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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 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

2020-10-27

中国食品 2020年19期
关键词:乳粉食品生产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精神,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青少年勤俭节约习惯,引领带动社会文明新风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让勤俭节约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2020年秋季学期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因校制宜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举措,重在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餐饮浪费问题。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具体行动

(一)广泛开展教育宣传

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把勤俭节约内容有机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宣讲、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幼儿园习惯养成等教育环节之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和中小学语文、历史、生物、化学等课程中深入发掘教育资源,鼓励探索开发地方和校本相关课程。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标语、挂图、公告栏和网络等媒介,多种形式宣传制止餐饮浪费,让节约教育在学校随处可见,营造浓厚氛围。以开学为契机,把勤俭节约教育内容融入到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新生军训、校规校纪教育等活动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对浪费行为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加大对浪费行为的纠正力度。

(二)大力培育校园文化

1.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全面持续开展食堂“光盘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激励师生吃完所购食物、不留剩饭剩菜的光盘行为,以此为抓手迅速扭转学校餐饮浪费的不良风气。结合实际制定节约用餐规范,建立泔水量等食品浪费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引导师生关注和参与学校餐饮节约,推动光盘常态化。

2.开展各类校园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形式及载体,围绕勤俭节约开展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艺术节、读书读报、征文演讲等日常性活动;利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契机开展专题教育,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把勤俭节约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编排展演一批以勤俭节约为主题的校园文化作品,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3.加大社会实践体验。组织学生走出课堂,走向田间地头和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广泛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并形成制度,城市中小学校要在每个学段至少安排一次农业生产劳动,农村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体验,支持大学在食堂建立育人实践基地。通过社会实践、劳动体验,让学生切身感受食物的来之不易,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和爱惜食物的思想意识。

(三)提升食堂管理水平

1.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库房储存、物流配送、生产加工到成品销售的全链条节约管理,实现食材配比有效动态调整。不断提升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改进烹饪工艺,推行一料多菜、一菜多味,提高食品原料利用率,严格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浪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设立中央厨房、中央库房,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的高效管理。

2.优化供餐服务。坚持学生食堂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方向,建立科学、绿色的供餐服务体系。营养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和飯菜质量,严格食品卫生安全。根据男女生和不同人群餐饮消费特点,实行大小份、半份、拼菜和自助等供餐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按量收费制度,方便师生按需购餐。改进菜品口味,通过菜品创新、传统节日食品和风味小吃进校园,建立符合师生多样化口味的餐饮保障体系。各级学生营养办要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加强供餐管理,提高供餐质量。

3.强化现场管理。在食堂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师生适量点餐,制止浪费。安排专人加大食堂就餐巡视力度,建立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文明就餐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在食物收残环节对浪费行为进行直接监督和提醒,对有严重浪费行为的人员联合学工、院系加强教育管理。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建立激励机制、问题反映机制,结合实际开展光盘换水果、浪费随手拍等活动。

(四)创新使用科技手段

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制止学校餐饮浪费,将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和现代食堂管理相结合,打造节约型智慧食堂。加强食材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建立采购和库存电子台账制度、食材溯源线上跟踪制度,有计划地采购食材,减少食材变质损耗浪费。开发就餐管理服务平台,根据订餐数据进行备餐,实现精准供餐,提供个性化服务,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峰谷人数和用餐习惯,加强服务互动,掌握师生菜品满意度,及时调整菜品,减少食物消费浪费。采取技防措施,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通过视频监控等形式,实现食堂全流程、无死角监控,对学校食堂泔水产生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制止存在的餐饮浪费行为。

(五)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全面排摸掌握学校餐饮浪费情况,深入分析产生原因,抓住关键环节,在绿色学校创建的大框架下,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构建学校餐饮节约立体式、全方位制度体系。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把节约资源的绿色理念贯穿到学校教育、管理各项工作中。学校要编制餐饮节约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餐饮节约行为考评制度,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表现纳入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质和食堂评价体系,作为师生评奖评优和食堂考核的重要参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宣传,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严肃处理。在食堂价格平抑基金、标准化食堂建设、专项物价补贴、绿色学校创建等政策性措施评价标准中纳入制止餐饮浪费的指标。通过建立落实奖惩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学校餐饮节约工作长期持续有效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建立领导有力、职责清晰、任务具体、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形成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领导、有关专职人员为骨干的工作力量,建立后勤、宣传、学工、教务、群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党员领导干部、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勤俭节约。

(二)凝聚行动合力。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食堂履行管理直接责任。发挥各级教育后勤协会的专业优势,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规范指导和先进推广。动员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组织力量,引导青少年发挥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强化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与学校共同纠正学生不良饮食习惯,减少食物浪费行为。积极与当地妇联、共青团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合力推动制止餐饮浪费。

(三)强化工作监督。将教育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履职评价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勤俭节约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特点,积极开展行业监督。

(四)做好评估总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年度对学校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方法、措施,鼓励各校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广一批示范典型。总结行动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制度规定、标准规范,促进形成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长效机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节选)

二、主要目标

按照坚守安全底线、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创新发展、加强品牌引领,立足国内实际、找准市场定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引导的原则,大力实施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计划。

至2022年,上海投资、上海制造、上海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在产业布局、技术装备、营销模式等方面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上海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内市场销售额明显扩大;产品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品质提升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建立先进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落实生产企业原辅料和标签备案管理要求,推进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本市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保持100%。鼓励企业持续改善产品品质,对照国际先进管理要求和风险控制要求,自行设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指标,优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指标体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检测能力验证,提高企业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追溯“一罐一码”和全过程“二维码”查询追溯信息管理,产品信息追溯实现全覆盖,本市生产企业与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率达到100%。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部合格。(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负责)

2.加强全过程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以推进“一网通办”为抓手,以服务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企业新办、变更、延续、备案等事项,对申请条件、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等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一体化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强化对企业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查验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检查,并延伸至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督促企业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智能化监管,对本市生产企业全部实现移动监管执法,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关键环节视频监控和温湿度、卫生规范智能识别。开展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 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严格落实进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负责)

3.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標准和《上海市食品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要求,依托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经济信息化、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评估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和诚信文化建设,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鼓励企业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归集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实施“产业升级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

4.促进产业融合升级。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和奶源基地协同发展,倡导企业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支持企业在境内外收购和建设奶源基地,降低原料奶成本。鼓励大型乳品企业升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工厂和设备,持续提升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水平,提高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重组业务,按规定适用相关税收政策。推进连续三年年产量不足1000吨或年销售额不足5000万元、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改造升级。鼓励产业融合和研发投入,推动创意设计融入企业生产全流程、全价值链,加强产品设计、工艺流程设计、绿色包装设计、适应性设计等,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等,鼓励“设计+品牌”、“设计+文化”等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建立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和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5.发挥科技创新优势。鼓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支持相关科研项目研究,推动建立“院校为依托、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的服务体系,共研共享相关研究成果。配合实施国家母乳研究计划,支持企业优化产品配方,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的自主研发生产,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依托现有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和“乳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台,支持上海婴幼儿营养研发中心建设,研发适合中国宝宝的配方产品以及特殊营养需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打造行业制高点。(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计划,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对本市生产企业产品抽样检验实行全覆盖,对市售其它婴幼儿配方乳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检测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加强管理。推进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检测数据信息共享,加强产品风险识别和研判能力。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问题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完善问题产品及时报告、下架召回、信息公布等工作程序。加强舆情事件监测预警,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实施“品牌培育行动”,打响“上海品牌”

7.加强标准认证管理。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创新,依托国内外优势资源和具有技术优势的乳制品企业,支持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感官质量评价实验室,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者体验感官指标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造粒技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者体验感官质量标准,推动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升级。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广泛收集生产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和监管部门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提供依据和参考。推动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本市生产企业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市生产企业获得国内外认证认可,延伸产业链管理,加强与原料奶生产基地、经销商、电商平台等的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有影响力的上海品牌。支持本市生产企业在研发创新、品牌策划与营销、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依托市级品牌推廣平台,开展新锐品牌首发、展示、宣介等推广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负责)

8.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支持企业找准产品市场定位,积极拓展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市场一体化合作,巩固和扩大消费市场。鼓励国际乳粉品牌企业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丰富国内产品供应,促进上海品牌与国外品牌公平竞争。鼓励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产品出口,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本市企业与国际乳业企业开展合作,引入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推进企业生产管理转型升级,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竞争力。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在国外设立工厂,将生产的产品以自有品牌原装进口。依托上海虹桥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进口商品集散地、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的功能,提升品牌效应,促进贸易便利化,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积极利用市区两级技术改造、文化创意等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品牌建设、现代服务业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从技术、工艺、设计等方面提升能级、兼并重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适应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发挥好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领域的保障服务功能。对“走出去”建立奶源基地和加工厂的企业,落实现行境外所得税税收抵免政策。大力扶持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物流企业,降低流通成本,保障贮存、运输环节食品安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节选)

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肉制品生产监检查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92号)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统一组织开展本市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现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督促本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保证本市肉制品质量安全。对肉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率100%(通过总局《食安员抽考APP》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100%,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报告率100%。

二、检查对象

本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和获得准许生产证的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检查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

四、检查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统一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项目全覆盖,具体检查工作指引可参考市场监管总局《肉制品生产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另行下发)。

(一)食品安全管理。企业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原辅料采购制度、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原料肉贮存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清洁消毒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HACCP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企业生产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等。

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检查人员的配备和培训考核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应经培训考核合格;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二)原辅料采购。企业是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审核把关,是否严格执行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确保原辅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执行以及企业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情况;原料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的要求,原料肉的兽药检测合格报告。生猪产品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证明或报告,其他畜、禽肉类产品是否具有规定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生产过程控制。企业是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的卫生条件、设备清洁维护、工器具清洁,员工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原辅料的投料和混料,生产加工过程微生物控制、杀菌的温度和时间,产品包装控制,产品贮存、销售记录情况等。

(四)产品标签标识。企业是否对产品标签标识进行审核。标签标识是否标注完整,是否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显著标注等。

(五)产品检验检测。企业是否加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保存原始检验记录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重点检查企业的检验能力和检验记录情况,自建检验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检验仪器设备是否定期校验;委托检验的,是否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食品安全自查。企业是否定期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沪市监食生〔2020〕327号)要求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重点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检查企业自查风险的报告情况,企业自查发现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记录。

对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检查,参照上述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控制、产品检验、产品销售等情况。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应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關于加强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的通知》(沪食药监食生〔2016〕381号)要求填写检查告知书和检查结果记录表,并按要求在企业张贴检查结果记录表。

五、检查结果处置

对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书面责令其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企业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

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执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

一、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本方案中所称的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是指以粮食、豆类、畜禽肉、水产品、果蔬及其制品等为主要原料,经原料预处理、热加工熟制工序后,采用快速冷却工艺生产(在1小时内将主食菜肴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低温条件下包装、贮运,经加热后方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生鲜类食品、现场制售食品、中央厨房食品和采用速冻工艺生产的食品不适用于本方案。

(二)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生产的申证类别为:其他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编号为:3101;品种明细为: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主食类、菜肴类、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三)本方案仅适用于河南省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与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相关标准结合使用。

本类产品不允许分装,不允许委托加工。没有完整生产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四)本方案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二、生产许可条件核查

(一)生产场所。

1.应符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应与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相适应,其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生产车间作业区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包括果蔬粗选间、外包装间、检验室、原辅材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装材料仓库、成品冷库等;准清洁作业区包括原料预处理车间、配料间、热加工车间、工器具清洗消毒间等;清洁作业区包括冷却车间、半成品暂存间、产品配制车间、内包装车间、洁净工器具存放间等场所。

3.生产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为准清洁作业区与清洁作业区的分界线。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应分别设置操作人员的卫生控制设施;或根据工艺布局需要,在清洁作业区入口处设置操作人员的二次卫生控制设施。清洁作业区入口应设置风淋设施,车间应设置新风系统。热加工、食品冷却、内包装、工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工具消毒等生产场所应设置为独立房间,其面积应满足实际操作要求。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制品的原料清洗加工台案应分置和隔离,并明确标识以防交叉污染。

4.清洁作业区静态时洁净度应至少达到10万级洁净生产车间的要求,企业每年应不少于4次对清洁作业区进行空气质量监测。企业每年应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不少于2次检测。

(二)设备设施。

1.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应配备相应的原料清洗消毒设备、解冻设施、切配设备、热加工熟制设备、速冷设备、热力消毒设备、灭菌设备(如针对加工器具消毒柜等)、包装设备、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金属探测设备、贮运设备设施等。

2.企业应具备本方案规定的生产条件,快速冷却设备每小时食品冷却能力不低于1000kg,并提供生产能力的评估报告。

3.必备的检验设备、设施。

原则上,企业应具备自行检验能力,其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应满足对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及成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检定或校准。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天平(0.1mg)、天平(0.1g)、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干燥箱、滴定管、水浴锅等。采用快速检测应定期(每月不少于2次)与标准方法进行比对,以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企业应每年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至少进行2次实验室比对。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1.设备布局。生产设备的布局应当符合产品生产工艺的需要。

2.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预处理→切配→热加工熟制→速冷降温→配制→包装→成品→冷藏贮存→冷藏运输。

3.关键控制环节。(1)原料采购、预处理:符合接收标准,剔除不可食部分;(2)热加工熟制:加热时间、中心温度控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得低于75℃,加热时间应控制在2分钟以上;(3)速冷降温:时间、中心温度控制,确保在1小时内将主食、菜肴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4)包装、冷藏、运输:温度控制,确保食品在0~10℃的条件下进行包装,在0~4℃的条件下进行贮存、运输。

(四)人员管理。

1.企业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研发人员。

原则上,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有食品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食品工作经历,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有食品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研发人员应有食品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掌握食品工艺、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从事产品检测的人员应具有食品、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5年以上食品检测工作经历,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

2.实行每日岗前从业人员健康声明和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按相关规定真实记录。

(五)管理制度。

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企业应制定相关的进货检验制度,确保选用的原辅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包装材料在微波加热等特定使用条件下不影响食品的安全。

(2)企業对选用的生制动物源性原料(如畜禽肉、水产品)应每批进行兽药残留、重金属检测(原料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除外)。企业对选用的生制植物源性原料(如新鲜蔬菜、水果)等应每批进行农药残留、重金属检测(原料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除外)。企业对选用的粮食类原料(如小麦粉、大米)等应每批进行真菌毒素、重金属检测(原料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除外)。

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1)加工前若发现原辅材料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形状异常的,则不得使用。加工后的食品应与生制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熟制的食品与未熟制的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规定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方式及频率,避免不同食品之间造成的交叉污染。冷却设备的内壁和用于冷却设备及冷却场所内的专用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清场保洁。冷却设备和冷却场所内不得放置易造成交叉污染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或其他物品。

(3)制定冷藏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冷却、成品贮存的温度监控和记录要求,明确食品冷藏运输的温度监控和记录要求。配送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应配备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运输车辆应具备温度控制和温度记录装置,确保贮存和运输温度为0~4℃。与第三方物流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应明确查验第三方物流冷藏运输服务资质的要求,明确相关责任及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要求,并附委托运输协议。

(4)应当依据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附录A,制定与产品相适应的环境及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特别是高清洁区的地漏应当在清洁前和清洁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致病菌的监控。

3.检验制度。

(1)应开展原料检验、环境监测、过程监控,同时对成品进行金属探测。

(2)应制定留样观察制度,每批成品均应留样(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留样食品应按品种、批号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留样应保存至保质期届满之后48小时。留样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项目。

(3)冷藏膳食食品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感官、净含量、标签、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过氧化值、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

出厂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至少包括:感官、净含量、标签等。

企业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过氧化值(油炸类食品)等项目检测,每日至少对1批次产品进行致病菌项目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项目的快速检测应在24小时内完成,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停止销售、下架产品。每月至少对2批次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检测,每年至少进行4次型式检验。

企业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产品进行检测,但应保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检。

本方案中的批次,是指按照同一产品配方,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同一时间段完成热加工、冷却、包裝等生产工序的同品种食品。

4.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1)企业应建立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建立自主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研发冷藏膳食食品的能力,并制定完善的研发制度及流程。

(2)研发机构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产品的合规性、生产工艺、食品安全、保质期、特殊性指标的控制等方面的综合性论证,并保留完整的论证资料。

5.食品追溯及问题食品召回管理。

(1)应对被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

(2)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对食品从原料采购到贮存运输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6.自查制度。

企业应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自查内容至少包括:企业资质、产品变化情况;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研发管理情况;标签标注符合性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建立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企业按所申报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的品种和执行标准,提供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企业应对提供的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

三、其他要求

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的保质期依企业标准执行,保质期限一般为24小时至48小时。企业在取得充分、可靠、科学的食品安全依据,以及第三方产品保质期测试实验合格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保质期。

保质期限起始时间从产品包装结束起计算,起始时间和期限时间要求精确到小时、分钟。

四、附则

(一)本方案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2020年9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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