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困境及管理对策
2020-10-29刘北
刘北
摘 要:黑龙江省作为我国东北部的省份,受自然、地理经济和社会环境等条件的制约,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突出。尤其是高寒冻土地区,地形复杂,农民居住分散,很多地区缺乏水源或取水困难,地表水或地下水含氟、砷、铁、锰等超标。饮水安全是广大群众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文章就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当前其饮水安全发展的困境,并针对运行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对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黑龙江;农村饮水安全;困境;对策;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仅黑龙江农村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也关乎到当地群众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要做好管理和建设工作,全力以赴完成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但由于黑龙江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实施时间较大部分省区晚,再加之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参与工作,文章提出一些浅见仅供探讨。
一、黑龙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发展困境和存在问题
(一)省内饮水质量达标率低
近几年,黑龙江省积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相关政策,农村地区的饮水质量得到了普遍提升,再加之,黑龙江省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和水利项目建设相融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村地区的饮水和用水问题。但由于黑龙江省村屯居民不重视饮水水质,一方面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屯居民观念落后健康意识不高,对水质是否达标无基本概念,“认为有水吃就可以,烧开了就没事了。”
没有水质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属于公益项目,村屯居民普遍存在等”“靠”思想,觉得这该国家管的,无自主保证饮用水质量的安全意识,更不会采取入户水质净化措施,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这都导致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普遍较低的现象。
(二)整体饮水入户率较低
工程建后移交,产权不明晰,管理组织未明确,职责未落实。有些运行管理单位未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证照过期未续延,运行管理单位经营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工程主要完成主管网或水表以上支管网的建设任务,水表以下入户管材及安装费由水厂向开户人收取约 1000 元以上,初装费用高。一些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农村地区还使用地下井水和山间用水,安全用水意识低,不愿使用建好的自来水,导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远大于实际供水规模。
有些新建水厂入户率不足 30%,工程效益难以正常发挥。
(三)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在黑龙江省的农村地区有的地区的集中供水工程存在有人用水、无人管水、极度浪费源水的现象;部分水厂管网老化失修,设备陈旧,管理经费未落实。有的偏远地区因人口不集中,还有不少的村庄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群众意见大。已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乡村,因惠及百姓的有关政策宣传不到位,运行管理办法因部门监管弱,执行不均衡,造成供水矛盾多、群众困惑多、用水纠纷多,影响主管部门及行业部门的整体形象。部分偏远村屯相对独立分散的供水工程即使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之黑龙江省部分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客观上也影响了工 程 建 设 投 入 使 用 后 的 工 程效果
二、改善黑龙江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对策运用
(一).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提高水质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县级主管、乡镇直管、村级运管为辅,以用水户协会管理为主的特点,黑龙江省应当把群众放在工程建后管理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用水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用水户参与到工程的运行管理中来。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自检的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要协调本地卫生计生部门介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根据检测和监测结果,做好针对性的水质净化处理,保障水质安全。提高水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核心问题。
(二)加大饮水安全宣传力度 建立管理机构
要加强对水质不达标地区群众的思想宣传,转变落后思想,树立“饮”水质达标水的正确观念,这关乎自己的身体健康要采取措施主动配合通过对“五保户“特困户”水费免收政策的执行,增加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和倾斜,体现运行单位的社会公益性;严格遵照分表以下入户费不得超过 300 元的文件规定,规范入户安装程序;加大安全饮水知识宣传,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入户率稳步增长。建立专门负责农村安全饮水的机构加强对运行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建立合理的水价制度,落实工程養护经费,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保证良性运行。对工程进行信息化建设,提高监控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高效、安全、良性运行。建设完善区域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机构,结合该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人员培训,落实检测经费,实现水质卫生检测监测全覆盖,确保供水的水质达标。
(三)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务实运营管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业务培训,技术考核,从业上岗,对从业人员签订协议书,明确管理内容,职责,办法与奖惩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发挥技术特长,提高管理水平。供用水管理上,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技术培训。特别是在水处理、消毒及变频式供水系统运行管理等信息化管理方面的 业 务知识培训要加大力度。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农村群众宣传饮水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意识。
三、结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关乎人民的生命线,是筑牢“民生底线”互关重要的一环。发展农村供水、保障饮水安全是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的基本需求,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好工程,使农村群众长期得实惠,才是保障饮水安全最终目的。工程建设是短期的,而工程运行管理是长期的,加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履行部门职责,互相协助,才能实现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