似于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不再赘述.
4.2 模拟仿真
4.2.1 p 值变化与羊群效应关系的模拟仿真
当i = 2,3,4,5 时,上式<0,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根据获得的信号决定自己的行为,羊群效应未发生.当i=6,7,··· 时,上式>0,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出现跟随行为,羊群效应发生.
当i = 2,3,4 时,上式<0,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根据获得的信号决定自己的行为,羊群效应未发生.当i=5,6,··· 时,上式>0,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出现跟随行为,羊群效应发生.
当i = 2 时,上式<0,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根据获得的信号决定自己的行为,羊群效应未发生.当i=3,4,··· 时,上式>0,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出现跟随行为,羊群效应发生.
土地经营权交易者将出现跟随行为,羊群效应发生.
4.2.2 对立决策人数与羊群效应关系的模拟仿真
若h=1 时,可得式
当i <13 时,上式<0,当i ≥13 时,上式>0.即若前i-1 个土地经营权所有者都采取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决策时,从i = 5 个人时就出现羊群效应,而在前五个人中有一个人依据基本假设做出了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时,羊群效应将推迟到第13 个人出现.
若h=2 时,可得式
当i <22 时,上式<0,当i ≥22 时,上式>0.即若前i-1 个土地经营权所有者都采取接受转出土地经营权决策时,从i = 5 个人时就出现羊群效应,而在前五个人中有二个人依据基本假设做出了拒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策时,羊群效应将推迟到第22 个人出现.
土地交易市场中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羊群行为的发生源于信息和他人行为等诸多因素,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信息不完全时,土地经营权转出者难以判断获得信号的真假,其更倾向于通过观察他人的决策来获得私有信息,这种主要以单向交流为主的信息交流方式容易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出现阻塞和不畅通,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获得的信息无法实现其决策领域的信息优势,其决策行为会显著的被先行者的决策影响,产生羊群效应.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判断信号的真假,主要依据获得信号的概率p,当p 较小时,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无法判断获得信号的真假,此时就会产生羊群效应.当p 较大时,土地经营权转出者会结合信号获得的可能性θ 来决定其行为.如模拟仿真所示,伴随θ 逐渐增大,土地经营权转出者获得信号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信息获得的可能性越来越高,信息获得也越来越多.θ 的增大使土地经营转出者获得广泛信息的同时,亦提高了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判断信息真假的难度,当获得信息的量达到一定限度以后,土地经营权转出者就失去了判断信息真假的能力,无奈之下更多的依赖先行者的行为信息来进行决策,羊群效应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另外,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是否一致也会对羊群效应出现产生重要影响,当土地经营权所有者在进行决策判断时,前人的决策行为中有对立决策出现,将极大抑制羊群效应出现.“二维信号离散行为空间”中产生的羊群效应,更接近于实际情况,羊群行为产生与信号参数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信号质量越差,获得的信号的渠道越多,得到的信息数量越大,农地经营权转出者越难以判断信号的真假,羊群效应越容易出现.羊群效应的出现还与前人决策是否一致显著关联,前人决策行为越不一致,越不容易产生羊群效应.
5 政策建议
5.1 形成统一的土地经营权交易标准,建立规范、有序的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
理性的农地转出者会因为信息不完全和从众惯性对他人决策行为模仿形成群体的不理性,不理性的土地经营权转出行为不利于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模型显示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中羊群行为是否发生与信息质量和数量息息相关,难以判断真假的大量信息是羊群效应出现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尚没有形成规则完善,交易标准统一的农地经营权交易体系,农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通,农地经营权转出者难以判断获得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极易引发羊群效应.在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给予农户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和交易权的基础上[16],政府应该首先建立统一的农地流转信息化平台,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纳和储备工作;其次制订标准统一的农地经营权交易标准体系,对土地价格进行精准评估;第三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推进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网络化,实现农地交易信息共享,构建信息透明、完全,交易规范、有序的农地经营权交易市场,提高农户在农地交易市场中的理性参与能力.
5.2 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健全土地流转信息披露制度
农村土地交易权流转是涉及土地价格评估、委托代理、项目策划和法律咨询等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17],准确有效的判断土地经营权交易中获得的信息是减少羊群效应的有效手段.当前参与土地经营权转出的农民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不足以对土地经营权交易信息进行理性判断,将导致土地经营权交易中交易信息虚化,土地经营权转出者更愿意采取跟随行为,产生羊群效应.故而,各级政府应该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机构,培育相关的专业人才,由这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谈判技能的组织和个人帮助和指导农地经营权转出者了解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科学评估土地经营权价格,对农地经营权交易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理性判断,让准确的土地交易信息成为影响土地经营权转出者的决策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同时,出台农地交易市场经营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省、市、县(区)、乡四级农地交易信息披露平台.政府出台政策要求农地交易市场必须及时、准确公布农地产权供求信息、产权成交信息、产权抵押信息和意向转让与受让项目信息;并通过交易市场信息循环播放电子幕、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