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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探索

2020-10-21任继江

河南科技 2020年3期
关键词:教育改革创新创业知识产权

任继江

摘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1]。当前,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与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人才需求还不匹配,急需深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和积极探索。本文通过对河南省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现状、问题及原因的分析,结合长期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积极探索,对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完善提出建议,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关键词: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3-0028-07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9月《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等紧密结合,打造“五育平台”,要构建产教研用协同育人机制对双创人才的培养,全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引领带动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2]。地方高校纷纷行动起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一类特殊专业,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潮中远远不能满足当今时代需要和国家要求,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成功经验不足,仍需要不断地探索。

1 河南省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现状

1.1 知识产权专业起点低、培养晚,创新创业教育滞后

截至2018 年5月,全国开设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有76所,其中河南省仅有8所,郑州成功财经学院2018年停招,郑州大学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18年才开始招生。另外还有河南农业大学、安阳师范学院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等院校正在积极申报。由此可见,虽然目前河南已经培养出数百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地方经济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仍处在初步成长期,起点低,培养模式滞后,包括创新创业教育没有成功的经验,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

1.2 知识产权专业属法学大类,容易陷入文科专业办学误区

在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部将知识产权专业归入法学大类,毕业生授予法学学位,致使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受到法学专业影响很大。不论是管理层还是知识产权专业教师,在认知和培养模式上都易产生片面认识,陷入知识产权专业就是文科专业办学的误区。河南知识产权专业普遍存在“偏法律轻经营,偏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和实践局限性很大。

1.3 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能适应知识产权人才市场需求

知识产权专业的就业面向不仅仅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的法律人才,还有一个更大更广阔的需求市场,即为企业服务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和分析人才,以及执业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才[3]。这就要求知识产权毕业生在拥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理工科背景,掌握一定的管理学和经济学知识,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能力和水平。河南绝大多数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在单一的培养模式下缺乏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训练体验,有些高校为了使毕业生具有工科思维和一定的理工科学历背景,在知识产权专业的培养方案上主动向工科专业培养模式靠拢,但知识产权专业不是传统的法学专业,更不是传统的理工科专业,其人才需求有其独特性,如果一味地模仿或照搬,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将陷入极其尴尬的局面,致使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能力和水平低下,综合素质远达不到用人单位的人才聘用要求,从而出现知识产权专业一方面企业急需,就业形势一片大好,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毕业生就业难的奇怪现象。

2 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创新创业能力较弱

相对于其他本科专业尤其理工科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不强、创新思维不足,创业的热情和信心不够,能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1 由于学科特点,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具有文科生的痛病,创新创业意识不强,就业观念落后。因为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法学学位,其就业意向受法学专业影响极大。他们的就业面向主要有三类,一是考公务员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稳定的工作,二是考法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做律师或公司法务,三是考专代做专利代理人或到企业做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事务。这些求职意向致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即使参与项目也显得推动项目经济运营和实际操作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男女比例失调严重,多年来女多男少现象严重,女生大多希望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创业缺乏热情,需求度小,也影响了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比率。例如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共233人,虽然只招收理科高中毕业生,但全院四个年级男生只有80人,占比34.33%,2018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共61人,其中男生只有15人,占比24.59%。

2.1.2 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不足。一方面,具有“理论”与“实务”的双师型师资相对较少。教师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的认识不统一,理论课堂与社会实务的衔接不充分,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思维的培养和能力的训练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专业教师大多是法学学科出身,属于研究型教师,在创新方面更擅长学术性创新,对创业型创新的了解度和参与度不够,没有充分的条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例如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共有教职工50人,近年来双师型师资队伍逐渐壮大,其中担任市区委法律专家6人,兼职执业律师21人,7名教师有检察官、法官经历,有专利代理资格的2人,可以看出双师型教师队伍主要偏重法学领域,对满足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的雙创教育和就业指导还有一定差距。

2.1.3 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新兴专业,办学时间短,家底薄,在高校众多本科专业中相对“边缘化”,限制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专业发展的“软条件”不足,在精神、文化资源上缺乏必要的关注,发展环境、办学氛围和办学话语权等欠缺;二是硬条件不足,资源投入少,在物质资源(如办学经费、图书资料、办公场所、教学条件等)投入上远不如工科专业;三是生搬硬套其他专业的办学经验和方式。在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受学校大环境影响,知识产权专业在培养上容易忽视自身教育教学特有的规律、规范和体系,存在“人有我有”和“照抄照搬”等方式,盲目追逐表象和热点,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上缺乏完整系统的思路与培养模式;四是存在懒惰思想,采取拿来主义,惯用法学专业的教学资源和课程设置,对本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及系统性缺乏科学深入地探讨和研究,特色不突出,导致大部分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愿意选择复制法学生的道路,而不敢尝试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实务等方面的工作,在求职中面对法学生缺乏竞争力,实务实操能力不足,加剧了就业难的问题。

2.1.4 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切入点的挖掘和项目的孵化难度较大。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变革加速推进下,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技术创新有了更巨大更广阔的探索空间。高校理工科专业在进行产学研结合时,通过引领大学生参与技术创新,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创新,从而较短时间内就能产生经济效益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高校工科实验室的各类项目平台也为大学生提供了开展技术创新的师资、技术和资金的必备支持,有利于创新创业项目的挖掘和孵化。知识产权专业属法学学科,创新创业缺乏技术依托,而是主要集中在制度、文化、理念等方面的创新,体现出来的创新形式主要是观点、理念、创意、体系等,需要在足够的理论知识基础上,通过大量的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因此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切入点较理工科学生更难挖掘和把握[4]。挖掘出的切入点易于模仿,专有性不明显,由其产生的社会价值、产业价值难以在短期内体现出来,对于追求效益的社会支持来说吸引力不强,项目孵化难度较大。

2.2 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体制不完善

目前,普通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开展:一是开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课程,二是通过学科竞赛及项目申报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经过多年的努力,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均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特别是在“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做的较为成熟,师生的参与度和取得的成绩逐年增长,这些成就与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成为鲜明的对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2.1 学院层面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落后,创新创业课程设置不完善。知识产权院系的大部分管理者和专业教师对本专业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存在误区,教育理念不清晰;有些知识产权院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缺乏针对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教学内容仅停留在理论课堂、学术讲座以及活动和比赛层面,课程类型单一,课程体系不完善,缺乏创新意识【5】;师资培训、教学目标任务及教学研究的指导要求欠缺,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训练不足,对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没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现有的学校大一统的课程设置难以不同专业的创新创业需求。

2.2.2 学校层面创新创业性训练种类繁多,但缺乏系统性。通过学科竞赛和项目申报的创新创业性训练门类较多,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导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上缺乏统一、系统的指导计划和目标要求。比如中原工学院在创新创业训练方面组织开展的竞赛和项目主要有“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創业训练计划等,分别由校团委、校教务处和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等部门组织开展。任务到来时容易出现临时组队申报,炒剩饭应付差事现象或者单枪匹马闭门造车,缺乏学校优质资源的整合、优秀经验的传承和全校学科交叉优势互补。学生的知识储备不足、能力不佳,老师缺乏归属感和责任心,创新创业训练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工程,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空间必然会受到局限。

2.2.3 办学实践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式局限性较多。大部分知识产权专业办学时间较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远比不上传统专业。知识产权专业课程以理论型居多,实践课程比重较低,且往往流于形式,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与理工科学生相比远没有得到足够的训练和培养,对择业就业也产生较大影响。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参与投入较少;师生缺乏对创新创业的系统思考;产学研结合不紧密,校企合作深度不够;创新创业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单一;配套教材教具有待开发与完善;较难找到适宜孵化的创业项目等。由于工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对大学生实习实训的要求较高,特别是工科院校都会开设专业的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园、创新创业园区和各类专门性实验室等实践基地,以满足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需要,知识产权专业如果不能很好地利用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去争取相同或相似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难度很大。

3 充分利用校园大学生资源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的探索

基于知识产权专业特点的特殊性,能否充分利用本校专业资源,将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与本校其他专业大学生有机结合,进行校园实战,实现专业交叉互补,并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笔者在确保问卷调查对象的广泛性与普适性基础上,对中原工学院大学生做了“理工科专业大学生知识产权认知现状”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对象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共收回有效样本506份。现将问卷结果简要分析如下:

3.1 调查对象分布

本次调查包括本科至研究生阶段的各个年级,涵盖理、工、管理、艺术等专业,分布范围广泛。年级以大三居多,占比45.85%,大二与大四年级参与率各占20%(见图1,图2),符合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的主力军分布规律。

3.2 知识产权法及相关问题的了解

对知识产权法认知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知名度较高,达到70%左右;知晓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学只有20%,有4%的同学甚至没有听说过任何一部知识产权法(图表3)。

3.3 专利权的获得条件了解

认为永动机、扑克牌的新玩法、新型仿真伪钞可以获得专利权的比例分别为32.61%、18.56%、30.83%,表明大部分学生对知识产权法律缺乏基础性的了解(见图4)。

3.4 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

当自己发表的文章被一些媒体、组织或个人私自转载时,有83.4%的同学对此行为表示不满,且有90.91%的同学对知识产权保护持支持的态度。对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态度上是积极的(见图5)。

3.5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问题

统计结果显示,仅有9.09%的同学比较了解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仅11.66%的同学比较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形式。进一步说明大部分学生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知识成果形式和政策缺乏了解(见图6、图7)。

3.6 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

在实践方面,只有9.29%的人有过成功申请专利的经历,81.62%的人从未参与过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另外,有高达83%的同学表示不知道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由此看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的同学只有少数,多数同学仍旧持迷茫态度(见图8)。

针对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高校大学生普遍对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政策缺乏了解,维权意识不强,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学校对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和学生科技成果的保护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同学拥有“希望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积极态度,也对了解知识成果的转化方式表示出浓厚的兴趣。综上,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发挥其专业优势,可以充分利用高校大学生这个广阔资源,开展校园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可以与优秀大学生合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这样不仅极大地激发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就感,达到实战训练的目的,而且可以实现每个专业的智力劳动成果在校园发挥其最大价值,知识有了用武之地。

4 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完善建议

4.1 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高校工科专业优势和资源,通过学科合作实现创新创业实践的实战训练

基于以上调查研究,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找到了创新创业训练的新的突破口。一方面,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尝试利用学校计算机专业、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专业等工科专业的科技创新优势,帮助同学们成果转化,实现协同创新。另一方面,通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知识产权创业服务平台,引领大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对本校工科类大学生的发明创造,毕业设计作品等科技成果实现专利孵化,既实现了专业知识的大练兵又得到了创新创业能力的锻炼,同时还可面向全校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把所学专业知识——知识产权元素融入到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之中,释放高校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活力,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4.2 以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以评促学,以评促建。在现有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源无法很快得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高校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评价机制,倒逼大学生自觉提高创新创业意识,主动创造条件投入到创新创业训练中。通过制定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如创业计划竞赛等,让学生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学生积极创业,并不断丰富创业活动,必要时提供创业咨询服务,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水平。

修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机制,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的考评。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三个方面的测评。明确定义业务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依据导向每项给予一定的分值,按比例折算相加,即为业务素质测评的结果。评价指标中创新能力得分可以占业务素质得分的10%,创新能力得分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竞赛、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学术性论文等实现;实践能力评价得分占业务素质得分的10%,通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践单位意见和报告以及受各级表彰等实现。《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学生的个人成长具有引领作用,在考评出突出创新创业评价标准,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把考核学生实践能力、全面考核、过程考核等理念贯彻到实施过程中,建立双向式沟通式的考核信息反馈机制,发挥考核促进教法和学法改进的作用。基于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在中原工学院得到很好的推广,极大了带动了广大学生特别是知识产权之类文科专业大学生投入创新创业和科研训练的积极性,提高了创新创业项目质量和科研成果的产出。

4.3 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开放式课堂教学模式

搭建创新平台,加强教师的培训,充分利用網络资源和各种社会渠道建立开放式课堂教学模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真正实现校内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的无缝衔接,帮助学生培养创新创业理念,加快创新创业知识的储备,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自信。

4.3.1 校际交流的开放课堂平台。基于开展合作,互通共享的原则,借助知名高校的优质资源搭建校际交流的开放课堂平台。普通本科院校可以遴选派出一定数量的学生到知名高校进行校际交流,通过学习汇报和考核给予学分认定。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连续多年派出优秀学生赴同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高校参加暑期专业培训学习和国际学术论坛,开展校际交流。

4.3.2 远程教育的开放课堂平台。2015年中原工学院积极申请获批开设“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河南平台分站”,2016年起不断完善教学设施,注重教学过程的严格管理,促进教学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了远程教育手段,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2014级至2017级知识产权本科生已全部完成在线学习,并顺利通过考核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颁发的单科结业证书。为了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知识产权学院不断完善设施,整合资源,创建优良的培训环境,同时注重形式灵活,方法多样,认真开展远程教育活动。

其一,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进行环境和资源建设,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资源播放室,为组织、管理、培训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其二,为保证远程教育设备正常运行,组织了一批责任心强、电脑硬件維护技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技术支持小组来管理,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使远程教育设备时常运行在最佳状态。

其三,创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模式,将远程教育与通识教育、双学位教育、选修课、必修课结合起来,与课堂教学、案例分析、实践教学以及实地参观有机结合起来,“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由学校教务处统筹协调,参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课程培训的学生将获得学校规定的学分。

其四,采取班级小组负责制,制定培训学习、上线记录登记、线下集中交流讨论等工作制度,对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其五,建立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多媒体工作平台,方便各班主任、小组长及学员交流学习情况。

4.3.3 校企协同的开放课堂平台。以就业需求为导向,通过产学研用协同育人,大胆创新教学模式,真正打通高校与社会无缝对接的最后一公里。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聘请创新创业导师走进学校统一开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课堂,以专题的形式每堂一讲师,为毕业生实现创业就业把诊问脉;二是针对知识产权毕业生开办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聘请知识产权业界实务精英和专家组成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实现学校与社会行业的强强协同育人。培训班分集中培训授课和知识产权业务实训,集中培训授课阶段要结合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制定集中培训课程的内容,涵盖知识产权实务代理(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法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等。通过集中培训,使有不同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具有相应的就业所需技能,可以通过推荐或自荐实现顺利就业。知识产权业务实训要与实训单位(最好有用人意愿的单位)确定战略合作关系,签订合同。在确定学生实训意向基础上,根据学生意向和集中培训考核情况确定实训单位。实训单位为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等,每位毕业生将安排一个固定的指导老师专人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培训,并给予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可以实现互选。这种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打通沟通渠道,真正实现校内教学与校外课堂有机融合的开放式课堂教学模式极大地激发了高校与用人单位合作的活力,通过互通需求,共享合作,互补短板,实现共同培养社会合格有用急需的人才,实现校企合作共赢。高校在高质高效开展人才培养的同时也充分服务了社会与地方经济的发展,这也是高校职能的体现。

4.4 发挥校外导师的实务优势,建立校外创新创业导师工作机制,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新平台

从2014级本科生起,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坚持实行本科生双导师制,出台《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校外导师工作守则》。在学生完成一年的大学适应期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展校内外双导师与学生的双选对接。根据学生初步职业规划、生源所在地、兴趣特长等遴选聘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企业家担任校外导师,同时由学院专业教师担任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兼任创新创业导师,建立健全校外创新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工作要求“集体汇报、交流和手把手指导”相结合,“规定命题和自选动作”相促进;健全校内外导师工作联动机制,保证指导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推动有监督,有联系有反馈的有效运转;建立基于学生专业特点与个性需求的校外导师选聘考评制度等。

创新创业导师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开设创新创业课堂、参与案例讨论和课堂教学、担任创新创业大赛评委、设立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支持和指导学生实务训练与创业、为学生参加实操实训提供岗位等多种方式,从研究者、实践者的角度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此外,利用校外师资的优势,为大学生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真正让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的实践中来。通过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学生的有效对接,实现校内培养和校外实务实训的完美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保证创新创业教育落地生根,工作机制长效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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