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四项机制立体化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
2020-10-21俞玮周贵娟
方圆 2020年18期
俞玮 周贵娟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引入人格甄别、心理干预等手段,联合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监督考察、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把保护、教育、管束、预防落到实处,构建“点、面、体”多元化立體式预防机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
建立涉未临界预防机制。该院加强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其开展心理测试与矫治,与未成年人、居(村)委会、家长共同签署临界预防协议和帮教计划,加强警示教育、临界预防。
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延伸开展不捕、不诉后的跟踪帮教、教育预防,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通过定期访家庭、访学校、访朋友、访基层的方法,全面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发案前后表现,帮助他们解决难题、远离犯罪。
探索建立“周末审查机制”。将讯问、调查、帮扶工作置于周末进行,不耽误涉案学生学业,保护涉案学生名誉,避免因诉讼程序造成二次伤害。
建立“检家共教”机制。定期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参加“家长沙龙”活动,通过法律讲解、谈心谈话、畅谈规划等方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