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进步共同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2020-11-04
雷桐苏 摄
9 月15 日,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2015 年以来对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我们向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敬意!
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 年考察云南时提出的重要要求。今年,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指导工作,明确要求云南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5 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带领下,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谱写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篇章;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长期贫困落后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推动全省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云岭大地越开越艳;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断增强;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
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对云南来说,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是我们的工作主题,民族关系始终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发展格局和社会主要矛盾都发生新的变化,民族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我们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必须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让各族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把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作为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不断巩固各族人民亲如一家的良好局面;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必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共圆中国梦。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心连着心,同心同德、开拓进取,着力塑造和丰富“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基本省情的新内涵,着力丰富和发展“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新时代内涵,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贡献云南智慧和云南力量,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