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蓝模仿葫芦娃被判侵权
2020-10-21
作文与考试·初中版 2020年29期
前不久,“王祖蓝cos葫芦娃被判侵权”登上了微博热搜。起因是,之前在某综艺节目中,王祖蓝cosplay成葫芦娃造型,表演了“葫芦娃王祖蓝变爷爷魔性表演飙音”节目,还现场播放了《葫芦兄弟》的电影主题曲。2019年7月,版权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被告某卫视及节目制作方。
7月1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方构成侵权,要求立即停止播放“葫芦兄弟”的相关内容,并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0万元经济损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
不少人对王祖蓝模仿葫芦娃被判侵权表示不理解,其实,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一件作品除了享有发表权、署名权等“传统权利”,还包括了表演权、改编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衍生权利”。如果没有经过版权所有人賦权,对此进行表演、改编、修改,并在网络传播等,都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资料来源:《新京报》、澎湃新闻)
■微言大义:知识产权,不是谁都可以碰的“无主奶酪”。该案也无形中给公众上了一课:并不是冒用盗用人家品牌才算是侵犯知识产权,不告而取的cos再加以商业利用也是。
■适用话题:权利与义务;遵守法律;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