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掺水”的“背后推手”
2020-10-28张桂辉
张桂辉
从最近一期《瞭望》周刊上获悉,国家统计局在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反馈2019年统计督察情况时指出,违纪违法干预统计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仍然存在。督察发现,自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18日,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处于公示期的严重失信企业达102家,涉及12个省份。其中,商贸、建设等领域,是“数据掺水”的重灾区。与此相对应,多地被查出存在固定资产投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严重造假,山西省应县被检查的4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全部虚报统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虚报超30倍。
“數据掺水”,也是造假。长期以来,造假顽疾久治不愈、时有发生。比如,国家投资扶持养牛脱贫致富,有人信奉“借牛”比养牛省事——遂自作聪明,“借”得牛来,应付检查;又如,为了骗取绿化荒山补助款,有的地方平时不植树、临时抱佛脚——或在山上赶种“无根树木”,或以绿色油漆涂刷山头;再如,文明城市考评在即,少数地方硬件不够软件凑,妙笔生花做文章——在测评材料上涂脂抹粉、弄虚作假,有的甚至不惜搞形式主义应付检查……
透过《瞭望》披露的几组数字,不难看出时至今日,一些企业、一些地方“造假热情”依然颇为高涨。思前想后,冷静分析,其所以然,泛泛而言,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兴风作浪,是沽名钓誉、欺上瞒下的必然结果;细细分析,与其背后的隐形“推手”助推密切相关。这只“手”,有“三变”:
——变味的需要。据悉,一些地方出于自身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微信指令、开会布置、层层分解等手段,严重干预统计工作。有基层统计人员表示,地方政府需要“亮眼”的数据,统计部门很容易“被牵着鼻子走”。中部地区一位乡镇干部反映,他曾参加过县里的一个会议,会上明确“要求”各乡镇完成经济增长指标。为了满足政府此类需要,个别县区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奖惩,问责排位靠后的乡镇长。更有甚者,有的地市相关部门,直接印发红头文件,要求县区将“目标任务”按月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如此这般,“统计出数字”,也就在所难免了。
——变异的政绩。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政绩,主动干预统计工作,导致数据严重失真。在国家统计局近两年通报的案件中,多次出现指令企业报送虚假数据案例。有的地方工信部门,借“调研”之名干预企业数据;有的乡镇,干脆代填代报企业相关数据。山西一家因数据造假被罚款20万元的工业企业负责人不无委屈地说,面对地方政府的要求,企业实在左右为难——既担心得罪地方领导,又担心被列为“统计失信企业”。有人实话实说:“地方政府有各种优惠。政府让企业多报,咱不好拒绝,也不能拒绝。”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变相的怂恿。为了遏制统计造假,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统计造假案件“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可是,不少地方抱着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的心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界定不清,落实不力。典型的表现是,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甚或对统计违法案件,听而不闻、久拖不决。2019年,国家统计局曾发出四次通报,累计有23起统计违法案件移交地方处理。然而,时隔一年多,仍不见处理结果。如此这般,不是变相怂恿是什么?
除了“三变”助推之外,“数据掺水”居高不下,还有三个外因作祟:一是造假范畴广,法不责众。长期以来,但凡有检查评比的项目或工作,就有人弄虚作假。二是造假回报高,何乐不为。造假一旦成功,对地方有种种好处不说,地方官员还可望得到提拔重用之类的实惠。三是造假成本低,何惧之有?因为问责之软、成本之低,有人难免壮胆注水,数据造假现象自然也就屡禁不绝了。
“数据掺水”,表面看是形式主义,实质上是懒政怠政。中部地区某深度贫困县,有一个人口不足万人的贫困乡,每年需要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高达1亿元。乡长无奈地感叹,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有时只能虚报:“实际投资十几万元的设施农业项目,至少要报100多万元。”如此这般,不是怠政懒政是什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设GDP增速指标,其目的之一,是让地方集中精力落实好“六稳”“六保”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倘能脚踏实地,把保障民生摆在首位,不再简单地以GDP论英雄,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则“数据掺水”之类现象,即便不会彻底根绝,也会日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