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山水宜居乡村实践
——以桂林鸡窝渡村整治为例
2020-11-02李梦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广西桂林541004
李梦艺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广西 桂林 541004)
1 鸡窝渡村概况
1.1 区位
鸡窝渡村始建于1736年,隶属于广西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矮山村委,位于阳朔县十里画廊景区,工农桥旁遇龙河畔,紧邻阳朔大榕树景区,属于桂林漓江风景区重点景区范围。鸡窝渡村距离阳朔县城约6km,距离桂林市约60km,交通便利。
1.2 人口与收入
图1 鸡窝渡村区位图
截至2019年12月,桂林市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1.5:23.5:55.0,鸡窝渡村现有160户,共计603人,其中从事旅游的村民约有200人,约占总人口的33%,由此可见,旅游业已成为鸡窝渡村的支柱产业之一。鸡窝渡村村民主要经营竹筏漂流、民宿、农家乐等,2019年人均纯收入已达19000余元,高于桂林市平均水平的16206元。
1.3 产业发展
鸡窝渡村村民依靠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培育生态农业、养生度假、精品民宿等旅游新业态,打造了霁云上院、竹窗溪语、外泊家等一批精品民宿,全村现有民宿20家,客房215间,床位430个,2019年接待游客8万人次。
2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控要求对打造山水宜居乡村的启示
2.1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分区
根据风景资源保护要求,以及提供旅游机会的能力和适宜性,并且考虑协调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划分为核心景区、重点景区、一般景区、旅游服务区和控制协调区5大功能区域。本文研究的鸡窝渡村属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范围。
2.2 桂林漓江风景区重点景区对鸡窝渡村的建设管控要求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将重点景区定义为风景名胜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峰林平原和田园风光景观区域,以乡村旅游和文化休闲为主要功能,体现风景名胜区旅游功能的发展。
根据《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的相关规定,应严格保护重点景区内的山、水、田、林、路、石等景观的自然和完整,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控制区内人口,禁止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览无关的设施;同时,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房屋建筑应体现密度低、强度低、绿化覆盖率高,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以不超过3层为宜,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地采用乡土材料,保持传统桂北民居风格,同时维护一切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保护有特点的民居、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
2.3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控要求对打造山水宜居乡村的启示
鸡窝渡村所具有的山、水、田、林、路、石等自然要素与景源是打造山水宜居乡村的优秀自然禀赋,对其营造特色村镇景观格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鸡窝渡村可借山、水、田、林、路、石等自然要素与景源,按照“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以建设“山水宜居乡村”为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出发点,确保漓江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从用地集约、生态宜居、产业兴旺、村容有序、生活便利五个方面入手,通过“五拆五清五建”整治工作和对村内重要节点的打造,使鸡窝渡村实现了“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
图2 山水宜居乡村的组成内容
图3 鸡窝渡村整治后的实景照片
3 整治重点
3.1 着力点——用地集约、生态宜居、产业兴旺、村容有序、生活便利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主要以农业和旅游业为主导产业,依托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部分沿江村庄和旅游景区景点附近的村庄依托资源优势开展了小规模的旅游经营,主要是销售旅游产品、开办农家乐、普通民宿等低档次的经营活动,存在业态不强、不精,缺乏核心竞争力等诸多问题。
鸡窝渡村重视“存量规划”和“减量规划”,以建设“山水宜居乡村”为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出发点,从用地集约、生态宜居、产业兴旺、村容有序、生活便利五个方面着力,并细分为建设用地减量、存量用地盘活、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耕地保有量;生态底线区面积;产业兴旺:人均地区生产总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景观节点打造个数、生活垃圾处理率、卫生厕所普及率;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农村医疗室覆盖率、自来水普及率等具体控制指标,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和“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结合鸡窝渡村的自然人文景观资源,尊重鸡窝渡村原有的村庄形态,使鸡窝渡村的建设用地减量增效,生态环境得到整治修复,乡村产业得以活化振兴。
3.2 “五拆五清五建”整治工作
阳朔县人民政府积极开展“五拆五清五建”整治工作,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用于鸡窝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整治,共拆除危房、废弃房、猪牛圈等310处,约10000m2;拆除围墙约4200m;清理乡村道路、门前屋后、田园果园、沟渠河道、污水垃圾235处;立面改造145户;修建村道、旅游步道3500m;建设了一批微庭院、微菜园、微果园。
3.3 重要节点的打造
鸡窝渡村依山傍水,地理环境优越,在对其进行整治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山水环境和原有街区肌理,保持乡村的“自由生长”感;民宅风貌改造按照“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青石墙裙、木花格窗”的桂北民居风格进行改造;严格控制建筑高度,运用“空间褪晕”手法,使其形成渐进的变化,创造出良好的空间秩序;改造民宅平屋顶、过缓坡顶,加大坡屋顶坡度,形成良好的“第五立面”效果;使用本地乡土植物,打造“最美庭院”,精心设计“微花园、微菜园、微果园”,在不大的空间内创造高品质的环境;建设了生态停车场,使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融和。
4 案例的启示
4.1 因地制宜,梳理山水宜居乡村的自然肌理
高迪曾说:“直线属于人类,曲线属于上帝。”西谛认为中世纪的建设“是自然而然、一点一点生长起来的”“满足于僵死的规则性、无用的对称以及令人厌烦的千篇一律”。我国的乡村在自然演变的过程中,因为自然环境、民族文化、经济特征的不同,在平原地区民宅的排列多为沿街巷排列,形成长短不同的条村;在山区,会因地环山而形成环村。
存在即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在打造山水宜居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在排除了河流防洪、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问题,避开了农田、湿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后,应注重乡村自然山水风貌与建筑群体的依存关系,在规划道路、建筑布局等方面应遵循村庄原有的布局理念,尊重山水宜居乡村“自然生长”的肌理,乡村布局自由,突出当地特色风貌,保留乡村韵味,避免在农业转型、农村改造过程中,失去自然淳厚的乡村环境肌理,避开千村一面的“窘境”。
4.2 山水宜居乡村民宅的风貌控制
山水宜居乡村的整治,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应对乡村民宅的风貌进行控制。以桂林地区为例,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桂林地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青石墙裙、木花格窗”桂北民居风格,在鸡窝渡村的整治过程中正是抓准了“桂北民居风格”这一控制项来开展的。为了对山水宜居乡村民宅的风貌进行控制,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指引。
4.2.1 严控新建民宅
新建民宅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体量、色彩不突兀;要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以不超过3层为宜,从“比高度”转变为“比品质”;尽可能地采用乡土材料和新型绿色环保材料,建筑外墙肌理宜采用砖、木、石、土、毛面砂浆、真石漆等自然的,具有凹凸质感的材料,不宜铺贴釉面瓷砖或在外墙画砖,不应盲目采用外墙刷白或勾画砖缝等简单的立面改造模式,保持当地传统的民宅风格。
4.2.2 改造现状民宅
对于较新已进行外立面装修的民宅,可保留其外立面原有色彩,有条件的去除罗马柱、花瓶柱等欧式风格构件;对于老旧民宅和新建毛坯房,对其外立面改造应保留原来的风貌特色,室内外装饰应注重对当地传统建筑元素的挖掘提炼,以少而精为原则。同时,还应对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等设施进行改造,使其与民宅整体造型相协调。
4.2.3 新增铺装
人行活动为主的场地,宜采用透水铺装,但要避免盲目照搬园林化设计,应以清理、整治为主。场地铺装建议以碎石铺装为主,注重自然渗水,慎用水泥填缝,并留出部分场地做绿地,这样既自然又使得边界柔和且易于调整,还可以满足村民生活活动及停车等需求;同时,还兼具了“海绵”吸水功能,使晴天地不扬灰,雨天脚不沾泥,尘土被洗到石缝下,具有自净功能,且不易积水。
4.3 “改院”对高品质环境的营造
2019年末疯狂来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我们不禁发出“有个院子可真好!”的感慨。其实“院落”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既可以使得竖向突兀没有遮挡的民宅一下子就变得含蓄起来,又是一个过渡空间,可以保证居民的安全和隐私。在这个私家小空间内通过栽种本地乡土树种,打造“最美庭院”,精心设计“微花园、微菜园、微果园”,打造属于自家的“绿肺”,在不大的空间内创造高品质的环境,进而对提升整个乡村的微环境也有积极作用。乡村内现有民宅的围墙多以水泥为主,建议应尽量拆除,院门、院墙宜采用砖、木、石、土、青瓦等本土材料,建筑外墙、院墙宜改以灌木、花卉代替围墙,这样既可以使内外视线互不干扰,又能体现乡村传统、质朴的风格。同时,在村庄宅旁、田间、水边、路侧的闲置空地,宜种植具有乡土特色的绿植进行美化。
5 结语
山水宜居乡村建设的核心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本质追求的是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山水宜居乡村人居环境通过因地制宜地梳理山水宜居乡村的自然肌理,严控新建民宅、改造现状民宅、新增铺装来控制山水宜居乡村民宅的风貌,“改院”对高品质环境的营造,来实现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绿色低碳的经济价值、简约健康的生活价值和美好生活的社会价值,扎实搞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