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泛民政客因藐视港立法会被捕
2020-11-02叶蓝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香港7名泛民人士在今年5月8日的立法会风波中,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11月1日先后被警方拘捕。
这7名被捕人士包括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朱凯廸,民主党议员胡志伟、尹兆坚和黄碧云,以及工党议员张超雄和工党主席郭永健。香港警方11月1日上午称,5月8日下午接到立法会秘书处报案,指有人在立法会大楼一号会议室会议进行期间做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有关案件交由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跟进。警方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于1日采取行动,拘捕6男1女,年龄介于33岁至63岁,他们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有关“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还说,拘捕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据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被捕的陈志全11月1日早上在脸书先后发帖,其中7时32分的帖文称“陈志全大约7点被拘捕,被告三条罪……现在去北角警署”,9时33分再发帖称,“陈志全被告三条罪有关于5月8日立法会内会(内务委员会)事件”。有港媒称,民主党的许智峰也在警方名单中。许智峰1日发表声明称,还未收到警方任何电话或信息通知。7人将在本周四被提讯。
香港东方日报网1日回顾称,立法会内会上一个会期爆出选主席风波,半年多召开17次会议仍未能选出正副主席。经寻求法律意见后,内会于5月8日召开两场会议,并由民建联主席李慧琼主持第2场会议,最终爆发激烈冲突。不少泛民议员冲向主席台,被大批保安及工作人员阻止,他们更一度企图包围主席台,其间与保安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爆发肢体冲突。
11月1日下午,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警司陈永裕介绍案件详情时表示,当时个别议员在会议室进行扰乱,包括冲向主席台前负责维持秩序的保安人员,令会议无法进行;还有人向议会投掷大量纸张。他们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有关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对于7人被捕的相关新闻下,大多数评论表示赞同警方做法,“要紧紧盯住‘反中乱港分子”“不希望他们在香港继续搞破坏”。
据了解,“藐视罪”指“任何人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如持续犯罪,则在持续犯罪期间另加罚款每天2000港元。“干预立法会人员罪“指“任何人若袭击、妨碍或骚扰任何前往或离开会议厅范围,或在会议厅范围内的任何议员,或借武力恐吓尝试强迫任何议员宣布赞成或反对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的待决动议或事项等,即属犯罪”,可被判处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1日,被捕人士已经获得保释,5日下午将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针对此次拘捕,民主党主席胡志伟1日称,政府对议会行为展开刑事检控,希望达到震慑的效果。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称,特区政府与泛民的关系已全面决裂,因此无须顾忌与对方的关系,也不介意撕破脸皮,预期界限只会越收越紧。有香港舆论称,反对派在香港立法会掀起所谓的“肢体抗争”,近来又多次捣乱导致流会,采取行动进行整治有助于维护法治以及香港立法会的尊严,保证关系民生的议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